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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法輪功學員曹進興被一審枉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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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市法輪功學員曹進興,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唐山市路北區法院一審枉判七年,曹進興本人已提出上訴。

曹進興,今年六十七歲,唐山農機局退休職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邪黨布置的「敲門行動」中,曹進興被唐山市路北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持續了三個小時,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搶劫。據了解,警察綁架過程中,曹進興被摔傷,縫了幾針。

六月七日當天,曹進興被非法刑拘,六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至今,已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已1年多,後背生了很多皮疹。

一審非法庭審中,辯護律師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張立群(音),公訴人是路北區檢察院黃威(音)。曹進興被一審枉判七年,現已上訴。

參與迫害單位: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路北區文化路派出所。

路北區公安分局李建華:13832986368
路北國保大隊:0315-2534064

唐山文化路派出所(地址:路北區文化路130號)
0315-2853006 0315-285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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