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一些罪行如下:
何映江,男,1973年2月出生,四川蒼溪人,1996年參加工作,在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法院歷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刑一庭副庭長,2008年1月調任四川省高級法院刑二庭任助審員、審判監督一庭審判員(刑事再審和減刑假釋案件審判團隊主持法官)。在其任職蒼溪縣法院刑一庭副庭長期間,為了眼前利益,盲目服從上級指示,參與非法審判和操控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至少有王小紅、楊正明、嚴宗芳、曾玉賢等4人被非法判刑。
2007年1月8日,四川省閬中市法輪功學員王小紅、楊正明到蒼溪縣講真相,在龍山被蹲坑的國保便衣綁架,楊正明借用朋友的嶄新二輪摩托車價值一萬多元被搶劫,同時被搶走倆人手機各一部、和救世人的真相資料。隨後國保警察又先後二次強迫王小紅、楊正明回閬中,國保非法抄家,搶走電腦、電印機、VCD機各一台及大法書籍。非法關押期間不讓家人見面。
2007年5月22日,蒼溪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誣判王小紅3年6個月,誣判楊正明5年6個月,60多歲的老太太嚴宗芳被誣判3年6個月,曾玉賢被誣判5年。此案,作為副庭長的何映江負有直接責任。
夏喜,男,1972年12月生,四川綿陽人,1995年8月在綿陽市中級法院參加工作,歷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刑一庭副庭長,2005年10月調任四川省高級法院刑二庭正科級助審員,2014年1月任四川省高級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
夏喜在綿陽市中級法院刑一庭任職期間,為了眼前利益,無視天理道德,盲目服從上級指示,歪曲解釋、濫用所謂的刑法300條,操控綿陽市中級法院轄區基層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僅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從2001年12月到2003年12月就有林麗、梁華、王芳、景紹芳、蔣年莉、羅遠和、史晉秦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
2000年底,綿陽市8個縣區出現了多個種類的法輪大法真相資料。元旦期間,數百名法輪功學員來到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喊出正法心聲,散發真相傳單。邪惡受到巨大震懾!2001年1月19日,法輪功學員林麗、王芳、蔣年莉、羅遠和等正在成都市趕製的真相資料時被國保警察綁架,她們為了讓世人了解真相,省吃儉用購置的電腦、打印機、高速複印機、油印機、便攜式複印機、裝訂機和各種工具及已製作的部份真相資料被警察搶劫。參與去北京上訪講真相的四川江油市法輪功學員梁華被綁架,後走脫,被非法通緝,於2001年6月在武漢被綁架。
2001年12月5日,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對他們非法判以重刑。林麗被誣判13年、梁華被誣判12年、王芳被誣判11年、景紹芳被誣判10年、蔣年莉被誣判5年、羅遠和被誣判4年。
2003年9月3日,法輪功學員史晉秦在綿陽市涪城區花園六隊農貿市場附近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被公安和檢察院構陷到涪城區法院,被法院誣判3年。後被劫持到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中受盡酷刑和精神折磨。在2006年11月23日到期出獄的前三天,史晉秦突然手腳無力、不能獨立行走、口齒不清(破壞中樞神經藥物中毒反應),不到十天即癱瘓在床,出獄後不到4個月,於2007年3月31日含冤離世。
上述罪惡,夏喜作為負有指導基層法院刑事審判的二審法院刑事審判法官,負有直接責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報應,絲毫不爽,無論時日長短,作惡必遭惡報。那些抱著僥倖心理還在參與對大法迫害的人,停止迫害,才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