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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六年冤獄 天津市李源勇再次被枉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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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日前獲悉,天津市北辰區法輪功學員李源勇又被非法冤判八年,已被送往大港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李源勇自修煉法輪功以來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也是公認的孝子。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個好人,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已經十九年的迫害中,他多次遭警察綁架,曾在天津市雙口勞教所遭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又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天津第一監獄、天津港北監獄受到非人的酷刑折磨,還在頭上留下了兩寸多長的傷疤,當時他的倆位八十多歲的父母到處狀告港北監獄才使李源勇得以保命。

在得知李源勇再次被綁架後,李源勇的父母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倆位老人在相距很短時間內相繼離世。

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上午,李源勇出門後一直未歸,家人四處尋找不見蹤跡,就到北辰分局雙街派出所詢問,派出所人員回答不知道,並說:「人(李源勇)肯定沒在北辰區。」家人又查了交通事故網,也沒有相關消息。

李源勇失蹤十五天後,二月十九日晚間七點多鐘,家屬接到北辰分局看守所電話,說人在看守所裏。二月二十日下午,北辰分局雙街派出所給家屬送來了李源勇的刑事拘留書,非法拘留時間是從二月十九日晚間七點起,藉口是李源勇在兒童醫院門口派發法輪功真相材料。

據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說,他曾於二月五日在兒童醫院附近給一行人講真相,對方說:快別說了,昨天就有一個法輪功在這兒被抓了。由此推斷,李源勇二月四號就已經被綁架了。可是北辰分局及雙街派出所對二月四日至二月十九日這十五天李源勇的情況沒對家屬交代。

李源勇的律師兩次到北辰區檢察院要求閱卷,被該檢察院以各種藉口拒絕。後來律師突然被告知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開庭。由於法院開庭前一直阻撓律師閱卷,致使開庭時候在律師的要求下才允許閱卷,法院在場人員包括法官史修金對律師態度蠻橫無理,兩位律師據理力爭後法官宣布休庭,定於六月十四日律師在看守所與李源永見面。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兩點三十分,李源勇在北辰法院被非法開庭,具體情況不清。

現在李源勇又被非法冤判八年,被送往大港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

關於李源勇遭受的迫害情況,請參考明慧網報導《曾遭六年冤獄 天津李源勇又面臨非法庭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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