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冤獄八年 統計局幹部出獄後再陷困頓 親人離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金博文,男,現年六十五歲,原遼寧省錦州市凌海統計局幹部、國家公務員。因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遭冤獄八年,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回到家後,派出所不給辦身份證、上戶口,生活再次陷入困頓。這期間,金博文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及姐姐因想念至親,不堪重荷,在悲苦中陸續離開了人世。

一、被非法抓捕、冤判八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凌海市大凌河公安分局外貿街道文化警務室的三個警察闖到金博文的工作單位─凌海市統計局,企圖綁架他。當時他正在家休假,警察指使其單位同事李丹給他打電話,謊說單位有點事情要他過來商量一下,將他騙到了單位,金博文到單位一看,三個警察正在他辦公室等著他。其中一個姓孟的警察上前跟他說:「咱們往日無冤,近日無仇,我們也是奉上邊的F0902(二零零九年二月遼寧省下了一個專門針對法輪功的文件)命令,讓你履行一個手續,完後你該休息回去休你的息,該上你的班上你的班。」其實這個所謂的手續就是叫金博文放棄修煉法輪功,金博文拒絕簽字,於是警察撕掉了偽善的面具,突然大怒,把他強行綁架到凌海市公安分局。

大凌河公安分局局長張波親自帶領四個警察開著兩輛車,把金博文拽到車上、拉到其家中,並強行讓金博文坐在沙發上不許動。張波等人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搜出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並進行了拍照,之後將金博文和抄到的東西一起帶回公安分局。到了那裏之後,對金博文進行非法搜身,搶走他的手機和家門鑰匙,並把他弄到收發室裏屋,留下兩個警察看守,其他警察都離開了。

大約在下午二、三點鐘,警察都回來了,連喊帶叫的嚷嚷,「這回可逮著了,看看去吧,搜出老多東西了,這下他可完了。」金博文這才知道,這些執法人員竟然在他本人及家人(因他妻子在外地給兒子帶孩子)都不在場的情況下,再次去他家掠奪私人財物,並且沒給他搜查清單,也沒叫本人簽字。(後來,金博文在判決書上和物品對照,發現一台筆記本電腦和一部手機沒有登記,去向不明。還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丟失)。隨後把金博文押送到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三名國保人員進行非法提審,金博文不配合,他們說他不老實,非常頑固,就給他戴上手銬,罵他、掰他手指、砸他手背,硬拽他的手按手印三次。這時他要求去衛生間,一個胖警察跟在後邊威脅說:「你要知道這是甚麼地方,你要不老實,不好好配合沒有你好果子吃」。他們還說了一些辱罵師父的話,然後哈哈陰笑。

這時老天下起了暴雨,下了半個小時,雨剛停,他們把金博文用車拉到凌海市中醫院進行身體檢查,之後送進了凌海市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就把他的皮鞋、皮帶等物品全拿走,並強行剃頭、穿號服,背監規,長時間坐板。

七月二十七日,凌海市國保大隊把構陷金博文的所謂案卷送到凌海市檢察院,金博文被非法批捕。八月十一日,凌海市檢察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起訴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凌海市法院對金博文非法庭審。公訴人宣讀了所謂的卷宗,意欲強加罪名叫金博文認罪,金博文的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駁回了公訴人的指控,律師說我的當事人金博文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金博文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並說明修煉法輪功無罪,傳遞真相無罪,應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審判長王欣竟然多次截斷辯護律師的依法辯護,並說;「按你說的人都應該修煉法輪功了?修煉法輪功是對的了?」並剝奪了金博文最後陳述的權利。凌海市法院非法判處金博文有期徒刑八年。

金博文不服判決,於九月十七日向錦州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堅持信仰無罪、做好人不應該被打壓,為甚麼害怕好人多?但錦州中法未開庭審理,而是兩個工作人員到看守所通知金博文,維持原判,並給出終審判決的判決書。判決書上寫著審判長張紹陽,審判員王向錦、趙濟偉。

二、被劫持入獄 遭強制轉化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金博文被非法轉押到遼西新入監犯監獄。一進入監隊,他就被帶到一個像浴池一樣的地方,他的衣褲全部被扒光,好一點的衣褲都被拿走,搜查完身體後進行登記,讓他必須離開登記人一段距離,蹲下,登記由犯人進行。然後報上姓名、住址、犯甚麼罪等。在監獄,修煉法輪功的被歸入重刑犯行列。他被八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管,一切活動都在他們的監視之下。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金博文被非法轉押到大連市監獄。

一進大連市監獄感到一種明顯的「和善」氛圍,有人主動幫金博文拿行李、拿東西,還主動給買洗漱用具,中隊長林茂國還用他自己的錢給金博文買拖鞋,生活上處處「照顧」。漸漸的金博文發現「關心」、「幫助」他的人總是那麼幾個人,其他人都不敢接觸他,金博文和他們說話,他們都不敢回答,好像怕甚麼東西似的,有一個犯人叫蘇建新每天寸步不離的跟著他,看的非常緊。還經常提醒其他犯人「注意啦,法輪來了」。每天讓金博文下車間奴疫十多個小時,出、收工時站隊列都要喊改造口號,唱改造歌曲,晚上要看「新聞聯播」,都把金博文安排到最顯眼的地方,左右前後都有包夾 ,就連吃飯、睡覺、上廁所都有人看著,在監獄被稱作「三人小號」,犯人考核分裏有一項「包夾分」,獄警的特別任務落實都是通過他們完成的,警察的各種意向也都是由他們執行,這些人為了多拿考核分,甚麼事情都能幹的出來。

一天,大家都在操場休息的時候,四監區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喊:「我寫的材料都快八個月了,他們也沒有給我回答」沒等他喊完,上來一幫人連踢帶打給弄走了,後來再沒有見到他,不知道把這名法輪功學員弄哪裏去了。

在監獄,主管獄警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能得到很多好處,主管中隊長林茂國為了轉化金博文,與監獄簽了一年約。開始他偽善的關心金博文,經常問這裏怎麼樣啊?有沒有誰欺負你呀?等等。金博文給他講真相、講自己是如何遭到迫害的,法輪功是甚麼?中共為甚麼迫害法輪功?一開始林茂國還聽,後來再說他就不聽了,原形畢露,還非常邪惡的說:「你冤枉不冤枉有罪沒罪跟我沒關係,有罪沒罪你找法院說去,到這兒我就轉化你。不許盤腿、不許單獨行動、不許閉眼睛,不許脫離監管視線,通信一律拆看,一年只許往家裏打兩次電話、每次三分鐘還得監聽」。金博文沒被帶動,還是樂呵呵的給他講真相,發正念清除他背後操控他的一切邪惡因素。結果金博文沒有被轉化,林茂國就把他交到了大隊。

主管金博文的大隊長換了三任,第二任獄警大獄警找金博文說:「你要轉化了,甚麼好處都可以給你,可以早日與家人團聚;你要是不轉化就始終這樣對待你,你就別想得好,我們對付你這樣的有的是辦法,到最後你要是還不轉化我們把你往地方政法委一交,你還得進來」。

第三任獄警大獄警李連寬他們不斷給金博文施加壓力,找金博文的弟弟、孩子,也叫他們給金博文施加壓力,每次接見都向他們交待「任務」,給金博文的親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李連寬還威脅說:「早轉晚轉早晚都得轉,你要不轉化,到你出獄時,往當地政府一交接著弄你,聽我的咋的都好、甚麼都行;不聽我的咋的都不好、甚麼也不行」。教導員劉海英說:「不能成為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他倆不但親自上陣,還教唆犯人如何整金博文,傳授整人經驗,年年向分監區下達對金博文的攻堅計劃。這些計劃、手段、方法大多都不叫外人知道,別人看不出來,只有當事人才能親身感受到那是多大的精神壓力。

大連市監獄造假的能力是一流的,整景的手法也是花樣繁多,小到一個會議記錄(根本沒有開會)、一個發言,大到一個人命案,整套材料弄的比真的還細(都是獄警指使犯人弄的)。在勞動現場有專人天天給所謂「重點」人物做記錄,回到監舍有另外一專人天天做記錄,鼓勵犯人欺負法輪功學員。由於金博文不轉化,後來大隊又把金博文交到了教育處。

教育處處長找金博文談話,他妄想用謊言從意志上摧垮金博文,他說:「你們煉功人要天天學法、發正念、講真相做三件事的,你在這裏哪件事能夠讓你做?即使你不轉化,八年你都做不了三件事,你師父還承認你是大法弟子了嗎?在這裏也不可能讓你煉功,身體會一天不如一天,你也會一天比一天老,在這裏不可能讓你一天比一天好。不如早點出去,沒人管了自己願意咋練咋練」。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金博文向最高檢、最高法和全國人大法制辦寫了申訴材料,同時也抄送凌海市大凌河公安分局一份,委託三分監區中隊長裴凱寄出。這本來是很正常的一個法律程序,裴凱卻如臨大敵,馬上向上級報告,不但沒有寄信,還表現出極大的恐慌和憤怒,將申訴信件扣押、底稿收走,並向包夾金博文的犯人逐個詢問:這些東西他是甚麼時間寫的?都誰看見他寫了?等等,給犯人們也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教育處又組織人員專門找金博文談話說:你這樣整,我們也很為難,給你寄是錯,不給你寄還是錯,你為啥這個時候還要寫這個呢?我們要是幫法輪功的忙,我們還吃不吃這碗飯了?出去你願意告誰告誰,在這裏別給我們找麻煩。從此,對金博文的看管更加嚴厲,檢查的更緊、更勤、更細,不許任何人接近他。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金博文出監獄。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金博文終於堂堂正正走出了大連監獄的大門。但出獄時,金博文的信件等一切有文字的東西全部被獄警王亞男扣下了,金博文問他為甚麼不讓帶走屬於自己的東西,並明確指出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王亞男卻說:對你就得這樣!這是上邊的規定。

三、走出牢籠 再陷困頓

金博文本以為結束了噩夢般的牢獄生活後,自由了。但當他回到家,到大凌河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時,戶籍科一個女辦事員打開電腦說:你的情況特殊,你屬於重點管理對像,我們辦不了,你得到凌海市公安局大凌河公安分局外貿街道文化警務室,去辦理一個手續,然後回來再辦。並給了他一個電話號碼04168107037。金博文到了外貿街道文化警務室,報上姓名、說明來意,一個警察說:你是我們看管的重點人物必須特殊對待,先辦理一個手續吧,寫個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金博文說額外手續我不可能辦。

金博文就跟他們講當年發生的情況,他們說:聽說從你們家裏搜出好多的東西,要不然不會……金博文說:「那些東西不是槍、炮,不是毒品,是我個人的私人物品,是宣傳品……」。那個警察說:「你不用說別的了,就憑你現在這個態度,要再從你家裏搜出那些東西,我還抓你!你信不信?要想辦身份證、上戶口,就得履行這個手續,這是上邊規定,不想辦的話你可以走」。

金博文又到他的原工作單位辦理退休、辦理勞保,單位同事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七日遼寧省統計局黨組發了一個文件,你已經被行政開除了。跟我們沒有關係了,沒有上邊文件我也不敢給你辦,你找我,我也沒有辦法」。

由於金博文現在沒有身份證,甚麼也辦不了,年紀又大了,打工都沒人敢用,沒有退休金、沒有勞保,連基本生活都不能維持了……

不僅如此,更令金博文悲涼的是,他的父親和二姐在他冤獄期間,也受到了極大的身心傷害,在日夜牽掛中、在驚嚇中,沒能看到他們至愛的親人出獄,就陸續離開了人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