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累遭勞教、洗腦迫害六年 金剛不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叫方英文,男,現年五十九歲。原籍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隴田鎮石坑村,現住深圳市錦龍新村。我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踏上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輪大法,被綁架到北京團河勞教所迫害二年半。時隔九個月後又被惡人綁架到深圳梅林勞教所迫害三年,期滿時再送深圳洗腦班迫害半年。我一共被中共邪黨迫害六年。

一、在北京團河勞教所被迫害二年六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上午,我帶著橫幅寫「法輪大法好」,自製作一面旗,用伸縮釣魚竿作旗桿,旗上貼放大相片「真善忍」,身穿背心印有「真善忍」。我剛進入廣場才幾十米,橫幅未打開,旗未揚起。就被一個身穿綠色軍裝的人攔住,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答「是」,馬上被推上小車。我在車上高喊「法輪大法好」,背部被車上的警察用短棍子打了三下,我被綁架帶走。

事後我被送到北京團河勞教所迫害一年半。在被迫害期間,因我堅修大法不動搖,堅決不所謂「轉化」,被延長一年迫害期。共二年六個月才正念闖出北京團河勞教所。

當時在北京團河勞教所中,煉法輪功的大的有六十多歲的北京人,小的有長春讀初中(不到十八歲)的學生,也有清華大學的學生。被抓的大法弟子與其他犯人各佔百分之五十。

我被團河二大隊迫害期間。有一次,我在睡床上默寫師父的《論語》。剛寫完,被李隊長看見後,寫好的《論語》被他拿去了。當晚他值班時,我被他叫去他房間裏,叫我坐在長椅子上,他自己坐在靠背的單人高椅子上睡覺。大約半小時後醒來,沒說話,起身站在我左肩處,用右手掌往我肩部連續猛砍三下,然後回去椅子上睡覺。半小時後他睡醒,又照我肩部連續猛砍三下。這六下猛砍,力度相當大,要不是師父保護,我的骨骼恐怕會被打斷。

我被轉到團河六大隊迫害期間,有一次,一個滿面橫肉的夾控犯人,叫我坐在凳子上,他坐在我對面。他穿著皮鞋,專踢我的小腿脛骨,每次踢很多下,疼痛難忍。連續七天這樣折磨我,致小腿血珠滲出、傷痕累累,走路拐著腳都站不穩。隊長奸笑問我為甚麼拐著腳。有一次我要小便,那個夾控犯人刁難我,將我按在床下二小時後,才讓我上來小便。我絕食七天表示抗議。

我在團河勞教所被迫害期間,每天默念法輪功師父的《洪吟》及《精進要旨》十幾篇經文,所以身體無疾病狀態。只有在二大隊時,有一次發燒,但我不說,多喝水,三天就好了。二年半時間不用一分錢醫藥費。

當時被團河勞教所延期迫害的近十個大法弟子中,裏面有廣東、北京、上海、福建等地大法弟子。

在被團河勞教所迫害的大法弟子中,有一大法弟子,二隻手被二個人按著,一路走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連續十幾天都是這樣。真修的大法弟子都是好樣的。

我被北京團河勞教所迫害二年半後,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離開團河勞教所回到深圳家中。

二、在梅林勞教所一共被迫害三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的一天,我回家中,兒子說深圳福田警察來找我,叫我去找他們。我去了,他們見到我後,一幫人帶我到家中。在我家中,他們搜到了大法書,就連人帶書被他們帶走了。

就這樣我又被深圳公安綁架到深圳梅林看守所關押。在梅林看守所的第七天,我坐在地上盤腿發正念。被發現後送去另一間牢房迫害。管倉的牢頭,身紋一條龍。我天天被他用拳腳毒打,忍受著二個月後,忍無可忍,我就高喊「法輪大法好」、「法正乾坤 邪惡全滅」。第二天就被送去深圳梅林勞教所。我在梅林勞教所一共被迫害三年。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我在被團河勞教所迫害二年半期間,家中餘下點錢及朋友幫助,還能維持女兒讀書。我在深圳梅林勞教所受迫害三年,妻子失業只做家務,家中就無錢供女兒讀書。

我在梅林勞教所裏,寫信給家人,說法輪大法是佛法,我堅修大法沒有錯。叫二位女兒退學自謀生路,大女兒退中專,小女兒退初中離開校園,不足十八歲的孩童就打工自尋生路。中共邪黨迫害正信的修煉人,也迫害了我的家庭,給我家人留下了嚴重的心靈創傷。

在梅林八大隊被迫害期間,有一次,我在默念法,嘴在動。被他們的人看見,就來了一個李隊長,用玻璃膠紙將我的身體和立著的鐵長椅子縛在一起,再縛到柱子上。我仍在默念法。他們看見我嘴還在動,那個李隊長就把我的嘴用膠紙封上,只留下鼻子呼吸,我閉上眼睛不看他們,長達一個多小時,等下班時間到了才解開。行惡的李隊長事後即遭報應:半個多月聲帶發不出聲音。

在勞教所裏,我進出門不叫報告,不叫隊長好,不說話,不答話,不轉化,不簽名。我曾因點名不叫隊長好,遭受過幾次毒打,惡警經常用手銬把我的手長時間銬在鐵欄杆上罰站。

有一次,我在房間裏,被二個惡警用黑色布袋包住我的頭,我看不見路,然後兩個人按住我兩隻手,一人一邊,推我向前走。走幾百米路再往樓上推著走,到一個房間裏,打開黑布袋一看,是一間單間廁所,除廁所位外留有二米空間。我的衣服全部被他們脫光,只留下內褲。每天往鐵門窗口送二餐。這樣在廁所裏關十五天才離開。

有一次,我坐在凳子上發正念,不盤腿,不閉眼,不做手勢,只用思想。這樣連續七天,有空就發正念。他們受不了,就調來一個八大隊負責人,找我談話時滿口粗言。夾控犯人受他指使,對我大打出手,毒打了我兩三天後,我的右鎖骨被那個犯人打斷了。打斷了之後,自己找隊長反映情況無人理睬。就這樣我痛苦的承受了十五天,每天夜間發作劇痛。等到第十六天的上午,他們才同意帶我去檢查,證實右鎖骨斷了,才開始治療。送去深圳武警醫院治療。我拒絕治療,要求給我自己煉功調好身體,他們不同意。就這樣先後做二次手術,一次接骨,一次拿掉附加鋼板。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在深圳武警醫院治療期間。有一次,一個女護士在給我打吊針時,我發現吊針液裏有空氣,那針頭要往我手上血管打。我對她說不能打針頭,吊針液裏有空氣。她聽後,看了下軟管,把針液裏的空氣排出再注射。

吊針液裏有空氣不排掉,直接給病人注射入血管,會致病人於死地。事後化驗卻發現不了問題。我有這方面的常識,在師尊的保護下,我躲過了邪惡這種陰損的迫害。

我的右鎖骨被夾控犯人打斷了之後,梅林勞教所在他們所中有登報紙。駐所的檢察員看見報紙,就來找我了解情況,當時有二名檢察員作筆錄。

打斷我右鎖骨的夾控犯人,時隔半年後遭惡報,得絕症大病,勞教所不敢留他,提前釋放回家等死。

在被梅林勞教所迫害的最後三個月,我堅定信仰大法不轉化,遭受了更為嚴酷的迫害。

惡警找來七個犯人夾控迫害我一人。每班二人值班八小時,三個班每天二十四小時輪番不停對我迫害,其中一人負責機動,必要時七人都到齊。每天晚上隊長到房間裏點名一次,他們七個人經常換人。

當時深圳梅林勞教所裏被勞教的,有百分九十五以上是戒毒的。惡警挑選最壞的戒毒犯人做打手,被選來的打手,能迫害一個煉法輪功的說不煉,在他們寫好的「轉化」書簽字,每個犯人都可減少勞改期三個月,立大功的可減半年,隊部還有獎金。這些打手每天都是開會、施壓、絞盡腦汁,使盡招術逼迫我轉化。

他們強迫我每天坐在一張正方形塑料凳子上,身體不能動。每天早上五點三十分坐到第二天凌晨二點,每天只能睡三個半小時。人長時間這樣坐著,皮肉一直不停的連續絞痛。這種絞痛比打坐腿痛坐不住時還要痛。我每天一秒一分一小時忍受著這種巨大的絞痛走過來,真的是度日如年。我坐著手一動,他們就給我一掌;我腰有不直時,他們就給我一拳。有時連眼閉一下都受打。其中兩個犯人,用報紙把凶器捲成一條直筒,一人拿一個,我身體稍微一動,就往我背部狠打。一天數不清打多少回。打到我腰部伸直時都經常有咧呷聲。走路都疼痛,彎腰也痛,腰部嚴重受傷。

酷刑演示:踩腳
酷刑演示:踩腳

有一次,我坐凳子穿著拖鞋。新來班長穿著皮鞋,用右腳皮鞋前跟壓住我右腳大拇指,左腳離地,全身用力壓帶轉動右腳皮鞋前跟,我的右腳大拇指甲被踩壓鬆動,指甲肉出血, 痛徹心肺。

有一段時間,他們惡性發作:在地上貼著師父像片,凳子放在像片上,一定要我坐上。我不坐。不坐他們就七個人都上來,按住我抬上去坐,大打出手。

有一段時間,要我坐在電視機前,強迫我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帶,不看就打,視線一偏就打。

有一段時間,強迫我聽污衊大法的錄音帶。要我頭上套戴耳機。我不戴。他們就幾個人圍上來,抓住我二隻手,按住我的頭,然後將那耳機套在我頭上的兩邊耳朵,逼迫我聽。

由於我睡覺不夠,白天坐著都要瞌睡,一瞌睡又挨打。有時同意我在房間裏一圈一圈的走。有一次夜間我在房間裏走的時候昏昏沉沉到自己不記得轉彎,自己一直走,走到額碰著牆「咚」一聲才止步。

我每天坐著不能自己離開座位,自己離開就受打。不讓你大小便,直到你憋不住流出來,才讓你到廁所沖洗。沖洗時他們經常用凍水潑我。每天用這種方法折磨我。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臨出所第十天,惡警調換來了一個犯人打手,手掌勁力如刀斧。自稱在他手中已治過六、七個人,沒有誰能逃得過去的,都必須轉化簽名。

他們把我帶上三樓天台,那個打手問我要不要轉化簽名。我不理他。他用右手掌猛劈我左臉,我坐在小凳子上,受那劈力身體摔倒一米多遠。連續幾次對我劈打,身體都被打飛摔倒。

臨出所第七天,那個打手把寫好的轉化書內容讀給我聽,問我簽不簽,我不理他。幾個犯人見我不簽,把我推到室內監控看不到的地方發瘋的毆打。

我左臉被那個打手打腫,下巴牙根出血、牙齒鬆動、牙包腫痛、左臉皮膚裂傷起泡、頭痛,吃飯都困難。我不想再忍下去,先後找大隊長、教導員要約見駐所檢察員起訴那個打手。檢察員被他們推諉見不到。最後折中處理:由那個打手當面向我賠禮道歉。

我在梅林勞教所受迫害三年,歷盡苦難,終於出來。隨即又被惡人轉送深圳洗腦班迫害。

在洗腦班,頭幾天我給他們講真相,後來我又不說不答了。邪惡無計可施,半年後只好放我回家。

回首中共邪黨六年來對我殘酷的迫害,是大法賜予我金剛的意志,頂住了邪惡無數次瘋狂的迫害,用正念維護了大法的尊嚴。佛恩浩蕩,無以回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