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農安縣宋培傑被非法拘留九次、勞教二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宋培傑,女,今年五十四歲,是吉林省農安縣濱河鄉前唐村司家屯人。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大法開始到二零一七年年底為止,一共被非法拘留九次,勞教二次。身體被折磨,經濟上被勒索,家中老人在警察數次非法抄家、綁架與擔憂親人安危中含冤離世,給本人及家人的精神造成極大痛苦。

下面是宋培傑自訴所遭受迫害過程。

得法:告別苦難──重獲新生

我得法很偶然,那是一九九八年正月初一,我和丈夫發生矛盾被他打了兩個大嘴巴,我跑到二哥、二嫂屋裏訴苦。二哥、二嫂正在家裏聽師父講法錄音,二嫂聽我的訴說只說了一句:打你給你德,你修煉吧。就這樣我就得了法輪大法。我修煉不到一個月,原來身體上的胃病、腦神經痛、腰疼、神經衰弱全好了,告別一把一把吃藥的歷史,沐浴在大法的佛恩浩蕩下快樂幸福。

想當年,我的丈夫二十八歲就得了膀胱瘤,經歷一次大手術欠下外債,醫生診斷此病復發率特別高,維持丈夫的病每週得需要兩千多元的醫藥費。因手術欠下的外債再加上每週的醫藥費壓得我喘不過氣來。丈夫大手術之後身體虛弱,不能打工賺錢又在病情復發的恐懼中,雙重壓力下脾氣變得暴躁,時常和我發生爭執。人變得自暴自棄,學會了抽煙、喝酒、打麻將,這致使我的身體與精神每況愈下,那幾年讓我覺得真是苦不堪言。我一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我生活的環境全變好了,一家三口人的身體全好了,對師父的感恩無以言表。

風雲突變──歷盡磨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信仰者的全面迫害,我曾被非法拘留九次、非法勞教兩次,警察多次非法闖入我家,強搶、綁架成了我們全家人必須經歷的常態。我與家人歷經磨難、身心受創。最悲痛的是公公在擔憂兒子的安危中含冤離世。

一、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深秋夜晚,前堂村村支書王鳳和與治保主任魏立仁到我家,把我與二嫂(王麗萍)的身份證非法收繳,說怕我們進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與我的姐姐宋佩雲、王桂芳、張鳳香一起依法進京上訪要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就想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這句話告訴世人。在去往北京信訪局的途中遇到五六名便衣警察強迫我們罵大法、罵師父,他們看我們不罵就說:這正是法輪功。然後看見開過來一輛車,下來幾名便衣警察說:我們把你們送到說理的地方。就把我們綁架到吉林省駐京辦事處。駐京辦事處裏面的兩個女警強迫給我們搜身,逼我們把錢交出來,我姐姐(宋佩雲)與張鳳香不願把錢給她們被她們打耳光。最後把我們的路費錢全搶去了,沒給任何收據。

我們在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一宿。第二天,長春市的警察在火車上強制的把我們的胳膊用繩子與膠帶倆倆綁在一起,把我們從北京挾持到長春市公安局二處,非法審問。

下午農安縣公安局的三個警察把我們綁架回農安縣,快到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時,他們誘惑我們把錢掏出來給他們,就送我們回家。當我們告訴他們錢被北京警察拿去時,他們因得不到錢就狠狠地說:把你們送五公里(指農安縣拘留所)就對了。

在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裏面我絕食反迫害五天後被強迫坐板,被黃姓女警察逼著雙手抱頭、雙腿伸直一刻不准彎曲,如果有同修忍不住腿彎曲或者說話被警察發現,趕上外號柴大柱子的警察值班時,他就會拎著皮帶進入監舍一頓抽。在被非法拘留期間一直被警察逼著轉化,只要說不煉就放人。這次非法拘留三十四天,放我時警察強迫我家人給我交伙食費,每天二拾二元五角錢,我的丈夫一共被勒索七百六十五元。當時值班警察勸我丈夫和我離婚,我丈夫對他說:上哪找這麼好的人。這次我能回家全是我的丈夫托人幫忙的結果。

在拘留所裏面我們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蒸的窩窩頭,一股六六粉味,喝的是帶泥的凍白菜湯,蒼蠅就在湯裏飄著。

這次在五公里拘留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達二百多人。小監舍裏面的人都多達四五十人,睡覺時只能立刀魚式躺著,翻身都不能,中間如果去廁所,回來就沒地方了。

我們村裏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指定的村幹部監視,監視我的是婦女主任李景春,當她看到我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時,領著一夥人闖入我家,搶走我家一台縫紉機,至今沒有歸還。

二、第二次被非法拘留與被第一次非法勞教

1、第二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與王麗萍、張鳳香、於秀梅一起依法進京上訪。我們到達天安門廣場時,被武警強行綁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關進分局裏面的鐵籠子裏,大約兩個小時後,吉林省駐京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把我們綁架到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宿,第二天就把我們直接挾持回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這十天期間拘留所為創收,非法勞役裏面所有被關押的人:女人被逼迫挑豆子;男人被逼迫扛豆子,都是一百八十斤的大麻袋。

十天後我們共三十多人被綁架到長春市勞教所非法勞教,女法輪功學員被挾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男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葦子溝勞教所迫害。那時五公里拘留所裏還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

2、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被迫害期間,我被迫「轉化」與遭受非法奴役。

(1)被迫「轉化」

在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後,我被挾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剛一進勞教所壓力撲面而來,被逼著到警察辦公室辦入所登記,警察強迫我喊「報告」才允許進屋,登記後強行給我搜身,然後上來已經被逼著做了「轉化」的昔日同修誘導、哄騙我寫背叛師父的「五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給我做「轉化」的昔日同修是高秀英、張秀明等近十人的轉化團,她們三人一夥每天每夜使用車輪戰術、不讓我睡覺,中間勞教所的警察還威逼、恐嚇我不轉化就給我增加刑期、關我小號。我看到張鳳香不「轉化」被警察叫到管教室打耳光、被電棍電的皮膚起大泡。我害怕承受這些痛苦,更怕到期回不了家就違心寫了「五書」。

(2)遭受非法奴役

勞教所為了創收,把被逼做了「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車間裏勞動,奴役我們。我被逼迫著在工作間折書頁子(俗稱打頁子),由於每天工作任務太多,從早上五點開始被奴役,晚上的時間根本不能定時,活多的時候曾被迫工作到次日凌晨一、二點。在這種超負荷幹活的情況下,致使我的整個右手掌磨破了皮,皮膚鮮紅鮮紅的有時流血。小拇指、無名指、中指的一半指甲光禿禿另一半全都磨斜了。

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我丈夫和兒子在生活上無人照顧,我丈夫不會做飯還得出去打工維持家中開銷,這可苦了我十二歲的兒子。我是與我的二嫂(王麗萍)一起被非法勞教的,我的兒子與二嫂家的哥哥、姐姐們一起合夥做飯,他們幾個哪會做飯呢,飢一頓飽一頓的。就在不久前姐姐和我說,我兒子在暑假去她家時,吃到姐姐做的飯菜感慨:這下可吃頓飽飯。聽了讓我心酸不已。

家中生活的艱難,丈夫萌生花錢把我從勞教所弄出來的想法,他托人給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五大隊隊長王麗梅送去七千元錢(其中有為二嫂托人送禮的二千元錢),可王麗梅只是把我從四大隊轉到五大隊,從工作間轉到伙房就完事了,並沒放我出來。年底勞教所讓所有人背監規,能背下完整監規者就給減刑一到二個月。勞教所教育科岳科長以我不背監規就剝奪了我減刑的機會。在那裏我被奴役十個月之久。

勞教所新樓竣工,牆還沒乾呢,就把在押人員全搬遷進去了,裏面沒有床,每個人都睡在水泥地上半月之久,屋裏又潮又冷,被子好像都能擰出水來。警察把我轉到文藝隊,晚上讓我做護廊看著法輪功學員,每個班都是四個護廊,負責監視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動向,不許學員煉功。

五六個月之後把我調到生產車間印刷魔術撲克,做這種撲克所用材料非常傷人體,人一進生產車間就被刺激得睜不開眼睛,味道刺鼻,我親眼看到一個不修煉的人被刺激的噁心、嘔吐,警察還把她一頓罵。這是一種能作弊的撲克,戴上特殊的眼鏡就能看出對方是甚麼牌,生產出來的撲克全部運到香港、澳門。這種撲克的手工費每副近三元錢,勞教所全部收入據為己有。我被迫為勞教所生產好幾個月的魔術撲克。再二個月後我才被刑滿釋放回家。我的眼睛就是在非法勞教期間生產魔術撲克時傷了,近視帶散光。

三、第三次被非法拘留與第二次非法勞教

1、第三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七點多鐘,前堂村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濱河派出所林達等三個警察闖入我家,搶走二十多本法輪大法書籍。強行綁架我,我抵抗他們的非法抓捕,被他們連踢帶打把我弄上車拉到濱河派出所,強迫我錄像、錄口供。又被拉到公安局找局長簽字後直接拉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2、第二次非法勞教

在農安縣拘留所被非法關押第十五天的時候,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二個警察到拘留所非法提審逼我簽字。國保大隊的那二個警察和一個司機把我挾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同時還有一位男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到葦子溝勞教所非法勞教。

在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中的一年,首先被逼著「轉化」,我不「轉化」就不讓我睡覺,不讓下樓吃飯,幾個人輪流看著、誘導「轉化」我。我被迫「轉化」後,被強迫奴役為勞教所創收。每天五點就準時起床,晚上十一點之後才讓睡覺,天天如此。勞教所對外承攬多種業務,我被奴役幹過的工作有:織手套、加工工藝品、挑豆子、摳字母卡等,特別是摳字母卡每一捆有五、六十斤,每捆都得從一樓扛到五樓,需要付出很大體力。整整一年時間我都是在勞教所轉軸式的生活。

四、家人被迫害──老人離世

二零一零年三月,前堂村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於春海等人到村裏綁架三個法輪功學員:張鳳華被非法勞教三年;張鳳香被非法勞教二年;王敏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大約又過了二十天治保主任李景洪又帶著國保大隊的人闖入我家亂翻,砸壞倉房門鎖欲綁架我的二哥韓興龍、二嫂王麗萍。所幸二哥、二嫂沒在家,從此流離失所在外長達七年之久,去年才敢回家與親人團聚。在二哥、二嫂流離在外的第三年,我的公公在思念與擔憂兒子、兒媳的安危中離世。公公在世時二哥每次探望老人時都是在半夜悄悄潛入家中,每次老人家都是在天不亮時就催促二哥趕快走,很怕二哥被抓走蹲冤獄。

二哥、二嫂流離失所在外,我和丈夫一直在贍養老人,我在家和老人待在一起的時間多,老人天天想念二哥,老爺子跟二哥從沒分開過,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根本離不開二哥,我曾在半夜多次聽見老人家叫二哥的名字。我和丈夫看到這一切無奈又難過。

我村的治保主李景洪跟我大哥說:讓韓興龍回來吧,我和國保的人說說,給我三千元錢,回來就不找他們了。

五、第四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三月末,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德彪派出所的警察在晚上七點多闖入我家,把我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審訊室,這次綁架我是打擊報復我控告起訴江澤民,公安局夥同農安縣郵局一起迫害訴江民眾,郵局違法扣押所有訴江的郵件,公安局違法綁架訴江民眾、非法拘留。把我挾持到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

我村治保主任李景洪一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還乘機勒索法輪功學員家屬錢財,每次參與綁架我時都對我罵聲不絕,還讓警察好好收拾我。搶走我師父的法像。

六、第五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我正在法輪功學員王桂芳家,李景洪夥同德彪派出所孫鵬、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闖進來,把王桂芳、王敏我們三人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審訊室,還是因為訴江被打擊報復,把我們每人挾持到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當時王敏問李景洪:李大哥是不是你領他們(警察)來的?李景洪跺腳叫囂:就是我,你還能怎麼地。法輪功學員王桂芳的丈夫剛剛去世才二個多月。

七、第六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和法輪功學員王娟到萬金塔鄉送台曆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萬金塔鄉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們綁架到公安局審訊室強迫我們錄口供,最後挾持到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八、第七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德彪派出所警察孫鵬一行四人到我家對我說:這次不是我、是國保大隊讓我請你來的,我們這次是請你來的,不是我來抓你的,國保請你去核實點事。我當時沒穿外褲,他讓我穿褲子跟他走,我不配合他們,就上來倆個警察架起我的胳膊,扔進停在我家大門外的警車上,把我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審訊室裏。不一會我看到法輪功學員王桂芳也被綁架進來,我們被非法扣留一宿。

第二天國保大隊的於春海、馬春雷非法審問我:認識呂永珍嗎?在呂永珍出獄那天去長春了嗎?怎麼去的?和誰去的?誰叫去的?坐誰的車去的?

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在這天領著警察去我家,我的家裏沒人,李景洪和警察翻牆闖入家中,搶走我家貼在牆上的二張年畫。我和王桂芳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九、第八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晚六點多,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夥同德彪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我不給他們開門,他們就在外面恐嚇我:不給開門讓你過不好年,想不想過年了,還拽掉我家防寒大棚的門。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皇曆十二月十日)下午,我正和丈夫修被拽壞的棚門,濱河派出所的四個警察闖進來就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審訊室,簡單過場就把我挾持到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在送我去拘留所途中我聽見警察跟他朋友打電話說:到今天為止就完事了,任務完成了。我才恍然大悟,法輪功學員竟然是警察完不成任務的替補。後來聽說完成一個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任務獎勵警察四千元。和我同一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鄒樹文,我聽見警察打他的聲音,他也被非法拘留十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