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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劉淑芳再次被非法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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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寶山區今年七十五、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芳,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遭非法庭審,被非法判三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劉淑芳本人的辯護和律師在開庭時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屢屢被法官無理打斷。

在法庭上,劉淑芳老人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無罪,做好人無罪。上世紀六十年代,她作為上海知青支邊來到新疆,三十八年的邊疆建設直至退休。身體疾病、生存環境和工作重擔等無數的苦難和風風雨雨走過,後來幸運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健康、工作和生活等均多方獲益,她感謝法輪大法帶給自己的健康、樂觀、熱情、開朗和積極富有力量的生活面貌和心態。也希望檢察官法官能多了解法輪功,善待每一位法輪功修煉者,停止迫害。

劉淑芳老人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大法,曾經於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劉淑芳老人在新疆三十八年,曾一身的病;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後回到上海,因修煉法輪功,十多年來遭到上海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及當地居委民警的上門騷擾威脅,並被劫持到洗腦班強制轉化。

劉淑芳和老伴原來與兒子媳婦一起住,因大場鎮綜治的人威脅她兒子如不配合他們迫害他母親,就會失去現在的工作。十多年來,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四處驅趕,屢次被迫搬家,當地的居委、派出所因她修煉為理由欺騙威脅房東要她搬家,不准他們租住,使得這麼多年來,劉淑芳居無定所。她的老伴身體不好,曾患尿毒症住院病危。

二零一七年劉淑芳在去大場鎮綜治辦要自己被綜治居委搶走的書時,給了鎮辦公室《迫害有罪,信仰合法》的真相資料讓他們看,綜治辦的許勝宇惱羞成怒,惡意舉報了劉淑芳。國保承辦偽善欺騙家屬會放人,把她構陷到檢察院、法院。

法院非法開庭前,綜治的人脅迫劉淑芳的丈夫到女兒家去,變相看管,不讓劉丈夫參與開庭旁聽。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兩點,劉淑芳在上海市靜安區法院遭非法庭審。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到綜治居委的威脅,不許去參與開庭旁聽。律師依法為劉淑芳作了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立即釋放劉淑芳。

開庭前,法官特別對律師強調「不能進行法輪功性質辯護」,律師認為法官的特別要求沒有道理,也沒有法律依據,律師說上海這樣一個開放發達文明的國際大都市,應該是保障人權、公正司法的理念和行為表率,希望法庭切實保障劉淑芳本人以及律師的辯護權利。律師認為,對劉淑芳的審判完全是針對其法輪功信仰者身份的歧視和不公正對待。

最後法官罔顧事實,誣判劉淑芳老太太三年,並勒索罰金一萬。

相關參與人員:
居委治保電話:021-66038677

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
地址:友誼路959號
郵編:201999
電話:02156691990
承辦公訴人 劉禮珺 電話:02136558620

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原上海市閘北區法院)
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3009號
郵編:200072
電話:02136034666
電話:02136046660
法院法官:芮志平、龔雯,楊坤
書記員祁婷婷 電話02126120000*81431

寶山區政法委綜治辦
寶山區密山路8號 郵編:201900 電話:(021)56691011
寶山區委政法委書記杜松全,
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綜治辦主任沈軼群,
區綜治辦副主任茅忠宏,
區綜治辦副主任陳一峰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國保處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克山路199號
郵編:201900
電話:02156608111 國保分機50334 50352
國保承辦;黃明德 15821977369
其他參與的國保:滕斌,沈曉林

大華新村派出所
地址:真大路303號
聯繫電話:28959887
治安受理窗口電話28959888、66370092
承辦警察:
朱政豪
李袁翔
朱孟賢

大場鎮鎮政府綜治辦
地址 :上海市大華路1469號一樓110辦公室
郵編:200442
綜治辦610 許勝宇 工作電話:02128959877 手機:15800809799
綜治辦610 張德良 手機:13564568421
陸衛昌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楊 麟 鎮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寶山區顧村鎮鎮政府綜治辦
郵編:201906
地址:上海市泰和西路3431號
電話:02136190028
顧村鎮黨委書記 趙 平
沈 強 黨委副書記、鎮長
李 娟 人大主席
虞春紅 黨委副書記
陳林甫 黨委副書記,負責社會穩定、綜治、信訪和綜合執法工作。
汪凱波 政法專職幹部,協助綜治、信訪、社會穩定和綜合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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