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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興和縣法院非法庭審三名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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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內蒙古興和縣法院於上午八點三十到下午三點三十左右,歷時七個小時,非法庭審三名無辜的女法輪功學員。

這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分別是河北省懷安縣的李樹芳和李桂英,還有山西省天鎮縣新平鎮的賈丕珍。

李樹芳和李桂英的家屬給她們聘請了北京律師為她們做無罪辯護。法庭上,兩位律師陳詞: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她們只是為了強身健體,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律師對著審判長和台下大約六十來人的旁聽人員反問到:難道我們這個社會還怕好人多嗎?

興和縣檢察院公訴人以所謂的「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起訴,兩位律師為此辯護: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根本不成立。中國政府出台的任何一條法律條文都沒有定性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更談不上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學員向人散發材料也只是為了告訴人們法輪功是好的,以及他們正在遭受的打壓迫害。

李樹芳和李桂英在法庭上也為她們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都說明是法輪功使她們身心健康,才能夠大病遠離,有一個好的身體打工掙錢,補貼家用;同時與家人和睦相處。最後都發自內心的說:法輪大法就是好!

庭審最後,兩律師都提出:無罪釋放李樹芳、李桂英。


此次陪審員,李月梅,電話:13947473688 辦電:0474---7588609
公訴人:馮貴元,電話13664048400

相關信息:興和縣法院
刑事庭副院長,趙改蘭, 電話:13664058385,辦電:0474---7213002
刑事庭副庭長,武傑,兼審判長,電話:15848469840
薛姓庭長,13847426090
張忠貴,院長,13304743000,固話,7212605
張軍,副院長,13947442111,固話,7213035
書記員,陳璐璐 有一女書記員辦電:0474758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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