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下午兩點左右,她與丈夫出行探望遠方親人,在火車站安檢查身份證時,她遭到警察綁架,當天即被抄家,警察搶走家中的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物品。更荒唐的是,二月七日,鐵東派出所、香坊國保大隊等警察又把搶劫的東西悉數拿回她家,然後擺拍、錄像後再次劫走。
她就是哈爾濱法輪功學員蔡偉華。最為痛苦的是,她在看守所裏被要求放棄信仰、承認自己有罪。她還被要求背監規,不背警察就用連坐陰招懲罰同室的人,讓其他人虐待她。
當蔡偉華的丈夫得知妻子承受著精神和肉體酷刑時,感同身受的寫下了催人淚下的善勸和鼓勵的文字。那些還在隨著那個西來惡黨邪靈幹著泯滅人性、迫害善良的事情的人,是否靜下心來思忖一下,在歷史的巨變中,你們究竟還有多少使自己賴以存活下去的人性與良知?
下面是蔡偉華未修煉的丈夫寫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她的信:
偉華:
得知你在看守所裏的境況,我心情十分難受,惡劣的關押條件,你糟糕的精神狀態,都很讓我擔心。我希望你振作起來,惡劣的條件也是對你的一種考驗,請你堅定自己的信念,就如同「鳳凰涅槃,浴火重生」一樣,只有經歷了生死和經受住各種磨難的考驗,方能脫胎換骨,使得圓滿。
信仰沒有錯,我不會因此責怪你,無論事態發展到如何程度,都不會影響你我之間的感情,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們之間的感情是一種牢不可破的親情,有關你我之間的婚姻問題,你盡可放心,我會不離不棄。我會一直等到你回家的那一天。
你本無罪,何必去承認那些欲加之罪呢?打印機、電腦、切紙機等物品是現代家庭工作、居家必備之物,是家庭財物,怎能變為你自己的犯罪證據?有關信仰的書籍,是用來淨化自身靈魂的,就如同聖經一樣,怎可被定為犯罪物證?以思想定罪,簡直荒唐。網上下載、閱讀一些文章何罪之有?電話是通訊工具,一個人擁有幾部手機,打多少電話都不違法。本身你所信仰的就不是邪教,何必聽他們說啥就是啥呢?堅信你自己無罪,你所做的是正確的、不違法的,樹立起這個信念,我想你會變得堅強。檢察官會去核對證據,你可坦然面對,去和他講明真相,和他反映看守所的艱苦條件,講那些所謂荒唐的證據,我們花錢買的憑啥就沒收了,變為犯罪「證據」了。本來在家放的好好的,憑啥被查抄?菜刀拿出去砍人,那是凶器,放在家,那就是廚具。所有物件皆可成為犯罪的「物證」,但是那必須是在實施行為發生時,而不是放在家裏。
正義一定會戰勝邪惡,烏雲是遮不住太陽的。我們一定會努力想辦法使你早日脫離苦海,你不要失去信心,也不要任人擺布,記住信仰無罪,即使你因為信仰問題而含冤入獄,也沒人會歧視你,看不起你。即使有牢獄之災,只要堅守信念,我想你會泰然面對一切。
媽那裏我已經安排好了,她會慢慢的接受現實,她身體現在沒啥問題,你也無須擔心,外面有我,我會處理好這些問題的,孩子已經回學校讀書,我會照看好他的,家裏所有人都沒有埋怨你甚麼,他們都在等待你回家。
李勃威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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