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正面引導公檢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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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最近體悟,我們大法弟子在人中表現就是普通百姓,他們是公檢法人員,我們做好人被迫害、被冤判,面對公檢法官員需要申冤,需要百姓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不要讓人覺的我們有強的爭鬥心,或者說話居高臨下,容易激起對方爭鬥對立的情緒。雖然我們真理在握,但是對待人、事都應該本著慈悲和善念。作為修煉的人,我們沒有敵人,我們也不爭鬥。

我們可以揭露和控告,但根本目地不是為了懲治誰,是為了制止迫害,用真相救度世人。「利用法律反迫害」只是我們採用的一種形式,同樣要抱著對每一個人的慈悲,不要陷入到常人的「用法律來治別人」的敵對或報復心理中。我們也可以用善心打動他,不被他們表面的表現帶動,平和的說明公檢法人員要依法辦事,警察也要注意警察的形像,等等。人都有善念,不管甚麼人都是具有真善忍本性的,當我們真心為他好的時候,就可能打動他們、引導他們,從而能救了他們。大法弟子心裏應該只想著救人。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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