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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茜代理律師指執法不公 親友敦促終止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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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北京朝陽法院在溫榆河法庭對因真善忍信仰被非法拘禁的加籍商人孫茜召開開庭前的庭前會議。孫茜及她的兩名律師到庭,孫茜和律師對非法抓捕、批捕、起訴孫茜的程序違法進行抗辯。在近三小時的訴辯中,多處彰顯程序違法。使得法庭欲縮短質證環節的目的難以實現。

孫茜
孫茜

兩位代理律師都是在前兩位律師迫於中共高層壓力而退出孫茜案後剛剛介入不久,而且孫茜在法院的卷宗也已由十五卷增至十八卷宗,還沒有全部閱完。而且還存在八段錄像是壞文件打不開等問題。朝陽法院顯示出急於辦理孫茜案,兩位律師在較為倉促的情況下,來京參加庭前會議。而且據法警閒談講到,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剛來過溫榆河法庭,但尚未知是否與孫茜案有關。

庭前會議一開始,律師首先提出了質問,朝陽檢察院、法院為甚麼對案件中存在孫茜20億資產涉嫌被侵奪的情況不予調查,及對孫茜被非法關押期間遭遇的刑訊逼供,在派出所48小時沒給食水,只穿單薄睡衣,「蘇秦背劍」式背銬,在看守所被戴工字銬,被噴辣椒水,等等酷刑,沒有核查,錄像沒有出示,並因公訴人與法官明知案卷中有此案中案存在而置之不理,不能公正盡職去執法,而要求主審法官李軼凡,公訴人張欣(該人因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已被孫茜家屬及五位代理律師聯名控告)迴避。

法官以孫茜本人及律師有權利做申訴,各屬不同案件應分別處理為藉口想繞開;律師又因其並不上報迴避申請,堅持依法阻抗,期間律師因為法官要非法跨過管轄權及迴避問題,直接進行質證階段,律師一度因義憤感到身體不適,表示想撤出會議,孫茜表示也要隨律師,不想繼續參加庭前會議。隨後又就迴避問題展開抗辯,約十一點十五分法官告知休庭十五分鐘。

繼續開庭後,律師提出因為被本案存在案中案,孫茜丈夫涉嫌非法侵奪孫茜資產而陷害她的企圖,所以其公司所謂證人證言,都不能成立。律師還要求證人出庭作證。此外。律師還對案件進入法院階段後,檢方仍介入與當事人長時間談話的情形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核實。並強調孫茜信仰根本無罪,與刑法第三百條罪名無關。

孫茜也在庭上發言,申明自己修煉法輪功,久病康復,絕處逢生,而且自己是因為被侵奪資產的陰謀所陷害,但是每一位涉案執法者都明知此事而置若罔聞,坐視一位外籍商人在華巨額資產被侵奪而不作為,甚至是包庇。孫茜的發言也從更高層面揭示了本案中所反映出的重大問題。

朝陽法院意欲簡化加快非法審理過程,目的沒有達到。庭前會議延遲至十二點半才告結束。

家屬與律師一致認為:孫茜從被抓捕,到批捕,再到起訴,都是非法陷害,每個階段原本都應撤案,放人。孫茜的親友向法院及法官郵寄了《致朝陽法院敦告書──立即中止對孫茜枉法追訴》。

敦告書中指:孫茜自被冠以涉嫌刑法第300條罪名,被抓捕直至現在被法院立案審理,一直是在被錯誤適用法律,枉法追訴。作為孫茜的家屬基於對孫茜以及對該類案件的了解,諮詢律師後,我們認為孫茜的真善忍信仰不僅與犯罪行為無關,相反,是執法公職人員在執行非法意志參與對真善忍信仰非法打壓,而且孫茜屬於加拿大國籍的外籍人士身份,本案已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提出。我們現做出提請法院立即終止對孫茜枉法追訴的訴求。

敦告書從五個方面闡述了孫茜作為法輪大法修煉者在中國也應受到法律保護。

敦告書指:律師與家屬認為對孫茜適用刑法第300條,從抓捕,到批捕,起訴,都是在非法枉加罪名,每個階段原本都應撤案,放人,本不需要開庭,不應被繼續枉法追訴,延續到上庭辯護的。我們有必要提出終止對孫茜枉法追訴的訴求,也是希望參與者不要再執法犯法,不要繼續參與共同犯罪,使自己成為非法意志的真實受害者。

敦告書最後要求:請貴院依據道義良知與法律,做出終止對孫茜的枉法追訴的決定。

孫茜(朝陽溫榆河法庭)主審法官李軼凡,女,18600857209,住址:北京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西堤紅山小區3號樓2901號。

法官助理周若旻,女,政法大學畢業,做過書記員。其它信息不詳。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南路2號,郵編100026
電話:010-85998341、010-85998279
責任法官李軼凡:18600857209:01085998668
院長 靳學軍010-85988001
副院長:亓紀18612296007滑爭鳴13661334525郭莉蓉18612296005曹志剛18612296006、龍雲斌
審判委員會委員:
毛力18612296009、孫京昆13801095002、張維平18612296288劉玉清13901292398、陳曉東18612296055林子英18612296096鐘蔚莉18612296227李寶貴8612296256
刑一庭法官:
庭長 臧德勝18612296012
副庭長 辛祖國18612296022、李佳麗18600857220
法官:
李加18612296017張軍18612296018徐清岱18612296049劉歡18612296021
魏穎18612296023丁旭18600857207李軼凡18600857209付想兵18600857211
齊麗青18600857218劉宇 010-85998610、010-85998578、13811212626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道家園17號 朝陽區檢察院 郵編:100025
辦公室:01059553128 01059553136
檢察長:張玉鯤01059553000 18901160645
副檢察長:吳春妹18910060161、陳旭、孫偉、苗生明
公訴部:
女檢察官:
張亞男18911163331張文娟18911163186劉子璐18911163213週麗18911163361
郭蕾15501162813陳瑩璐13171829297席曉昕18911163367石曉瓊18911163040
王彬18911163101胡靜18911163069賀琳娜18911163552蔡雯文18911163112
龔潔婷18911163567王天毅18911163086孫璐18911163268趙越超18911163150
男檢察官:
王克凡18911163595邱保佳18911163570李曉輝18911163363
房龍18911163572 趙佳18911163113
辦公室:
田野 18911163033 張瑩 18911163128陳雷 18911163365褚國強15301019890
步秀環18911163132 翟輝 18911163366譚小薇18911163105孟豔芹 15301019838
史騰浩15301019897劉榮 18911163099錢澄 1530101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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