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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新賓縣王華遭四年冤獄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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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撫順市新賓縣葦子峪鎮法輪功學員王華、劉豔傑、劉玉梅、趙淑芹四位女士,於二零一三年發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羈押於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後王華被非法判四年,其餘三人被判緩刑,其中劉豔傑後來也被劫持入獄。

修煉法輪功之前,王華有心臟病在身,一百二十元一瓶的藥不敢離身;肝臟上還長個6x8的瘤子;肺內感染經不得一點風吹,疊被時扇出的風都能把她吹得感冒打噴嚏;心腦血管供血不足,一天三次喝補血藥;還有膽囊炎、支氣管炎等等,她說:為了維持這個家,每天大把大把的吃藥,一年少說也得吃進去五、六千元的藥。

一九九七年經朋友介紹說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王華帶著試著看的心走進了法輪功。說來也神奇,每天煉煉功,看看書,沒過多久身體越來越舒服了,病痛不敢上身了,真正的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現在凡是接觸她的人都感到她變得越來越善良,都說她年輕皮膚好。

被綁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王華、劉豔傑、劉玉梅、趙淑芹四人,去鄰近的平頂山鎮趙家村挨家挨戶免費贈送村民法輪功真相台曆, 四人坐出租車返回時,在趙家路口被一輛麵包車攔截,隨後警車出現。警察不由分說的就把四人和司機劫持至平頂山鎮派出所(司機被放回)。平頂山鎮派出所上報縣局,隨之新賓縣國保大隊警察往返二百七十多公里的路程,與平頂山鎮派出所共同行惡。

當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左右,新賓縣國保大隊警察二人、平頂山所長王宇與另兩名警察由葦子峪鎮派出所所長喻新和另一名警察帶路,先後來到四位法輪功學員在葦子峪的住宅,非法抄家。王華家被搶走生活費5285元,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還有其它物品;劉豔傑家被搜走打印紙等物品。非法搜查之前,警察讓王華兒媳婦在所謂「搜查證」上簽名,兒媳婦不簽。惡警強迫家人開門鎖,翻箱倒櫃搜個遍。

第三天,二十一日,平頂山鎮派出所所長王宇等四人,又闖到王華家,威脅家屬在搜查證上補簽字,兒媳婦被迫簽字。警察送來婆婆臨走時穿的衣服,但家屬發現婆婆隨身帶的金銀首飾不見了。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信仰真善忍好,傳法輪功真相資料是合法行為,應當受到《憲法》及法律的保護。新賓縣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卻不秉公執法,把非法搜走的私人物品當作所謂「犯罪證據」,構陷四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王華、劉豔傑、劉玉梅、趙淑芹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新賓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檢察院以新檢刑訴(2014)26號起訴書指控她們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人陳爽、任明明;新賓縣法院不按法律斷案,認為公訴機關構陷的罪名成立,非法對王華、劉豔傑、劉玉梅、趙淑芹實施判決。如下:

王華,一九六二年出生。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被非法判刑四年。主審法官李麗薪、審判員史金儒、陪審員馮佳航、書記員馬克舒。二零一五年七月份王華被劫持往遼寧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劉豔傑,一九六六年出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新賓縣公安局取保後釋放,家屬交納保證金三千元。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新賓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又找到劉豔傑家,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劉豔傑說「煉」,就被帶走了。第二天,十月三十一日被送往遼寧女子監獄,家人接到被冤判三年徒刑的判決書。

劉玉梅(一九五四年出生)、趙淑芹(一九四九年出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家屬交納保證金三千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新賓縣公安局取保後釋放。她們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三天。

在看守所期間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一位親屬給王華買的襯衣、襪子等交給看守所辦事窗口值班警察,得知王華均沒收到。之前一位朋友給買的保暖衣王華也沒收到,價值共三百多元。王華衣物缺少,本該得到的東西得不到,遭到無形的迫害。

在那裏長期遭受勞役迫害。早上七點出工到晚上五點收工,粘花圈上的小花、做首飾盒、磨錫紙等。每天分配的活幹不完就要罰站二小時。王華認為不是犯人憑甚麼去罰站,所以她只是為別人著想站了二次。

勞役迫害三個月後,王華的腿開始腫脹,疼痛。在非法開庭審理時腿還腫著,手銬、腳鐐也不給摘下來,而且每天還照常幹活。由於每天的勞累,晚上立板睡覺,人多擠得連身子都翻不了,還經常吃不飽,精神與肉體的承受力到了極限。

王華曾被迫害得二次心臟病復發,喘不過氣來,像要窒息了似的,渾身無力,不能再幹活了,幾天後才緩過來。

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首先到集訓矯治監區洗腦,不給被褥,就在地板上睡。看污衊法輪功的光碟,有人給講邪悟的理,讓你轉化,即放棄修煉法輪功。精神被折磨著,每天都在逼迫轉化,一個月之後,王華被分到一監區二小隊。

在監獄裏仍是勞役迫害,每天幹活十二個小時。王華一幹活就血壓升高,一次血壓高到180以上,生產組長怕擔責任就不再讓她幹活了。但是精神上的折磨與痛苦無法用語言能表達明白。用王華的話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不應該遭到關押迫害。到底誰是犯罪人,終會真相大白的。

在監獄裏看到的:一監區有位朝陽的法輪功學員名叫姜偉,反迫害不出工。獄警張曉兵(已遭報死亡)等人的指使下,幾個犯人把姜偉從監舍拖拽到車間,大約有幾百米遠。而後幾個人一擁而上大打出手,獄警在遠處看著。還有個撫順的法輪功學員名叫劉丙彤(在押中),藏在身上的經文被查翻出來,被暴打一頓,關入小號折磨。到現在還有二個包夾整日監管著她。有一個叫嚴華的犯人在獄警的指使下,突然到一監區六小隊把劉丙彤又暴打了一頓,劉丙彤反迫害,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嚴華打完了一陣就走了;二零一七年冬天,犯人逼迫強行李貴霞轉化,李貴霞不服從,便體罰李坐板,寒冷的冬天還將其帶到餐廳凍了一週,出來時別人看到李的臉上有血跡。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王華走出遼寧女子監獄。

再次遭綁架、拘留迫害

王華結束冤獄四年回家後,發現家裏價值二萬多元的金首飾不見了。就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去平頂山派出所去找綁架抄家的派出所所長王宇,當時還有朋友和親屬共八人跟隨著。王華還沒等問出結果呢,王宇就給縣國保大隊長趙連科打電話。趙連科帶著巡警將他們八人綁架到公安局,當時放了二人,走脫一人;其餘五人被非法拘留五天、十天不等。男法輪功學員張華波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王華被拘留十天與四位女士被劫持到撫順看守所。

在新賓縣國保大隊:剛到國保大隊時,王華給大隊趙連科講真相,派出所所長王宇不讓講。趙連科說:讓她講,我身上難受哪都疼,聽她講身上挺好受的(其實是他作惡遭報應的前序,能認真聽法輪功真相當然身體就舒服了)。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許多人覺得中共迫害法輪功和自己無關,這是錯誤的認識。在這場善與惡、正與邪的較量中,沉默其實就是慫恿邪惡,沉默就是邪惡的幫兇,因此保持沉默,保持所謂的中立是沒有選擇,其實質是幫助了邪惡,助長了邪惡的氣燄。現在天災人禍不斷,就是一種警示。

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不僅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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