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冤判姜金紅及七十六歲老人劉志寬
長春市二道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早上六點半,開庭對姜金紅女士進行非法庭審。姜金紅的律師為姜金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主審法官趙俊峰仍當庭冤判姜金紅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點多,長春市二道區公安局國保中隊孫潤先帶領十多個警察,用鑰匙強行打開法輪功學員劉志寬家的門,在既不出示警察證,又不讓老人看清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同時把七十六歲老人劉志寬和保姆姜金紅綁架到吉林街派出所。姜金紅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後釋放。釋放姜金紅前,國保隊長孫潤先讓姜金紅的家人先交一萬元錢辦取保候審,家人不同意,孫潤先說拿五千元也行,家人說沒有錢,孫潤先就給姜金紅辦了一個監視居住的非法手續才放人。
八月一日早九點,孫潤先和東盛派出所四人來到劉志寬老人家中,把劉志寬先帶到分局,又帶到法院。劉志寬被第三看守所拒收,一直折騰到晚上五點多,才送回家中。
八月十日下午三點多,長春二道法院趙俊峰及二道分局的,還有東盛派出所的四、五個人,帶著起訴書和監視居住書,到劉志寬老人家,讓劉志寬簽字。
十月五日,劉志寬被二道法院、東盛路派出所綁架(警察趙俊峰前一天還在劉志寬家中住了一夜),體檢不合格再被拒收,被送回家中。東盛路派出所的人二十四小時監控劉志寬老人。姜金紅則被非法關押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十月十六日遭非法批捕。警察荒唐構陷姜金紅是包庇、窩藏劉志寬老人。
十一月八日,二道區法院辦案法官趙俊峰偷偷非法開庭,將劉志寬老人誣判一年半,勒索罰款五千元,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
二道法院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對姜金紅進行非法庭審,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姜金紅的親友到法院找趙俊峰,趙俊峰不見面,打電話也不接。姜金紅親友只得在大廳揭露其違法行為……,外面工作人員通知了趙俊峰,他才出來見面了,總算給了二十四位旁聽證。
三月二十七日上午非法開庭時,律師當庭為姜金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姜金紅也從自身的變化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然而主審法官趙俊峰當庭冤判姜金紅一年零三個月。
裴淑梅被趙俊峰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裴淑梅被二道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在即將被釋放的四月三十日,被二道區公安分局非法轉為刑事拘留。後來被構陷到二道區法院。
八月三日,家屬同律師來到二道區法院要求閱卷,律師給主審法官趙俊峰打電話,他說需要律師拿出當地司法部門開具的備案證明,才允許閱卷,實則刁難律師。律師表示,針對二道區檢察院和法院的違法行為,要控告到底。
八月二十三日,裴淑梅律師到二道法院提交律師手續並閱卷,趙俊峰不見律師,並找理由搪塞。後來就不接律師電話。
十月二十四日,裴淑梅家屬及律師第三次來到二道區法院,要求走法律程序正常閱卷,趙俊峰仍無視法律法規,百般阻撓閱卷,律師表示對趙俊峰的違反法律程序的不法行為,向兩高及相關部門再次控告。
十一月八日,趙俊峰不通知家屬與律師,偷偷非法開庭,將裴淑梅非法判兩年,罰款五千元。
付燕飛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四日,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與「六一零辦公室」、二道遠達派出所、二道東站派出所、二道分局、二道吉林街派出所、二道東盛派出所,綁架了包括付燕飛在內的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數天後,大多數人已回家,但是付燕飛卻被一直關押在看守所,始終未能與家屬見面。
付燕飛,女,四十二歲,原是華北石油教育學院(今渤海石油學院)教師,因兒子二歲時被發現患有自閉症(不交流、不說話)、特別多動,必須有人隨時陪護,付燕飛辭去工作,多年來一直悉心照顧孩子。
自從付燕飛被非法抓走後,她八歲的自閉兒每天晚上都哭喊「找媽媽」,經常半夜驚醒,哭著找「媽媽」,嚴重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付燕飛的丈夫又要照顧孩子,又要忙於工作,還要照顧年邁的父母,身心疲憊;付燕飛的父母都已七十四歲高齡,父親身有殘疾,母親腰腿不便,經此突變,身心遭受重大打擊,臥床不起。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早上七點,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對付燕飛非法開庭,直到三月二十三日上午,才通知家屬,並只允許兩名直系親屬旁聽。家屬請的做無罪辯護的律師,法院不准進入法庭,並指派吉良律師事務所的孫雪錚做有罪辯護。審判長是趙俊峰。
過程中,付燕飛聘請的辯護律師要求閱卷,遭到趙俊峰的無理拒絕,理由則是「吉林省就這麼規定的」。並且,拒絕接受律師遞交的為付燕飛辯護的委託函。付燕飛家屬去法院,電話聯繫趙俊峰,要遞交材料,趙俊峰稱有事要忙,材料放在門衛那裏就可以了。家屬又問,上週發給你的特快專遞收到了吧?(特快專遞裏面是家屬聘請辯護律師的函件)趙俊峰說,還沒來得及看。現在很忙,暫時沒時間見面。家屬就回去了。
二道區法院對付燕飛非法判刑三年。趙俊峰宣讀審判書,期間,付燕飛一直在抗議。非法宣判後,趙俊峰詢問付燕飛是否上訴,付燕飛表示不是上訴,而是要當庭反訴。趙俊峰不予理睬,對付燕飛家中患有自閉症的八歲孩子的情況不予採納(此前,趙俊峰多次向付燕飛家屬及律師表示,會充份考慮付燕飛家中的特殊情況,其實是欺騙家屬和律師)。
據知情者說,趙俊峰在第一次非法開庭審判付燕飛後,很快就得病打吊瓶。在第二次非法開庭判決後,第二天,就因病住院了
付燕飛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被戴手銬「嚴管」、「坐板」體罰、關小黑屋等迫害手段,強制「轉化」迫害,但都未得逞。付燕飛現在身體非常消瘦。
趙俊峰專門負責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他接手付燕飛一案以前,就曾多次接到多法輪功真相電話、信件等,法輪功學員也多次與之接觸講真相。但他在處理法輪功學員付燕飛、顧宏偉案件中,卻依然按照邪黨的安排,對法輪功學員付燕飛、顧宏偉非法判刑。據知情者說,法輪功學員付燕飛一案中,趙俊峰在第一次非法開庭審判後,很快就得病打吊瓶。在第二次非法開庭判決後,第二天就因病住院了。
長春張豔梅遭酷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長春市國保大隊約二十多人闖入長春市水景閣小區張豔梅的家中,不出示任何證件,不報姓名,不顧張豔梅的母親身體虛弱、正在家中吸氧,父親腦血栓無以言表達能力的現況,僅拿著一張沒有日期、粘貼在一起的搜查證,強行搜查其兩處住宅與一處庫房一上午,搶劫走許多私人物品,並將張豔梅強行帶走。
致使張豔梅母親當天送ICU病房,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其父親也因身患腦血栓家中無人照顧,曾走失一次(有110報警記錄),後住院治療。其妹妹因照顧兩位老人,並承擔高額醫藥費,精神與身體方面承受非常大的壓力。
張豔梅逼供和誘供,強行鎖在鐵凳子上,把她打的滿嘴是血,送看守所時兩次拒收。
構陷迫害張豔梅的案件轉送二道區法院後,家屬多次找二道區法院庭長趙俊峰和六一零辦公室,告知家中實際情況,提出為張豔梅辦理取保候審,相關負責人均相互推諉,躲避,拒絕為張豔梅辦理取保候審。並且不接收律師手續,不許家屬聘請的律師辯護,不許閱卷,對家屬態度極其惡劣,完全背離法院依法為民的服務宗旨。當家屬質問辦案人員依據甚麼將張豔梅逮捕時,相關人員拿不出相應的法律條文和證據,趙俊峰自己承認:「沒有法律依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早六點多,二道區法院在不通知律師及家屬的情況下,偷偷非法開庭,構陷已經被迫害的身體非常虛弱的張豔梅,庭審倉促進行,草草收場,只進行了不到半個小時。
張豔梅家屬得知消息後,到場指出其違法行為,被十來個警察綁架到會見廳,不讓到庭,不許說話,並恐嚇說將其送往二道分局。張豔梅現場身穿病號服,審判長趙俊峰,公訴人蔣帥。
法官趙俊峰、公訴人蔣帥等人按照捏造的假證據,非法庭審,對張豔梅提出被刑訊逼供一事不聞不問,僅以家中有大法書、電腦和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為由構陷張豔梅,非法判刑三年,不通知家屬。家屬於六月二十日才得知張豔梅已被非法宣判。家屬過後去找趙俊峰要求他拿出法律依據,要求無罪釋放,趙俊峰卻躲著家屬,不接電話,也不露面。
張豔梅被非法關押在新康監獄,迫害致重病,花去近兩萬元醫藥費。
冤判法輪功學員牛亞芬、肖薇薇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長春市牛亞芬、肖薇薇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長春市二道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非法起訴牛亞芬,四月二日非法起訴肖薇薇,意欲非法開庭,法官趙俊峰卻阻止律師閱卷。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一審非法判決,肖微微被冤判三年,牛亞芬被冤判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給送入監獄。
齊恩香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二日早八點五十,齊恩香被長春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
十月十日早六點,長春二道區法院沒有通知家屬,對齊恩香非法開庭。齊恩香不同意開庭,庭長說:沒聯繫上家人,不開也得開。說二庭通知家人。
十一月五日在二庭上齊恩香被冤判三年,她當庭表示上訴,不接判決書。法官趙峻峰說,你上訴就得接判決書,要不你拿甚麼上訴。結果在十二月二十六日沒有開庭,直接在三看監室窗口送判決書。齊恩香沒有接判決書。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三齊恩香被送進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被強制洗腦,強制坐小板凳三個多月,被所謂包夾包教百般刁難。齊恩香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二年零四天,因不認罪、抵制所謂「學習」,每天被強制在監室坐小凳。
劉彥君等三人被構陷
趙俊峰躲避外地律師和家屬,於二零一三年四月枉判法輪功學員劉彥君、劉豔春、姜濤。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中共召開十八大前夕,劉彥君女士在家中被非法闖入的七、八個便衣綁架,家中財物被洗劫,包括現金二萬七千多元以及電腦、打印機等;劉豔春女士在去給老父親做飯的路上被幾個彪形大漢綁架塞進汽車中,當天一起被綁架的還有她們的小妹劉豔秋夫妻,以及到劉彥君家中做客的鄰居姜濤(男,三十六歲)。
構陷劉彥君、劉豔春、姜濤的案件後移交到二道區法院,辦案人是刑事庭庭長趙俊峰。趙俊峰對家屬封鎖消息,不讓本地律師介入,又躲避外地律師和家屬。為阻止律師介入,拒絕接受家屬聘請律師的手續,頻頻「躲貓貓」拒不見面,私下裏卻企圖給當事人指定律師,陰謀未能得逞後,無理宣稱「不歡迎外地律師」。
面對幾乎每天都去法院找辦案人、院長的家屬,趙俊峰或說開會去了,或說提審去了,打電話給他,一接起來,電話就掛掉。法院門衛竟然說「辦案人不在、庭長不在、院長不在,你們找誰誰不在」。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五點多,二道區法院公然違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偷偷開庭,武警押送、街道戒嚴,沒有律師、沒有家屬及旁聽人員,審判長趙俊峰面對劉彥君「我的家屬和律師為甚麼沒有到場」的質疑,欺騙說「庭審結束時告訴你」,然後枉判劉彥君、劉豔春二年,姜濤三年,送監獄繼續迫害。
在此正告所有主動、被動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你們所做的一切都有歷史的記載,良知未泯的公檢法司以及國保人員,請你們審時度勢,如今前納粹守衛在八十九歲高齡依然為當年罪行被捕,吉林省前省委副書記、「省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國際逃犯蘇榮落馬,中央六一零主任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所有對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已經開始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共紅魔即將崩潰,清算日子就快到來。奉勸那些被中共脅迫或利用的人,趕緊將功補過,利用手中權力善待法輪功學員,收集證據,脫離中共。中國有句老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神佛慈悲,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神佛威嚴,切不要被一時的利益誘惑,作出殃及子孫親友的惡事。
早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五十四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二零一三年八月,政法委自己首次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六一零」頭目李東生、「紅極一時」的重慶市黨委書記薄熙來、所謂的「打黑英雄」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等迫害元凶都遭到了清算,何況被利用的人?!
善惡必報的天理。在此鄭重告知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員:趕快停止迫害,將功贖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趙俊峰
實施迫害相關單位及責任人:
長春市二道區法院:
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6233號,郵編:130000
辦公室:0431-8464155384627175
立案科:84636551
庭長趙俊峰13596088838、0431-88559449
長春市二道區檢察院:
檢察長劉志民、副檢察長曹偉利13944860228
公訴科:
科長蔣帥13904311665、18584308048
李玉玉18584308059、86102111轉8522【非法構陷裴淑梅的公訴人】
範文婷15843126669、86102111轉8522
張延18686500331(曾經非法參與過訴訟法輪功學員)
指派律師孫雪錚13944800109
長春市公安局二道區分局:
地址:二道區東環城路與嶺東路交匯處
國保大隊:
孫潤先15904406898
林長輝15904406880
楊玉富1590440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