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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63歲李晶被綁架到第四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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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晶女士,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被綁架,家中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搶劫,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四看守所。

李晶家被抄後留下一片狼藉

經核實,李晶女士三月十四日星期三晚上失蹤,家中四台打印機一台激光打印機,一台筆記本電腦,手機電話和真相資料被洗劫一空。因家中只有她一個人,所以直到三月十九日星期一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才找到她。友人請到律師想見李晶,詢問一下原因,卻被看守所以中共開兩會為由,不允許會見。

三月二十二日星期四,律師又去會見李晶,因委託人(李晶的大哥)身份證前六位與李晶本人身份證前六位不同,看守所又以不是直系親屬為由,不讓會見。律師只是打聽到她是被長春市高新分局綁架的。

李晶的丈夫和唯一的兒子都已過世,母親八十五歲住在外地,其他親屬也都在外地。

長春第四看守所:
電話:43184162707、43184162705
副所長:王毅洪、劉英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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