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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泰州市八旬耿迎鳳又被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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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三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江蘇省泰州市靖江市法院再次非法開庭,對八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耿迎鳳(耿引鳳) 老人再次非法判刑三年。目前, 耿迎鳳老人因為身體原因,泰興監獄拒絕接收,現在取保中(主審法官:靖江法院 王 頻)。

同時被非法冤判的還有兩位法輪功學員臧愛華(兩年六個月)、封偉(兩年)。臧愛華、封偉兩人都是監外執行。

耿迎鳳老人是在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在南京江寧天澤苑公寓的家中被靖江公安局勾結南京市江寧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的,當時就被劫持到靖江公安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六天,於九月一日晚回到了南京家中。

十二月七日,靖江公安警察再次將耿老人家從南京家中劫持到靖江法院,對她非法開庭。當時沒有宣判結果,非法關押二十天後放回家。

耿迎鳳老太太,一九九六年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堅定的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品行高尚,是遠近聞名的好人中的好人,並且肩周炎、坐骨神經痛、偏頭痛、風濕性關節炎以及婦科病等都不藥而治的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耿老太太和眾多的修煉人講真相,因此多次被警察非法抓捕關押。一次被抓到派出所裏強制 「轉化」,她就跟警察講真相,卻被綁吊在門欄上面一天一夜,被進出的警察一個個的打耳光、用腳踢、撞門框子等,還不讓睡覺,不給飯吃,不給水喝。

之後,她被非法判刑了三年。在監牢裏,由於抵制邪惡的「轉化」,她被倒著吊起來三天三夜,尼龍繩子勒進了肉裏,露出了骨頭,鮮血流了片地,直到昏死過去……三年的牢獄,使得她受盡了人間凌辱。

走出監獄之後, 耿老太太孝順的兒子在南京江寧區為父母親買了一套房子,讓父母親從靖江搬到了南京,希望以此來擺脫被迫害的環境。豈知,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靖江市610、國保大隊惡警六人和江寧區610、國保警察聯手闖入家中,非法抄家搶劫,並綁架了耿老太太。當時,她家中九十四歲的老母親就是在這次非法抄家搶劫、綁架的恐懼中淒慘離開人世的。

二零一五年六月,耿迎鳳老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以後,她受到的騷擾迫害更經常不斷。耿老太太的丈夫,時年已八十六歲了,是位一九五零年就參加朝鮮戰爭(所謂「抗美援朝」,金日成是戰爭的發動者)的老兵,當年他沒有害怕熱血洒在異國他鄉的土地上,卻要在耄耋之年,在自己的家裏承受著妻子不斷的被騷擾、綁架、非法關押、冤判的迫害中恐懼的煎熬度日子。

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不僅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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