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會,今年四十二歲,被冤獄前,以送大桶水為生,他為人善良熱情,做生意誠實守信用。由於父母年邁,哥嫂又是聾啞人,女兒尚小,家中大事小情,李德會是一家人的頂樑柱。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李德會在家附近被金州區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他開的麵包車當時被搶走,家被抄。警察稱,李德會在送水過程中經常和客戶講大法真相。
他的父母聽到這個消息,受到很大的打擊,他母親病得爬不起床,哥哥和嫂子的生活還得依靠父母,本來李德會已經幫父母聯繫好了買米的買主,可還沒來的及回家運大米,就被綁架了。剛過兩週歲的女兒天天問爸爸甚麼時候回來,全家人在悲傷的氣氛中過的年。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金州法院對李德會非法開庭,後被告知非法判刑四年半,李德會不服判決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二審不開庭,而維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李德會被從三里看守所轉到大連南關嶺監獄,說是大約兩、三個月後再分,後被劫持到瀋陽第一監獄,在十二監區三小隊遭受迫害。
李德會曾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早晨,遭國保惡警畢可鋒夥同派出所警察綁架,那時他的妻子正懷有身孕五個多月,也一同被綁架。
當時,他和妻子靠賣大桶水為生,生活剛剛好起來,買了個二手麵包車送水,和親戚經營一個刷車廠還不到一年。
李德會的車被扣押,刷車廠也無法繼續經營。他妻子因懷孕,於當日下午被放回;李德會被非法關押近五個月,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左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