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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袁秀英遭酷刑致胸椎斷裂 被送入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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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袁秀英,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十三隊大隊長李莉在二零一七年年底實施大銬──手銬、腳鐐串在一起,長達九天九夜,在看守所警察上大銬的過程中致使胸椎骨折。

經家屬多次找看守所領導,近日看守所已經將袁秀英送往醫院,家屬要求做傷殘鑑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七日,這九天九夜裏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對袁秀英上大銬,就是手銬和腳鐐串在一起,吃飯、睡覺、上廁所大銬自始至終都不取。

示意圖:手銬腳鐐串在一起
示意圖:手銬腳鐐串在一起

致使袁秀英至今都不能平躺,只能側睡,早上起床需要有人扶站,彎蹲時間長一點後背就累疼,骨椎的骨與骨之間疼,胸罩下的骨節處有凸起點,旁邊的筋有疼、粗的感覺,腰椎酸疼。

在實施大銬前,袁秀英被迫害得拉肚子已經一個多月。律師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會見的時候,由同號室的在押人員攙扶到會見室。

袁秀英女士,漢族,現年五十歲,大學本科學歷,原蘭州民百集團職工,一九九六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的十八年中,她被無理開除公職,被非法拘留兩次,非法抄家三次,被多次所謂回訪,私人信件被非法攔截和查閱。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早晨,袁秀英女士被蘭州城關國保從家中劫持,現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

袁秀英認為自己修煉真善忍,不是犯人,在看守所內煉功、發正念時,十三隊隊長指示在押人員李燕,在袁秀英立掌、煉功時,對其又打又罵,還吐口水,不讓上廁所。這種打罵持續到給袁秀英上大銬。

看守所只是一個羈押場所,看守所內的在押人員除了已經被法院宣判有罪的人員以外,在法院沒有審理裁判之前不能認定為這些人是有罪之人,看守所只是負責這些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不能對其實施任何酷刑虐待,更不能對其人身傷害致殘。

而對於法輪功,在中共邪黨十八年的迫害中,看守所的警察沒有人不知道對真、善、忍的打壓是來自江××和非法機構「610」的命令,並沒有法律依據,更沒有法輪功學員犯罪的任何證據和事實,相反,都知道法輪功學員的無辜,和這些人為了自己信仰權利的和平抗爭。

十三隊大隊長李莉竟然動用酷刑對袁秀英實施虐待和折磨,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對其行為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城關國保警察將袁秀英劫持,非法拘禁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時,國保警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法律手續的前提下,對公民袁秀英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涉嫌綁架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等。


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委政法委員會
常委政法委書記 :楊建英0931- 2613200 13893403309
常委副書記:尉德倉0931- 2660220 13909463729
副 書 記:牛志遠 0931-2653290 13893617253
副 書 記:秦獻民 0931-2653290 13893324919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李浩亮 0931-2660525 13893134998
辦公室 0931-2652610
610辦副主任:高國海0931- 2660525 13893340002
綜治辦副主任:藺小明 0931-2660293 13609395195
蘭州市七里河區司法局
局 長 :王 軍 0931-2660345 13893344005
書 記:王 悅0931- 2606895 13893605644
副 書 記 :劉鵬程 18189561897 13909485227
副 局 長:李秉虎 0931-2607500 13919408543
辦公室 0931-2666148
公證處主任 :吳建敏 0931-2323229 13893131754
公證處副主任 :魏 東 0931-2337899 13919841194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廖菊清 0931-2668148 13519656480
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侯洪斌 0931-2668459 13519620646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蘭州市九洲大道 郵編:730046
電話:0931─8334400 8434499
所長:金愛興
教導員:夏五週
副所長:吳永平 郭珩 吳景棟 黨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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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柳青 丁潤平 李紅勛 王邦偉
副主任:王慶平 彭正忠 徐錫龍 王保國 劉豔 萬貴生 黃玲 賀東紅 馮更新
科員:楊豔 高祝軍 郭嬋媛 朱美亭 吳靜 崔璇 丁雷 杜軍 包家玉 吳成
調研員:李石汾 熊保民 候玲 張獻功
衛生隊長:李春秋
巡視隊隊長:宋壽鵬
十三隊隊長:李莉 (警號011092)
十三隊指導員:張玲玲(警號 011154)
十四隊隊隊長:李鵬 (警號011062)
十四隊指導員:王燕 (警號 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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