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九日晚,孫繼芬老人,為了讓人們了解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在秦皇島東北大學貼真相粘貼,被一婦女報告給門衛李鵬。於是,李鵬在甚麼也沒看見的情況下,攔住孫繼芬,並報了警。白塔嶺派出所警察把孫繼芬帶到派出所。
白塔嶺派出所當晚值班警察是中隊長宋春雷、中隊長張振先等。警察為了弄清孫繼芬做了甚麼,又把報案的門衛李鵬叫來,問他看到了甚麼?李鵬說甚麼也沒看到,就是別人說的。警察當時很生氣,說,你沒看到幹甚麼,你報甚麼案?這麼大歲數,弄派出所來幹甚麼?由於孫繼芬是很濃的山東口音,警察聽不太懂,無法溝通。
然而,白塔嶺派出所警察仍然把甚麼也沒看見的李鵬作為「證人證言」,即所謂「證據」的一部份,同時還有幾張真相粘貼和一串鑰匙的照片,構陷孫繼芬,約兩個小時後,直接將孫繼芬送拘留所。
第二天,孫繼芬的大女兒找到白塔嶺派出所,警察沒能說清他們辦案的來龍去脈,反而一直無理追問孫繼芬的女兒叫甚麼名字?家在哪住?煉不煉法輪功?電話號碼是多少?如果你不告訴,我們就不告訴你母親的下落。當時負責此案的是三十多歲的田姓所長和五十多歲的王兆輝。
當警察從孫繼芬的女兒那裏騙到孫繼芬的居住信息後,片警王寶軍就給秦皇島梅嶺小區的居委會打電話,於是居委會的一男一女(女的姓楊,三十多歲,男的也約三十多歲),分別給房主打電話,恐嚇威脅不許給法輪功學員租住。
孫繼芬的女兒從拘留所回來,又直接去了白塔嶺派出所,去要拘留單和孫繼芬的鑰匙,在派出所那裏,警察聽說孫繼芬的女兒取拘留單,開始說給,上電腦查到了,又給中隊長宋春雷打電話,又給張振先打電話,電話裏也是先說給她吧,後來又說不給了,讓週日他們上班時再去。
孫繼芬的女兒在電腦上看到拘留單和行政處罰單,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的。處罰的依據是捏造的「證人證言」,還有所謂「證據」(一張照片:幾個法輪功的粘貼和一串鑰匙)。
孫繼芬的女兒認為,秦皇島白塔嶺派出所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晚八點值班的警察濫用職權,違法辦案,以及東北大學的門衛李鵬誣告陷害,孫繼芬的女兒欲對他們的行為提起控告。
白塔嶺派出所電話:0335-8051629 0335-8055036
指導員電話133-1536-1919
田姓所長電話187-3345-8110
王兆輝電話131-3356-1962
梅嶺小區居委會電話:0335-3556165
東北大學門衛李鵬 電話:136-3333-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