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末,父親參加了單位最後一次集資蓋房,單位分給他兩套房子,雖然是集資蓋房,仍然相當於福利分房,因為只需要個人繳少量的錢就能分到一套房子,當時父親只繳了幾千元錢就分到了兩套房子。
到了九十年代末,城市住房逐步商品化,房子也逐漸升值,父親對自己的兩套住房有了自己的想法。我們是姐妹三人,但是父親不想把這兩套住房給自己的三個女兒,他想把房子給自己的姪子和姪女。
二零零三年當父親說要把房子給堂弟、堂妹時,我的大妹、小妹及妹夫意見很大,覺的父親把房子不給自家的孩子,卻給別人家的孩子,父親的做法不合常理,思想想不通,一時間家庭出現了矛盾。
我當時想我是修煉的人,要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要忍讓,在利益面前不爭不鬥,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個好人。我首先表態我不要父親的房子,同時也勸說大妹、小妹及妹夫儘量尊重父親的意願,不要與堂弟、堂妹爭這兩套住房。我把師父的詩《洪吟》〈做人〉背給大妹、小妹聽:
為名者氣恨終生
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
苦相鬥造業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義之士
不動情清心寡慾
善修身積德一世
我說咱們不能為了利益而六親不識,我們要做不重利益的仁義之人。我又把《轉法輪》送給大妹、小妹看。
大妹、小妹看過《轉法輪》後,說師父講的太好了,雖然她們沒有走入修煉,但很認同師父講的法理。我繼續勸大妹、小妹把物質利益看淡,物質財富生帶不來,死帶不走,不要為了利益而傷了親人間的和氣。經過我的勸善,大妹、小妹思想也想通了,對父親也沒有怨言了。這場因為房子引起的家庭矛盾在大法的指導下很快化解了。
二零一六年六月,母親專程從外地來到我家,給我講她現在年紀大了,還有一樁心事沒解決。母親現在有兩套住房,可是我們姐妹三個人不夠分,現在市場上房價很高,哪一套房子賣掉都能賺個三、四十萬。趁現在她還健在,就這兩套住房達成協議,省得我們姐妹三個人將來為爭這兩套住房有矛盾。
我當場表示我不要這兩套住房,將這兩套住房給大妹、小妹,正好一人一套,這下就沒有矛盾了。空口無憑,為了讓我母親、大妹、小妹放心,我特地寫了一份放棄母親兩套住房的文字聲明,讓母親帶給大妹、小妹看,並讓母親保管我的這份放棄繼承這兩套房產的聲明。
母親很感動,當然母親的感動是有原因的。因為那時我剛剛結束幾年的冤獄回到家沒幾天。我原來是公務員,由於被非法判刑,被非法開除了公職,失去了工作。母親說你現在沒有工作了,還能主動放棄這兩套住房。我對母親說是大法師父教我做事替別人著想,做個好人中的好人。
感恩師父,感恩大法,讓我變成了能替別人著想的人,變成了能為別人考慮的人。雖然我現在還達不到無私無我,但我會按照無私無我的標準努力去做,直至達到無私無我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