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折翼的燕子

——山西忻州市張春蕾救父被公檢法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為了營救父親,張春蕾自學法律,先後共起草並寄出54份法律文書和給各級領導的信件。

2016年9月26日山西忻州市忻府區法院秘密開庭審理張亮峰,既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辯護人,以「控告前國家領導人」涉嫌國家機密為由不公開審理。

此刻的張春蕾再也抑制不住失聲痛哭,一改之前的樂觀開朗,她走到哪個部門,特別是公檢法部門,上至中央、省級紀委部門人員、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主要負責人,下至幹警、門口保安,清潔員等,她都耐心而善意的告訴他們父親在做好人是被冤枉的,希望他們能支持好人,能秉持正氣,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不要參與迫害好人,守住做人的道德良知底線,即使面對強權的暴戾邪惡的威逼利誘。

張春蕾邊哭邊說:我一直以平和的心態,理性的思維,善意的申訴,按照法律的合法程序,希望你們能停止參與對我父親,因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的迫害,一路下來,你們從最初的囂張對待,到左右推諉,再到表面偽善,暗地羅織罪名陷害我父親,拒絕我的一切合法權利。這一切也恰恰說明你們不是不知道你們在執法犯法,不是不知道像我父親這樣的法輪功弟子在做好人、在為善,而你們還是違背了自己的良知人性,難道你們就沒有父母兄弟、沒有妻子兒女? 如果有一天,你們的家人被冤枉了,你們怎麼辦?

在場的公檢法人員有的不由自主地耷拉下了腦袋、有的悄悄地背過身去、也有的一臉木然。張春蕾的哭訴,拷問著人們的靈魂與良知。

2016年聖誕節前夕,張亮峰在定襄看守所接到忻府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書,被非法枉判五年。2017年6月1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劉長勇(二人均沒穿警服)、忻州市防範辦閆玖林、趙增榮等人到張春蕾家,以「就是問問」為由綁架走張春蕾與她的孩子,隨後抄家,把張春蕾、張澤蕾姐妹倆刑事拘留。

2017年6月6日上午,張亮峰的妹妹張亮芳去她哥哥家了解親人的情況,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綁架「詢問」,後被非法判刑一年。

2017年11月16日,張春蕾被非法開庭。此前檢察院不讓律師閱卷,不接受辯護律師手續。到了法院仍然不允許律師閱卷,不公開審理,不允許家屬旁聽,但允許無關人員進入法庭旁聽(經辯護律師指出,後糾正)。律師向當事人表示歉意:「因為我看不到案卷,如果我隨便發表意見,可能會無意傷害到她,請她原諒我的無能。」

主任醫師訴江被綁架

山西省忻州市中醫院主任醫師張亮峰,男,五十多歲,潛心醫學研究,醫術精湛,曾發表多篇醫學論文,並著有《中西醫結合雜症治要》上、下集,是該醫院的頂樑級人物。卻因為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騷擾迫害。

2015年中共高法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張亮峰於6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依法起訴中共前魁首江澤民因為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和家人造成的違法傷害。八月份受到忻府區七一路派出所的非法傳喚騷擾,被要求寫下起訴江澤民是自己個人意願的個人行為的責任書。

2015年12月29日,已接近新年,他家人已經定下了兩張從山西飛往廈門的機票,他準備帶著二女兒張澤蕾(二妞)和遠在廈門的妻子王秀雲、大女兒張春蕾、女婿、外孫女團圓,不久他就會看到自己那可愛的外孫女了……

2015年12月29日上午九時左右,張亮峰正在主任辦公室內工作。突然間門被推開,闖進來三、四位不明身份的人,他們自稱是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的,有事找張亮峰。這些人以張亮峰起訴江澤民需要配合調查為由,要將張亮峰帶走。張亮峰質問他們:不是已經於八月份詢問(傳喚)過了嗎,起訴江澤民是我本人意願所為,並沒有受到任何人的鼓動和威脅,並已經簽過字了啊?!這些人以一些細節不明為由強行要張亮峰跟他們走。張亮峰要他們有事在這兒說,他還有工作,脫不開身。這些人以在這兒不方便為由,軟硬兼施要張亮峰跟他們走,否則要強行綁架。張亮峰無奈只好通知另一位主任醫師,把自己手頭的工作做了交代。他想通知家屬而遭到了拒絕。就這樣,在既沒有傳喚證,也沒有出示執法證情況下,這幾個人就將張亮峰從工作單位綁架了。

下午三點左右,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和七一北路派出所的人,在沒有第三見證人的情況下對張亮峰實施抄家;在沒有車鑰匙的情況下,這夥人將私人汽車撬開搜查,損壞汽車後然後將車開到國保大隊予以所謂扣留。

下午四點半,歇班休息的張澤蕾正在外面,突然接到父親電話,得知父親被帶到七一北路派出所。隨後張澤蕾和姑姑家的表妹、四叔即刻趕往派出所詢問情況,並要求會見張亮峰。派出所副所長韓虓拒絕了他們的要求。他們質問為甚麼非法扣押張亮峰,韓虓指著電腦上的一封控訴江澤民的信,說「甚麼理由你不知道麼?」隨後把張亮峰非法關押到忻府區拘留所。期間家人曾到七一北路派出所索要行政拘留書,但派出所副所長韓虓說通知書已經給到了本人,就沒給家屬,家屬也一直未收到行政拘留書。

2015年12月29日晚,距離忻州兩千多公里的福建省廈門市,二十九歲的幼兒教師張春蕾在一家幼兒園上班,母親在幫她帶著孩子,平靜祥和中計日以待的期待著家人的團聚,活潑可愛的孩子也期待見到自己慈祥的外公。突然家裏的電話打破了一家的平靜,電話中張春蕾知道父親被綁架,瞬間彷彿天塌下來。她們連夜收拾回家的行李,第二天12月30日,先驅車到先生工作的福州,然後乘坐飛機直飛忻州,回家,救父!

2016年1月3日晚上,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七一北路派出所等四名警察再次非法搜家,但一無所獲。

針對警察的綁架、抄家、撬車、禁止接見等一系列違法行為,家人準備申請行政覆議,但拘留所拒絕家人接見張亮峰。家人準備請律師介入,拘留所告知即便律師也需要公安局批准才能見到當事人,而且審批流程也需要好幾天。家人準備請律師按法律程序接見當事人,當地律師事務所因兩個月前接到上級通知,以不允許參與政治為由不受理。並且告知家屬即使受理,拘留所也不會讓律師見。

2016年1月12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在張亮峰被非法行政拘留整整第15天,直屬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張亮峰轉了刑事拘留。張春蕾和家人13日早上去接人時,才得知張亮峰已經被轉刑拘,立即前往七一北路派出所了解情況,副所長韓虓說「現在並沒有認定你爸犯罪,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我們會遞交材料給檢察院,以後你們直接到檢察院了解情況就行。」1月22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對張亮峰執行逮捕,羈押於忻府區看守所。

「挺能告啊」──公檢法不講法律

被逼無奈之下,張春蕾毅然決然,自學法律,自己書寫文書,為了自己父親的自由和權利,為了父親的清白,自己要為父親伸冤!她在自己微博「寶寶兔的搖搖椅」的簡介中曾寫道:「誓盡女兒之孝,救父回家」,予以明志。從此她走上了一條坎坷而艱辛的當代「緹縈救父」之路!

期間,家屬有幸聘請到了湖南湘軍律師事務所蔡瑛律師。2016年2月25日張春蕾和律師蔡瑛會見張亮峰時得知,2016年1月20日至2月8日期間,張亮峰曾遭到自稱省城心理專家的兩男一女為期約十天的以所謂「心理輔導」、「心理諮詢」為名的強制談話、逼看錄像等強迫行為。出現非偵查人員在偵查期間介入案件的違法行為,他們再以非法手段對當事人張亮峰刑訊逼供,作為家屬及其辯護律師決定要依法追述。

2016年2月26日張春蕾和蔡瑛律師商量後,張春蕾和蔡瑛律師合作,蔡瑛律師對忻府區看守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以上行為的法律依據以及心理專家的信息。因為忻府區看守所拒絕信息公開,蔡瑛律師向忻府區法院提出了對忻府區看守所的行政訴訟,忻府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4月1日收到行政訴訟書。

在此次會見中,張春蕾和蔡瑛律師合作,並分別向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忻府區檢察院、忻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處、忻州市公安局法治科四個地方郵寄了法律文書,要求變更強制措施,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釋放當事人。同時向忻府區看守所做了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對當事人在羈押期間進行所謂「心理輔導」的法律依據及相關人員信息。3月24日向七一北路派出所做了「關於七一北路派出所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信息公開申請,當張春蕾問到信息公開何時給予回覆時,所長臉色大變,並怒斥家屬沒有權利關心這些。

家屬的義舉讓惡人恐慌不已。2016年4月13日當張春蕾等家屬去忻府區看守所遞送衣物時,卻得知張亮峰竟於多日前被秘密轉走。張春蕾等到七一北路派出所了解情況,張春蕾問副所長韓虓「我爸現在人在哪裏?」韓說「在看守所啊」,張春蕾問「是哪個看守所?」,韓虓支支吾吾不作聲。張春蕾說「我們去過忻府區看守所了,人沒在那邊。」韓推諉說那你去找辦案民警,張春蕾又問「去看守所轉移我爸的時候你沒在場麼?」韓說「在」,隨後就借故離開。張春蕾等家屬隨後找到所長劉建強,問及同樣的問題,劉說「我沒具體辦案,我不太清楚。」王秀雲說「那起碼要告訴我們張亮峰現在哪裏?」劉說「張亮峰被轉走是案件需要,其他的情況你們去問韓虓」,並說「以後該見的時候,會讓你們見的。

作為家屬,他們無法得知張亮峰目前的生命是否安全,健康是否得到保障,是否繼續遭受強制洗腦、心理恐嚇?是否有暴力取證,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是否被那些精通威脅、引誘、欺騙的心理專家們詐取非法證據?甚至被強迫證實自己有罪。又及警察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轉移的用意,而張亮峰秘密轉移羈押地點,更令家屬擔心辦案方到底在甚麼不可告人的地方,在對張亮峰使用甚麼不可示人的非法手段。

警察不僅沒回覆家屬的詢問,卻進一步對張亮峰、律師,甚至家屬打擊報復,在將張亮峰秘密轉移羈押後,律師本人也受到威脅。張春蕾也被檢察院要求調查,並被政法委人員拒絕為父親辯護。

2016年4月14日,家屬從無意中得知張亮峰被轉移到定襄看守所。

因為蔡瑛律師受到人身威脅和其它事務,2016年4月20日,張春蕾和蔡瑛律師委託代理律師聶奇持律師證、律師事務所公函、委託書到定襄縣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張亮峰,卻被定襄縣看守所長、當班民警丁海燕以辦案單位一個叫王利民的警察不讓會見為由違法拒絕,但拒絕提供王利民的任何信息。通過交涉,律師和張春蕾等家屬又去定襄縣檢察院監管科,科長韓紫榮不在崗,案管中心的一位女性檢察官幫忙接通了韓紫榮的電話,韓檢察官答應協調此事,但直到上午下班也沒有會見成。駐所檢察長韓紫榮表示,此事有市防範辦下令,不好解決;檢察院控申科科長牛鵬飛表示,此事需要向上級領導反應,我們只能督促看守所安排會見,但不能保證到底讓不讓見;人大法工委主任杜毅表示,此事只能監督,走流程需要半年時間。

隨後律師和張春蕾等家屬又來到看守所,所長朱晉說讓律師下午來取一個辦案單位拒絕會見的書面手續。下午四點,律師和家屬再次來到定襄縣看守所去取辦案單位拒絕會見的手續,所長朱晉卻又表示辦案單位不給他手續,但仍然拒絕律師會見。此時律師再打駐所檢察官韓紫榮的電話關機,人也不在看守所,律師和家屬再次來到定襄縣檢察院依然沒有在崗。

在律師依法會見被拒的過程中,律師向駐監、人大、督察等反映了這個情況,各部門都打電話給所長了解情況,看守所所長朱晉一再表示自己明知道違法,但迫於上級命令而深感無奈;自己現在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但是案件「複雜」,上邊有命令,不讓律師會見,如果他違抗命令,會面臨被免職,他也希望家屬能夠理解。家屬說面對法律和命令,你選擇了聽從命令,而不是依法辦案,我們會依法追究你的責任。所長朱晉表示接受家屬的控告,因為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解脫他的責任。

聶奇前往忻府區法院了解信息公開立案情況。當聶奇律師向忻府區法院立案一庭的薛麗卿詢問該行政訴訟有沒有立案時,薛麗卿回答說沒有。當聶律師詢問不立案的依據時,薛說上面領導有交代。當聶律師要求薛提供一份書面答覆時,薛不予理睬。當同去的張春蕾問薛「這算是領導干預司法麼?」薛很不屑的說「可以這樣理解」。當時目擊薛囂張氣燄的有五人。而且,忻府區法院對蔡瑛律師所提行政訴訟迄未立案。

張亮峰被無理延長偵查期限一個月後,2016年於4月22日偵查期滿,張亮峰又被非法超期羈押兩個月。

2016年4月28日,張春蕾前往忻府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詢問張亮峰案件是否移交到這邊,國保大隊長翟俊華頭都不抬說:「不知道,你不要問我」,張春蕾說:「我們只是諮詢案件是否移交到這邊而已,沒涉及任何案情」,翟俊華說:「該讓你知道就讓你知道了,其他的不用問」,張春蕾對於公安工作人員的這種工作態度非常不解,緊接著,翟俊華直接把三位前來詢問情況的家屬推到了門外。如此蠻橫的態度,讓家屬不得不質疑翟俊華作為一個國家執法人員和公務員的資質。此後辯護人張春蕾多次向定襄縣公安局提交法律文書。

2016年6月23日,張春蕾在父親張亮峰案件移送忻府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依法申請閱卷,並提交閱卷申請書,卻遭到公訴科的嚴重推諉。張春蕾於6月23日上午、下午以及27日上午,先後三次到忻府區檢察院落實閱卷安排事項,卻遇到重重阻力,使辯護人的合法權利被拖延。檢察院為阻止辯護人閱卷,欺騙家屬要向上級請示的同時將案件移交法院,律師多次致電法院均被告知查不到該案卷,直到家屬私下打聽才得知案件已經到法院快一個月了。

這期間張春蕾向十幾個有關部門檢舉申訴過忻州以至山西公安與檢察部門涉嫌領導幹部幹預司法、報復陷害、違法偵辦等等司法亂象,包括向兩個省委專項巡視組投遞過申訴狀。過程中張春蕾也得到過幫助,省高檢的楊處長協調忻州市檢察院的三位處長解決張春蕾的訴訟權利的問題,包括忻州市檢察院案管的張處長對她說 「我給案管李主任打電話了,只要有委託書,他就要讓你閱卷,你找他去閱卷吧。」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忻府區檢察院公訴科姜新生竟然跨部門干預案管科李主任不給張春蕾閱卷。

在張春蕾一應法律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張春蕾和她父親的訴訟權利卻被忻府區檢察院一再剝奪。甚至在張春蕾將忻府區檢察院公訴科姜新生「生冷硬推」,無端刁難,檢察長牛文、某副檢察長、駐檢書記段菊峰推諉不作為的行為告上忻州市檢察院與山西省高檢,而上級檢察院已指示張春蕾憑委託書即可閱卷的情況下,姜新生仍先是以欺騙的方式企圖繼續剝奪張春蕾的訴訟權利,後在張春蕾揭穿其作法於法律不合的情況下,竟然以「退回補充偵查」的手法蒙混。

在張亮峰被非法關押的半年多時間裏,張春蕾等家屬針對公檢法涉案人員的種種違法行為做了多方位的法律控告和申訴,使所有參與辦案人員深感壓力,原辦案單位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迫於壓力,不再受理此案,轉由忻府區公安局受理,但該國保大隊警察翟俊華表示自己並沒有參與。張亮峰一案的辦案小組直接設立在忻州市公安局,由市局局長楊梅喜主持,忻府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王利民直接參與。

張春蕾不屈不撓,為了營救父親,她先後共起草並寄出54份法律文書和給各級領導的信件。她在2016年07月15給習近平、王岐山、黃曉薇(時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紀委書記)、穆紅玉(時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信中說:

「過程中我們遇到很多公檢部門的違法之處,也得到過忻州市檢察院、山西省檢察院、山西省十三巡視組、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的幫助。當我們將辯護人閱卷權屢遭忻府區檢察院侵犯、並且上級檢察院已經下令改正卻仍然得不到解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向山西省紀委信訪中心檢舉時,我們碰到了以下令人深思的一幕:當我們將檢舉書遞給對方接待人員,而當接待人員讀到張亮峰檢舉控告江澤民時,對方向我們豎起大拇指,並說:時過境遷,張亮峰就是英雄,並跟我們說起江澤民推行貪腐造成的種種亂象,以及習近平新政的可貴之處,也就是說,對方是很支持我們的檢舉訴求的。然而,當對方繼續閱讀發現張亮峰是因為法輪功而控告江澤民時,態度立刻轉變,拒絕接受我們的檢舉,而且變為認同忻府區檢察院剝奪我們權利的說法:那就是法輪功案件是特殊案件。」

張春蕾在2016年12月9日的博文中刊出自己給習近平及多位政府領導的申訴信,讀來尤為令人心碎:

「江澤民在1999年未經任何合法程序發動鎮壓法輪功時,我才十二歲,妹妹才十歲……從小到大,我們不知道被虎視眈眈的問過多少次『你是不是也修煉法輪功』,不知道多少次一聽到廣播電視或學校老師提到法輪功就心裏緊張。別人家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庇護傘,法輪功家庭的父母卻是孩子們提心吊膽的牽掛,不知道哪一天就失蹤或被關押了。別人家的父母都是孩子的驕傲與榜樣,法輪功家庭的父母卻是孩子們的『禁忌』,明明知道好也不敢說。可憐天下孩童心,我敢說像我這樣經歷的法輪功家屬在全國有千百萬。」

「好不容易依法治國了,我們這些當年的法輪功孩子也都陸續為人父母。然而,『春風不度玉門關』。我們又得發愁怎麼向自己的孩子解釋修煉法輪功的爺爺奶奶姥爺姥姥所經歷的一切。每當年幼的女兒問起『外公出差還要多久啊』,我都只能眼淚往自己肚裏流──這個社會還要被這場無端的迫害撕裂多久?」

張春蕾在營救父親張亮峰的過程中,她深深體會到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僅是對大法弟子和他們家屬的傷害與不公,而且讓很多無辜的公檢法人員違背良知、棄善從惡、執法犯法、視法律如兒戲,她不僅僅要為自己和父親呼籲,她還想為所有大法弟子和他們的家屬,還有那些被謊言欺騙不明真相的世人,她不僅僅要為自己和父親呼籲,她還想為所有大法弟子和他們的家屬振臂一呼,結束這場荒誕而邪惡的迫害。同時拯救那些被中共邪教洗腦的助紂為虐者。

於是她和其他四人在2016年07月20日,面對基層公檢法在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後對家屬的囂張對待、左右推諉、有法不依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甚至以所謂「上面」的命令行事公然執法犯法,說法輪功是政治案件,而這一切的根由都源自於1999年民政部「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和兩高的通知等,張春蕾為父申冤萬般無奈先後起草了三份文書,並親自向民政部、兩高等遞交了文書:《申請民政部信息公開「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事實與法律依據》、《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廢止<法發[1999]29號>通知並暫停所有法庭以刑法300條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廢止<高檢發研字[1999]22號>通知並暫停所有檢察官以刑法300條枉訴法輪功學員》,在《申請民政部信息公開「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事實與法律依據》中,她質疑民政部做出此決定是否有法律依據:「法輪大法研究會於1996年後就沒有存在了。因此,你部決定取締的是一個不存在的團體。這是不嚴肅的」。1999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所謂『非法組織』的內容」,「你部之「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當為無效而應以取消」。她質疑民政部取締的是一個並不存在的組織,這種取締又沒有法律依據,從而揭示這場持續十七年的迫害從一開始就是荒唐且非法的。

她和其他三人,把這三份文書交到了民政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國務院、國家信訪局等相關部門。

此後一個月,2016年8月,由中辦下發各地的一份內部文件,稱要與法輪功和解。其中提到「十七年來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子女、親屬都受到了許多不公的對待」恰恰是她給民政部的信息公開的原話。這也曾讓張春蕾看到希望。

就在張春蕾親往北京申訴的同時,山西有關部門不知從何得知打電話到家裏打聽,還說甚麼不要往上邊告了,有甚麼問題找我們之類的話,可是張春蕾從北京回來後,有關人員語帶諷刺的說「挺能告啊」;一直到9月份,有關人員,特別是610、防範辦的下屬,還在騷擾張春蕾親戚,打探張春蕾以及家人的行蹤。

父親被非法枉判五年

2016年9月26日忻府區法院秘密開庭審理,既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辯護人,以「控告前國家領導人」涉嫌國家機密為由不公開審理。整個過程一直未閱卷,直到開庭後律師才得以會見。家屬要求撤銷非法庭審,法官說自己做不了主,需要請示。

此刻的張春蕾再也抑制不住失聲痛哭,邊哭邊說:我一直以平和的心態,理性的思維,善意的申訴,按照法律的合法程序,希望你們能停止參與對我父親,因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的迫害,一路下來,你們從最初的囂張對待,到左右推諉,再到表面偽善,暗地羅織罪名陷害我父親,拒絕我的一切合法權利。這一切也恰恰說明你們不是不知道你們在執法犯法,不是不知道像我父親這樣的法輪功弟子在做好人、在為善,而你們還是違背了自己的良知人性,難道你們就沒有父母兄弟、沒有妻子兒女? 如果有一天,你們的家人被冤枉了,你們怎麼辦?

在場的公檢法人員有的不由自主地耷拉下了腦袋、有的悄悄地背過身去、也有的一臉木然。張春蕾的哭訴震撼著在場的每一位,拷問著人們的靈魂與良知。

12月13日前後,法院相關人士說張亮峰案件上面已經批下來了,2016年聖誕節前夕,12月21日,張亮峰在定襄看守所接到忻府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書,被非法枉判五年,當即提起上訴。張亮峰提起上訴後,律師發現整個偵查階段達半年之久,公安人員一直在誘導當事人,構陷材料,羅織罪名,並讓張亮峰當特務,幫助警察調查法輪功人員活動,還說沒人知道,被張亮峰拒絕,典型的「當內線就放人,不當就重判」的強盜邏輯。

二審階段,律師剛閱卷沒兩天,法官就急匆匆的下了維持原判的裁定,不給律師留任何操作空間,並且還將維持原判的五年錯寫成四年半。律師向忻州市人大、市紀委、市中院親自遞交控訴函,要求罷免法官,並向山西省各部門寄送書面律師函,要求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調查。2017年2月下旬張亮峰被非法轉移到山西晉中祁縣監獄。律師表示支持張亮峰繼續申訴,以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律師的權利保障,並追究涉案人員法律責任。

燕子折翼──張春蕾被綁架構陷

在迫害完張亮峰之後,這些不務正業的政府工作人員開始對他的家屬下手了。

2017年6月1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劉長勇(二人均沒穿警服)、忻州市防範辦閆玖林、趙增榮等人到張春蕾家,說是詢問。張春蕾要求他們拿手續,他們先是說詢問不用手續,後又拿出傳喚證(傳喚證上有公章無簽字),並且在張春蕾問到簽字時,閆玖林說:「傳喚證不用簽字。」張春蕾問詢問有甚麼案由,劉長勇回答:「無案由,就是問問。」到十一點半,警察強行綁架走張春蕾與她的孩子。

到下午三點左右,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忻州市防範辦閆玖林、忻州七一北路派出所警察韓虓、魯勁松等五人,拿檢查證進行抄家,另有一班人到單位抄家,抄家中又出現了七一北路派出所所長劉建強與國保王利民,抄走空白信封四十多個、空白打印紙一包、八到九張光盤、部份掛件、兩瓶墨水、兩個筆記本電腦,還有大法書、師父法像。到六月二日晚八點警察非法把張春蕾、張澤蕾姐妹倆刑事拘留,關押在忻州市看守所。

因為惡人實在無藉口迫害張澤蕾,又因為她曾有抑鬱症病史,怕承擔責任,就把刑事拘留改為行政拘留,拘留期滿而予以釋放。2017年6月6日上午,張亮峰的妹妹張亮芳(法輪功學員)聽說姪女張春蕾、張澤蕾被綁架,張澤蕾要被釋放,去她哥哥家了解親人的情況,正好遇上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也在家。他們不由分說,就把張亮芳綁架到南城派出所詢問,後又帶到直屬分局。6月7日下午張亮芳被非法送到忻州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張澤蕾被迫害後失去工作,再找工作都被拒絕。迫害使她不願再回憶過去,不敢再提及自己的經歷,不願再提及姐姐和父親的遭遇。

11月16日,山西忻州市忻府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張春蕾被構陷案,律師參與開庭審理,該案檢察院不讓律師閱卷,不接受辯護律師手續,不聽取辯護律師意見。到了法院仍然不允許律師閱卷,不公開審理,不允許家屬旁聽,但允許無關人員進入法庭旁聽(經辯護律師指出,後糾正),沒有庭審錄音錄像。

在庭上,只有法官和檢察官可以看卷,辯護律師和被告均不讓看卷,辯護律師拒絕就檢察官口頭念的證據目錄發表質證意見,申請迴避被駁回,要求覆議法官認為沒有覆議權利。律師同時向當事人表示歉意:「因為我看不到案卷,如果我隨便發表意見,可能會無意傷害到她,請她原諒我的無能。」

據說因為各地正義人士對張春蕾的聲援,聯名抗議,法院已經把案卷交給山西省高院處理。

儘管張春蕾身陷囹圄。但她矢志不渝,在她給家人和親朋的信中有這樣一段話:

「良知──人內心對正邪、善惡的認識與對道德的堅守,是人性的根本,是人類唯一一個在任何情況下,以至於致死都擁有的,無法剝奪的權利。回想起這一路,面對諸多問題,面對諸多壓力,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那股勁,一直伴隨著我,也重塑了我勇往直前,『不破樓蘭終不還』的魂魄。那真的就是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

張春蕾已經不再是那位柔弱的小姑娘,而是一位神情堅毅、敢於為真理、為世人、為眾生福祉搗死不顧的勇者。如果說兩千年前的緹縈用自己的義舉救下了面臨酷刑的父親,感動漢文帝廢除了肉刑,惠澤大漢王朝的普天下的黎民。今天的張春蕾要用自己的義舉不但要救下身陷牢籠的父親,還要在邪惡迫害正義中奮力一搏,喚起是人的良知與善念,共同結束這場邪惡對善良的迫害;五百多年前的法國少女貞德為了挽救自己的國家、人民免遭戰爭的生靈塗炭,毅然擔起挽救國家人民的重擔,而被頌為聖女貞德,備受後世的讚頌;今天的張春蕾雖然也會被邪惡的人詆毀,被那些被中共邪教洗腦的人誤解,但是她那甘為這蒼生而付出一切的心胸,也必將為後人稱頌、為歷史所銘記。

風雨中 ,亂世狂,有一隻倔強的燕子被束縛住了翅膀;風雨中 ,亂世狂,又一位當代緹縈淪陷鐵窗。「不要哭,不要哭,媽媽多想拉著你的手……」,當《好孩子,聽鐵窗裏的媽媽說》曲子在耳邊響起,我們也許不知道此時的張春蕾想對她那年幼的愛女說甚麼,但是我們知道張春蕾的母親王秀雲在面對三位親人深陷牢籠的生活艱辛。她帶著愛女的愛女,在沒有經濟來源的情況下,還要供她的外孫女上幼兒園。當孩子往她要媽媽、要姥爺的時候,她會怎樣回答她的外孫女而不讓她幼小的心靈受到任何傷害!面對著家中三位親人的深陷牢籠,誰又知道王秀雲背後流過多少辛酸淚!

在一年一度的春節來臨之際,在這又一個萬家團圓的時刻,那些作惡的人在享受著闔家團圓的時候,你們是否還有一點良知來自責自己的罪惡?而我們要呼籲一切有良知的人們,伸出你們的援手,譴責那些作惡者的邪惡罪行,救助這些被迫害的善良的人們,不僅僅是為了他們,更是為了自己,為了我們的子孫,讓這個世界多一份善良、少一份邪惡!

附錄:
張春蕾文書一覽表:
1、2016.02.26
律師:忻府區看守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關於心理輔導)
2、2016.04.18
行政訴訟狀(張亮峰因訴江被行拘轉刑拘)
3、2016.04.18
家屬會見權申請(異地羈押的不合理性)
4、2016.04.18
申請書(要求送回原羈押地)
5、2016.04.18
要求立即知情張亮峰羈押情況並會見的申訴
6、2016.04.22
對定襄縣看守所長朱晉濫用職權阻止律師會見的投訴控告
7.2016.04.22
就定襄縣看守所駐所檢察官韓紫榮對定襄縣看守所長濫用職權阻止律師會見沒有起到法律監督作用的投訴控告
8、2016.04.22
關於提請定襄縣人大追查縣看守所「在張亮峰案件中」拒絕律師會見的請求書
9、2016.04.22
民事賠償申請書(關於定襄縣看守所所長、駐檢)
10、2016.04.22
關於定襄縣檢察院檢察官韓紫榮的司法考試成績的信息公開申請
----信息公開申請書致山西省定襄縣司法局
11、2016.04.22
關於看守所所長朱晉警察資格審核以及執法能力的信息公開申請
信息公開申請書致山西省定襄縣人民政府
12、2016.04.25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關於定襄縣看守所行政業務收支情況)
13、2016.04.25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關於定襄縣看守所居住飲食健康配備)
14、2016.04.29
申請就翟俊華態度蠻橫、生冷硬推工作作風給予相應處分(國保隊長翟俊華)
15、2016.04.29
申請就劉建強態度蠻橫、生冷硬推工作作風給予記過處分(派出所長劉建強)
16、2016.05.02
要求紀檢部門調查領導幹部幹預忻府區法院立案活動
暨、調查薛麗卿配合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
17.2016.05.02
關於提請人大監督調查領導幹部幹預忻府區法院立案活動、暨調查薛麗卿配合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
18、2016.05.03
要求忻府區人民法院調查領導幹部幹預忻府區法院立案活動、暨調查薛麗卿配合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暨要求忻府區法院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19、2016.05.03
要求檢察部門監督審查領導幹部幹預忻府區法院立案活動、暨審查薛麗卿配合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暨及時糾正錯誤,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
20、2016.05.03
行政起訴狀(關於定襄縣看守所所長朱晉、駐檢 韓紫榮)
21、2016.05.07
就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法院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案要求中央政法委通報暨調查薛麗卿配合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的申請
22、2016.05.15
行政賠償申請書(定襄縣公安局)
23、2016.05.17
要求中央政法委責成山西省各級政法委調查並通報領導幹部幹預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法院立案活動的申請
24、2016.05.25
向最高檢舉報領導幹部幹預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法院立案活動

申請對舉報人王秀雲、張春蕾建立製作保護預案
25、2016.06.12
向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檢舉
忻府區法院紀檢岳銀柱瀆職不處理不報告領導幹部幹預山西忻府區法院立案
26、2016.06.12
全案致省委專項巡視十三、十四組
27.2016.06.16
舉報忻州市公安局任意延長偵查期限
28、2016.06.16
敦請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檢查山西省法院系統領導幹部幹涉司法與違背立案登記制的嚴重現象(張建南組長)
29、2016.06.17
要求山西高檢調查糾正忻州公安局超期羈押偵查張亮峰案的違法行為
30、2016.06.27
控告韓虓濫用職權、報復陷害罪(派出所副所長韓虓)
31、2016.06.28
申請調查公訴科阻撓辯護人行使閱卷權(公訴科:姜新生、智彥萍)
32、2016.07.04
控告忻府區檢察院公訴科違法剝奪辯護人閱卷權
33、2016.07.14
要求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糾正忻府區檢察院公訴科姜新生侵害公民權利的不正之風暨立案調查嚴肅處理,作出職務調整,並公開通報
34、2016.07.15
全案致習主席
35、2016.07.20
申請民政部信息公開「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事實與法律依據
36、2016.07.20
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廢止《法發[1999]29號》通知、並暫停所有法庭以刑法300條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
37.2016.07.20
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廢止《高檢發研字[1999]22號》通知並暫停所有檢察官以刑法300條枉訴法輪功學員
38、2016.09.08
迴避申請書(忻府區檢察院全體檢察官迴避--忻府區人民法院)
39、2016.09.08
舉報民政部違反《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並且串通山西省防範辦打擊報復申請人的違法行為
40、2016.09.17
迴避申請書(忻府區檢察院全體檢察官迴避─忻州市檢察院)
41、2016.09.22
申請書 (閱卷、會見、通信權--忻府區法院)
42、2016.09.28
檢舉忻府區法院王永林法官違紀違法剝奪辯護人訴訟權(法院紀檢監察)
43、2016.09.28
關於忻州市忻府區法院王永林的信息公開申請 (法官的年度考評資格審核員額制考評)
----致忻府區法院政治處
44、2016.10.09
要求忻府區檢察院監督忻府區法院撤銷張亮峰案非法開庭並重新公開開庭審理的法律建議
45、2016.10.09
要求忻州市檢察院監督忻府區檢察院對忻府區法院行使審判監督權並撤銷張亮峰案非法開庭重新公開開庭審理的法律建議
46、2016.10.10
要求忻州市法院監察室對忻府區法院××院長、忻府區法院監察室行使監察權取消張亮峰案非法秘密開庭的法律建議
47.2016.10.10
要求忻府區法院監察室行使監察權、取消張亮峰案非法秘密開庭的法律建議
48、2016.10.11
山西省紀委監察廳(轉黃曉薇書記):中基層紀委系統失職、瀆職、團夥違紀
49、2016.10.11
要求撤銷對張亮峰非法庭審的申請
50、2016.10.18
面對法輪功的問題,省紀委就要聽從610 !(致省紀委、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51、2016.11.21
報請山西省信訪局督查
山西省紀委暨省監察局信訪部門不落實信訪工作責任的問題
52、2016.11.30
無罪推定
致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張德江委員長、俞正聲主席、孟建柱書記、周強院長、曹建明檢察長、郭聲琨部長
53、2016.12.03
致趙洪祝書記,李迎春主任,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就省紀委信訪「攔卡堵截」投訴中紀委)
54、2016.12.08
要求忻州市檢察院監督忻府區法院依法行使審判監督權 並依法撤銷張亮峰一案秘密庭審

附錄二:
……………………………………
忻州市定襄縣看守所所長 朱晉13994153355
忻州市定襄縣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官 韓紫榮 13834003305
忻州市定襄縣檢察院控申科科長 牛鵬飛 0350-6022000 、15934299185
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七一北路派出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利民西街
所長:劉建強13313500585
副所長:韓虓13383408037 警察:孫躍18935017858
山西省忻州市郵編:034000 山西省忻州市長途區號:0350
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長征街22號
忻州市公安局 直屬分局局長 楊彥清:18535000003
忻州市公安局 直屬分局局長 呂建軍
副局長 趙忻紀:13303501266
副局長 張宏斌:13303500017,13835030825
副局長 閻智勇:13835031188,13383401188
副局長 張軍梅 13383408322
忻州市忻府區國保大隊:
忻府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翟俊華0350-2028379(宅電)13835030920(手機)
王利民13835030921、13037017736 0350-3039716(宅電)
國保科 科長 (大隊長)李林雙:13313500321,13835031085
國保 杜貴平:13313500215,13935031228
國保 劉長勇:13383408072
刑偵大隊二中隊 趙宏偉 13313500210,13835030836
刑事偵查支隊 張傑慧 13313500230,13835030844
黨委副書記 張晉生 13313500228,13903508448
紀檢書記 楊金亮 13313500229
楊雷 13313500501,13835031086
楊磊 13313500567,13835031051
忻州市公安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長征東街 0350-3034740
局長 楊梅喜:18335080001
副局長馬新文
副局長 段煥義(管迫害):13383408008 3503050003
紀檢書記 劉廷升:13383408011
邪教大隊長 閆玖林:13383408278
邪教大隊 趙增榮:13383408280 610專案組組長 張建林:13835030038
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檢察院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利民西街(興寺街) 0350-2130385
駐檢書記 段菊峰
忻府區檢察院檢察長 牛文 13934432868
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趙立新 18535031499
忻府區檢察院偵查科科長 劉虎雲13994136098
忻府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姜新生 13935060213
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侯旭明 13509701998
忻府區檢察院駐看守所 陳計和(刑事監察科科長 )13835001133
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晉雲 15834262666
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 王計成 13803440083
忻府區檢察院黨總支書記 王月光 13994132778
忻府區檢察院控申科 陳寶書0350-3089801
忻府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 曹愛萍
忻府區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 劉旭雲
忻府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政委 呂勇
忻府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徐全偉
忻府區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辦公室主任 張培文
忻府區檢察院黨組成員 麻建明
忻府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政委 岳建兵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公園街 0350-3032940
忻府市檢察院檢察長 閆緒安
忻府市檢察院檢察長 李敏明
忻府市檢察院檢察長 樊俊偉
忻府市檢察院檢察長 白秀仁
忻府市檢察院檢察長 孫樹青
忻府市檢察院檢察長 邢晉析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法院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團結街2號 0350-3032940
刑一庭
廳長:張鳳鳴 13603501600
廳長:王永林 13994131551
法官:呂秀麗 13994131500
高慧娟 13935020637
李娟 15035311323
院領導:
張建中 13835050000
趙潤玉 13903500666
劉有林 13803440220
王亞星 13994181797
劉晉文 13935033366
岳銀柱 15035002895
陳建樂 13303504005
辛文 13903501146
索少春 13593204078
殷俊明 13935051069
薛麗卿 13994131526
山西省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長征街24號
忻州市中級法院:劉青春 15110589999
郎麗英 15835660123
彭素軍 13603502808
政法委:胡建華 18935016888
田曉雲 0350-3039495
610:劉建光13935008682
山西省忻州市政府市委、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長征東街21號
山西省忻州市市長--------鄭連生
山西省忻州市常務副市長--------鄭連生
山西省忻州市副市長--------王月娥
山西省忻州市副市長--------裴峰
山西省忻州市副市長-------安淑田
山西省忻州市副市長-------范建民
山西省忻州市秘書長-------郭寶厚
山西省忻州市市委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長征東街17附近 0350-3039235郵政編碼:034000
忻州市委書記--------李俊明
忻府市六一零 長征路市委對面
忻州市政法委 市紀委旁邊小區內
忻州市紀檢委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長征東街 0350-3039459
忻府區政法委 忻府區 光明街紅旗廣場南面院內
忻府區紀檢委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光明東街3號 0350-2021362
忻州市看守所電話:03503050202。
忻州市看守所所長:張 倫(女)
忻州市看守所駐檢檢察官 劉愛生
忻州市看守所政委:薛建軍
忻州市忻府區看守所電話:86-0350-2136119
忻州市忻府區看守所所長:任永紅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著女同修)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著男同修)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