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明生於一九六一年,生平毫無值得讓人稱道的事蹟,可是卻因為受中共惡黨的欺騙洗腦,專以迫害平和、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為能事。
於明深受中共「無神論」歪理毒害,狂妄至極!於明竟然在二零一六年八月的一次綁架法輪功修煉者時,當眾對天發出誑語:「我不怕遭報應!我是地獄的審判長!」
大法是慈悲的!但是大法也是慈悲與威嚴同在的!就算對於於明這樣的狂妄之徒,大法都給予其長達兩年的時間和機會,希望這樣的誤入中共魔掌的糊塗人,能清醒過來,走回正道,達成當初入世前的美好願望,畢竟生命能走到今天,是值得珍惜的!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於明近兩年來,都做了些甚麼。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王新慧、李鳳蘭兩位女士粘貼真相不乾膠,被長征分局國保大隊長於明、王朝彪、李金福等綁架到長征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樓,關押在禁閉室。於明等人扣押了王新慧的摩托車及後備箱裏的幾十張光碟及掛件。之後王新慧、李鳳蘭被非法審訊兩天一夜,不讓吃、不讓睡覺,期間還被強制採血、拍照、摁手印、量身高、做非法審訊筆錄。警察威逼李鳳蘭說:二十四小時之內必須說清楚資料來源,說不清楚就延長期限,再不說就移交檢察院。後來,李鳳蘭因體檢時血壓200/180被看守所拒收,被勒索五千元,取保候審期間監視居住;王新慧則被抄家後劫持到白銀市看守所非法拘禁半年。
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煤業集團退休職工陳方華,因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九點多,被平川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於明、王朝彪夥同居委會人員綁架,後關押在平川看守所。遭非法庭審後,陳方華被判一年兩個月,被綁架到蘭州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鳳蘭被於明等人誣告到平川區檢察院,被逼簽字,遭勒索第一次五千元,第二次一萬元。李鳳蘭甚至被逼著上電視,遭拒絕。
於明、王朝彪等人還多次參與迫害和騷擾監控法輪功學員,致使四人被勞教、二人遭恐嚇致精神壓力過大而早逝。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到李鳳蘭女兒家跟蹤,把她綁架到平川區長征分局,由於血壓高被看守所再次拒收。李鳳蘭又被勒索二千元。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李鳳蘭遭非法開庭被「取保候審」一年。七月份,李鳳蘭再次被長征分局王朝彪送看守所,最後又拒收,被再勒索二千元。
於明,王朝彪兩年來不斷騷擾、構陷、勒索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鳳蘭,企圖把她投入監獄迫害,因李鳳蘭血壓太高一直沒得逞。二零一八年九月李鳳蘭被停發工資,並遭威脅送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左右,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公安分局、長征公安分局寶積路派出所、興平路派出所警察對平川區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強行拍照、採集個人信息。
早在中共十九大前,於明已遭到報應,得胰腺癌,在白銀市中心醫院治療。直到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在痛苦中死去,於明也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惡已使自己墜入萬劫不復的地獄。那麼,於明的接替者王朝彪等人,你們到底能不能迷途知返,給自己留一個新生的路呢?
迫害大法遭報應,不爭早來與遲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期待你們有一個正確的選擇,千萬不要步於明的後塵,請千萬珍惜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