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功一個月 鼻癌痊癒
巫德蓉老太太,家住瀘州市納溪區新樂鄉,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患有多種疾病,如鼻炎轉化成鼻癌,鼻孔內長了兩個肉瘤,醫院叫開刀,她沒有同意,用藥物治療,引起了鼻腫、臉腫,鼻孔長期流出清水一樣的東西,嚴重的時候,引起耳聾、眼花、周身發腫。她還患有腎炎,長期打針吃藥,自己找偏方治療,效果不大;她還有頭痛,嚴重的時候,頭痛的就像要爆炸一樣,連別人家電風扇轉動的聲音都能引起她頭痛,整晚不能入睡;她還有皮膚病,春秋季節轉換時,全身會爆發出一塊一塊的小紅點,打針吃藥只能抑制抑制,卻斷不了根。
一九九九年六月,巫德蓉開始修煉法輪功。真神奇,修煉不到一個月,全身的病狀都不見了,到醫院檢查,甚麼鼻癌、頭疼,所有的病症全無,走路輕鬆,心情愉快。更重要的她是知道了人活在世上就應該重德行善,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提高思想道德。
在家遭斷電誘捕,被黑審誣判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鐘,巫德蓉和丈夫在家裏看電視,突然斷電,屋子漆黑。巫德蓉去屋外查看電表,剛一開門,一群身著警服的人員一擁而上,抓住了巫德蓉,並闖入家中一陣查抄。來者沒有出示證件,沒報姓名,沒告知當事人入室查抄的緣由,也沒有出具相關的搜查手續。這夥人當晚把巫德蓉綁架到納溪看守所。
從非法抓捕到非法判刑,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裏,家人不知巫德蓉的身體、生活情況如何,更不知巫德蓉甚麼時候被逮捕了,甚麼時候已被「開庭」了。庭審時間,庭審過程,即製造冤獄的構陷過程,其家人、及所有的親朋好友無人知曉。明明是黑箱操作的黑審,判決書上卻宣稱是「公開開庭」。如果不是十二月十八日得到巫德蓉郵寄回來的判決書,家人還不知巫德蓉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被非法判刑了,家人及親友們還期盼著巫德蓉能很快回家過年呢。
巫德蓉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親友及法輪功學員多次給納溪公檢法相關部門及人員郵寄真相資料、信件,勸其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從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功績,講到法輪大法洪傳全世界;從江澤民下令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講到這場迫害的違法犯罪性質……呼籲停止迫害,釋放巫德蓉,為自己留下未來。而納溪公檢法的涉案人員徇私枉法,合夥構陷巫德蓉。
遭洗腦迫害長達兩年零八個月
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罪惡累累,給國家帶來經濟、文化的災難,給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庭、親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從巫德蓉控告元凶江澤民的訴狀中,我們可以看到巫德蓉及其家庭遭受迫害的一些真實情況。
下面是巫德蓉在訴狀中的自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在瀘州打工,納溪新樂鄉派出所公安人員把我的兒子夾持上車,逼著他找回我,然後,騙我上車,把我送到納溪區糧站非法拘禁起來,告訴我拘禁的原因是:為了防止我去北京上訪。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納溪新樂派出所兩個公安人員(人名暫隱),早上八點前,就闖到我家賴著不走,我兒子只好讓他們留在家中,自己上班去了。於是這二人就在我家裏非法抄家,亂翻一通,還把臥室的門撬爛。等丈夫回家看時,我剛從銀行取出的一千五百元錢不見了,小音箱不見了,還偷走了法輪功書籍、MP3。
那時,我丈夫在重慶打工,納溪新樂派出所打電話到丈夫工作的單位,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威逼我丈夫的單位把我丈夫解雇了。丈夫失去工作,我也失去了工作,還被非法拘禁起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我被關在納溪糧站,失去了人身自由。丈夫被解雇回家,開門不見妻子,屋內一片狼藉,錢也不見了,丈夫氣的要命。新樂派出所人員叫我丈夫拿出五千元錢來把我領回家。丈夫氣憤他們如此的敲詐勒索,拒絕拿錢取人。再說,像我們這樣的家庭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拿出五千元錢來呀。於是我被非法拘禁在納溪區政府、610辦的洗腦班裏,長達兩年零八個月。
納溪區洗腦班由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擔當校長,司法局律師蒲秀芳為班主任。公、檢、法、司部門的人員到洗腦班輪流值班、「上課」,有的法輪功學員的單位人員還被脅迫來洗腦班陪住一室。
洗腦班每天以訓話、形勢教育、心理講課等等形式對我們進行高壓洗腦,逼迫我們放棄真善忍信仰。「天安門自焚」偽案播放的當晚,國保610就迫不及待的來人組織我們觀看,還要我們談認識、寫彙報,妄圖利用這出欺世的謊言欺騙我們「轉化」。
該洗腦班換了六個地點。非法拘禁在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最初有幾十人,換到距納溪縣城十公里外的農家樂時,只有十來個人了。這十來個人各關一室,單間禁閉長達八個月之久,直到二零零三年八月洗腦班解體。
巫德蓉說,洗腦班關押的最後階段,一個國保610人員來挨個問話。他對巫德蓉說,我來關心你。巫德蓉回答說,我煉法輪功以前一身都是病,連背兜都背不起,那時你怎麼不來關心我呢?我現在通過煉法輪功病好了,對社會、對家庭有益了,你卻將我像關籠子一樣的關起來,你這是關心嗎?既不讓我見親人,生活上也對我們刻薄。你們這樣把人關起是對人的侮辱,而且是犯法的,你知道嗎?
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巫德蓉因堅定信仰,堅持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曾被勞教迫害一年零三個月,被非法判刑迫害三年零六個月。巫德蓉在訴江狀中控訴說,二零零四年三月七日,我被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體檢出我有血壓高,勞教所不敢收,要退回。押送的警察哄騙勞教所說,等他們到成都辦完事再回來接人,結果把我扔到了勞教所。
在中共的勞教所、勞改營這些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裏,巫德蓉遭到「坐軍姿」、「站軍姿」、剝奪睡眠、罰跑、超負荷苦役等等殘酷折磨。如「坐軍姿」、「站軍姿」的體罰,從早上六點一直延續到第二天凌晨兩、三點。十幾、二十小時之內一動也不准動的,筆挺的站著與坐著。她說,我一次次衰竭昏倒,昏倒了警察又強行把我拉起來,繼續罰站罰坐。長此下來,我的雙腿都浮腫了。
巫德蓉說,勞教所、勞改營都有很繁重的、超負荷的勞役迫害。勞動量巨大,白天幹不完的活,晚上繼續幹,有時加班加點的要幹到凌晨兩、三點鐘。勞教所分揀豬毛,對眼睛的傷害極大,晚上只有一盞燈,大家在燈下分檢豬毛,注意力得高度集中,否則就分不清豬毛的黑白;在勞改營裏,婦女得幹重體力活,如搬運重物,這間屋運到那間屋,那間屋搬到這間屋。任務繁重,稍微鬆口氣,想歇一會兒,就完不成任務。上廁所受限制,有規定的時間,還要打報告。
勞教所、勞改營都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性的謊言洗腦。如強迫看「天安門自焚」等等中共精心編造的謊言。巫德蓉不配合包夾人員的「幫教」,拒絕「轉化」,遭到罰跑的折磨,被逼迫著跑圈,一圈一圈的跑,跑不動了,犯人硬拉著跑,直到體衰力竭。
酷刑演示:死人床 |
巫德蓉還談到,二零零九年,她被合江法院非法判刑之前,非法關押在合江看守所期間,她被關進嚴管的單間裏,睡在叫做「死人床」的刑床上,床上有固定手腳的腳鐐手銬,室內不見陽光,滿地滿床血跡斑斑,陰森恐怖,沒水洗澡,禁閉折磨足足四十八天。
四、面對警察講真相
儘管巫德蓉遭到那麼大的迫害,吃了那麼大的苦,然而她堅定修煉的心沒變,堅持向世人講真相的步伐沒停。
近年來,因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她多次被綁架到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她就面對面的給派出所所長、警察講真相。一天,她被綁架到派出所,身上攜帶的真相資料被扣下了,她就對警察說,「你拿去看吧,好好的看,反反復復的看!把這些碟子全部都看完吧!你覺得好,以後再給你拿來。你可以拿去散給你們那些警察、公務員看,拿給你的親戚朋友看。不要丟了,不要糟蹋,這是大法弟子省吃儉自己拿錢做的,是救人的,是幫助人們認識真理,分清善惡,提高道德的。人人都學真善忍,社會道德就會回升。你看現在社會上成了甚麼樣子了?僅我們納溪區就有兩百多家「板板茶」(打著休閒娛樂幌子的色情場所),聽說是你們公安在背後當保護傘,你為啥不去管?」
「從迫害一開始,派出所就參與整法輪功。我們師父沒有記你們的過往之過,因為你們是被矇騙的,是被上面指使的。我們師父對你們好慈悲呀,一再告誡大法弟子講清真相救世人,其中就包括給你們。你把救你的人都抓來關起,還有誰來救你呢?共產黨它救不了你,解體中共是天意。迫害法輪功江澤民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賣大價錢,好殘忍啊!這個滅絕人性的暴行,人間不容,天理也不容啊,當清算江澤民的罪惡時,也有你們的一份,你們還不趕快醒悟,悔改。」
「現在法輪大法洪傳了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全世界各國人民都認同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犯罪的,為甚麼你們就要聽任江澤民的擺布,要走江澤民安排的路呢£?最後吃虧的是你們呀。」巫德蓉說,有一天在派出所講真相,從下午四、五點鐘講到晚上十二點半鐘,才放她回家。
巫德蓉多次面對面的給警察及所長講真相,派出所多次放她回家。巫德蓉說,我為他們能聽真相選擇不迫害法輪功學員感到高興。
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因親人遭迫害,他們也承受了巨大的魔難,在高壓的恐懼下擔驚受怕,吃了多少不為人知的苦?咽下多少不為人知的淚?他們有權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利。所以,巫德蓉的家人決定為屢遭迫害的親人維權討公道,對至今還在迫害親人的違法者提起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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