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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市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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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法院日前已對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是:李偉濤五年、王永生四年、羅麗四年、湯顯賀兩年半、國世遊兩年、谷林傑兩年,並附帶罰款,其中五人已上訴。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遼陽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遊、谷林傑、湯顯賀、羅麗被遼陽市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綁架、非法抄家,當時國世遊身體不適被多個警察抬著抓走的。

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將李偉濤等六名學員構陷到白塔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檢察院兩次退卷,白塔分局在無法提供新的證據的情況下拒絕放人,案子一直拖到二零一八年四月份,將六人構陷到白塔區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遼陽白塔區法院欲對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庭審中律師多次指出證據不足,起訴指控漏洞重重。

責任法官是劉麗華,此人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遼陽市區號:0419 郵編:111000
馬文博 18241958569
劉麗華 0419──2952577
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劉國廣副主任手機13841911151辦230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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