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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法輪功學員田海英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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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媽媽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嚴重的先天性的氣管炎,通過修煉法輪功一段時間後,身體恢復健康。看到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受到政府不公正的對待,決定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伸冤。

我陪媽媽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到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不久就被惡警非法抓捕、關押,不允許我們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我親眼看見惡警對拉橫幅伸冤的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揪住頭髮按倒在地,並用腳踩、踹。我和媽媽以及幾名本縣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五、六天之後,被本縣「六一零」辦公室(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非法押回本縣,並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長達三個月,其中法輪功學員張茂興因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而被強制灌鹽水致死,當時我在場。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後,又被轉押關進九江縣洗腦班迫害,被逼迫放棄煉功。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我因利用送衣服的機會向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傳遞大法師父的新經文,而被時任九江縣「六一零」副主任李建華等惡警非法抓捕,並被關押到九江市勞教所迫害兩年。

二零零四年,我出於善意,向時任九江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的陸龍來寫勸善信,勸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誰知陸龍來(註﹕此人後來遭惡報,被雙規判刑)竟指使時任國保大隊長的張鴻志將我綁架到國保大隊辦公室,身為警察的陸龍來竟執法犯法,用腳踹我的胸部,並脫下皮鞋打我的頭部,隨後非法將我關進看守所,接著又將我綁架到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非法關押三年。期間,我前夫桂訓爐夥同九江縣法院民事庭張庭長到勞教所逼迫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並私自賣掉我們共有的住房,待我二零零七年回家時,已一無所有。在被非法勞教期間,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某曉翔(大隊長)、劉俊平逼迫我們做奴工,並超工作量,我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等迫害。因為沒有被轉化、不放棄信仰而被加期關押,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才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二零零九年,時任國保大隊長的韋強夥同九江市潯陽區國保大隊的惡警將我綁架到於九江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裏,所有被拘留的人員(包括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做奴工,除吃飯時間外,每天早晨五點五十五分開始一直工作到晚上九點,中午只有牢頭才能午休。我因絕食抗議,被強迫灌食,並被長時間綁在死人床(一種刑具)上,惡警派人輪班看管我,全監室的人一致幫我向看守所所長求情,才將我從死人床上放下來。二十天後,潯陽區國保大隊隊長李明、教導員黎君等惡警又將我綁架送到江西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進江西女子勞教所時,我高聲喊冤,被李明用拳頭暴打,後被勞教所的檢察官制止。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被非法關押在江西女子勞教所期間,我因抗議迫害,獄警洪創華、呂秀英便把我用手銬吊銬到二樓禁閉室,並派兩個包夾人員看管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普通被勞教的人都被逼每天長時間做奴工,如果每天沒有完成被強加的勞動量,就被罰站等(含有各種姿勢的侮辱)。我因迫害導致高血壓(高到180),獄警不敢強迫我做奴工勞動,便把我非法關押在一個不足四平方米的房間裏,吃喝拉撒全在裏面,等七天後便盆滿了才允許包夾人員夾控我去倒一次,後來家人聽說我的遭遇後控告她們,才允許我每天(夏天)去廁所倒一次便盆。另外,在被關在禁閉室裏,我每天只吃一餐飯。

二零一零年,我因在山上公開煉功,被時任九江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的李萬木、惡警王義金綁架,在瑞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惡警企圖送往江西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由於體檢時測到血壓高,勞教所拒收,在回來的路上,惡警王義金、韋勇商量私自押我到一家他們有熟人的醫院,叫來一名醫生給我重量血壓(妄圖作假數據以達到繼續迫害我的目的),我堅決不配合,他們請示李萬木後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我因在醫院門口給世人講中共及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被江西九江縣公安局沙河派出所警察湯勇、王義金、郭忠等綁架並非法關押在九江縣看守所長達六個月,隨後又被九江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開庭的當天,九江縣法院刑事庭庭長蘇明髮帶領一夥人到看守所,不顧我血壓高,用輪椅強行把我抬上警車,抬上法庭,宣讀所謂的判決書,沒有通知我的家人,也不准我自我辯護,整個過程不到半個小時。接著,將我押往江西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裏,獄警的邪惡程度是外界無法想像的,所有在押的人都被逼迫做奴工,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早、中、晚各一次),而且每次開放廁所半小時就關門,廁所一共五個坑,這樣一來,很多人就沒有機會上廁所;奴工任務很重,白天整天做,晚上還要加班做,如果沒有完成當天規定的工作量就會被罰不讓上廁所或不讓睡覺或被捆綁吊掛在窗子上,晚上回到監室後還要被罰抄監規或者被罰頭上頂書,或者被罰「貼補牆」,很多犯人因不堪高壓迫害想輕生。我出於善意,給中隊長吳子蓉寫了一封勸善信,勸獄警要重視在押人員的生命安全,珍惜生命資源。教導員王湘知道後,竟唆使包夾罰我晚上十二點以後才准睡覺。

二零一六年一月份,在監獄長萬雪紅的指使下,全監獄的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參與輪流值班主攻轉化(逼迫放棄信仰)我和同修江南英、付金鳳等三人。我們每個人分別被四個犯人包夾,全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洗漱,想逼迫我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我當時在迫害中沒有守住心性,違心地寫了所謂的「四書」及「決裂書」,惡警王湘、胡瑞華還逼迫我寫承諾書(目的是讓我承諾不反悔),還逼迫我咒罵我父母全家以及大法師父。不配合,就把我們懸空吊掛起來,在我們肉體承受不了的情況下,逼迫我們讀他們炮製的「揭批法輪功」的黑材料。

中共酷刑:吊掛
中共酷刑:吊掛

為了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監獄教導員王湘與惡警田爽曾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份把我吊掛在生產車間廁所旁邊的窗戶上讓夏天的太陽暴曬,每天吊掛二十四小時,連續吊掛十天。後來又逼迫我超時做奴工,每天早上六點鐘進車間,一直幹到次日凌晨二點,共計二十八天。期間,惡警還逼迫我按照他們的邪惡要求說誣蔑法輪大法師父的話。曾經有段時間,為了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監獄長萬雪紅的指使下,獄警科長胡瑞華領著惡警王湘、田爽、胡林等人,用連環手銬將我手和腳銬在一起,白天將我吊掛在倉庫裏,晚上吊掛在床頭上,共計十天,導致我乳房囊腫。

在被非法關押三年半的期間,中共及其惡警剝奪了我的基本人權(逼迫放棄信仰、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給飯吃、不准與家人通電話、不准家人接見、不准購買食品等等),並且遭到酷刑等非人的手段折磨,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另外,我還看到,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惡警中隊長吳子蓉及金某,用刑具「束縛衣」迫害法輪功學員和犯人。有一個女犯人因不能按時完成奴工任務,被強迫穿上「束縛衣」後,被折磨至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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