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那層殼

——與所謂幫教人員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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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日】強權之下無公理。單位人員對我進行的輪番施壓、「轉化」迫害,無論是邪惡的、偽善的,還是無奈的,都在用盡渾身解數執行上級的所謂「命令」。

作為大法弟子,無論遇到怎樣的事情,都有修自己的因素。破除邪惡對世人、對自己的迷惑,在法理上提高才是事情的關鍵。那些進行「轉化」我的人,有些是同事,或領導,面對幾個人,談話時不能說高,還得讓對方在迷惑中反思,力度、角度都得考慮。

以下是我與所謂幫教人員的對話,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問:現在上邊對意識形態抓得很緊,必須保持一致。

答:如果人們認識到衡量好壞的標準是「真、善、忍」時,明白這才是普世價值時,人們就會在行為之前端正思想,才會嚴於律己、不傷害他人!有人說統一思想才能發展,往哪發展呢?總得是有利於道德回升吧!

問:「真善忍」也不是你一家的,在佛教、道教中早都有。

答:佛家講善,道家講真,真、善、忍也是西方人的普世價值,他是我們這個宇宙的特性,就像人具備本性一樣。凡是正法正道都得講這個。而法輪大法能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大法書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是因為他真正能揭示人生的意義,講清了做人的準則,使人們真正的明白了怎樣實踐真、善、忍!

問:是否「轉化」這也是「站隊」問題。

答:「看風向」、「站隊」,這都是幫派互相傾軋下的結果。今天忽左,明天忽右,利慾熏心時無法無天,站在哪個隊裏都會遭報應的。中國傳統文化中有一句話:三尺頭上有神靈。如果真有神,如果這個浩瀚蒼宇中存在比人更慈悲的生命,那他一定保護守住自己的良知、秉持善良、道義的人。

問:你這樣堅持不「轉化」,你的家人、領導也都會受牽連的。

答:對那些受牽連的人,究竟是誰在施壓的呢?我追求「真、善、忍」,踐行「真、善、忍」,我不違心的說假話,這樣能對誰有傷害呢?而且我遭到的傷害遠比他們重十倍。在強權下、在殺戮中,許多人已經失去了頭腦和判斷力,看問題的基點是「我黨的態度」。而有那麼一群人在失去功名利祿面前、在生死存亡之際,還能秉持「真、善、忍」的原則,這是民族的希望、國家的希望,是人類的希望!

問:總不能失去公職吧,也要為以後生活和子女著想呀!

答:我現在非常清楚我生命的意義!我已經不會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盲目生活了。有多少貪官髒錢囤滿樓房,子孫沒得著,福份還被他糟踏盡了。有人不信「善惡有報」,但是總得承認「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吧!烏雲遮日不會長久,有的人昧心事做多了不敢想未來,因為他也知道未來光明的一定不會像自己選擇的這個方向。而有的人他就是因為相信「邪不壓正」,他相信未來的美好,這就是真正的信仰給人的信念!

問:你們不講「忍」嗎?你稍微隱忍一下,繞個彎、簽個保證,你回家隨便煉,大家都解脫了。

答:那叫「妥協」,那叫「放棄」,那根本不是修煉者修的「忍」。對抗困難、迴避危險這是人的本能,在利益獲取甚至傷害他人時,總要給自己找個自慰的理由。

真正修煉者的「忍」,我認為是為了使在真理、道義面前無條件的義無反顧、勇往直前。道家修煉是師父找徒弟,能不能要你當徒弟,他要測試的,如王重陽、呂洞賓等被檢驗都是有故事流傳的。如果都「繞個彎」、「迴避一下」、「違心的應付一下」,這樣的滑頭絕對修不成道的。如果處處都上演「皇帝新裝」、「指鹿為馬」,這樣,誰又有安全感呢?在嚴打、懲治腐敗中,也許你的身邊人就是你的掘墓人。因為都是一個理念嘛!

問:你們這個事,一次一次的也牽扯了領導很多精力、添了很多麻煩。

答:這只能說有的上級拿著納稅人的錢,幹著傷天害理的事。理順一下: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追求,我工作兢兢業業,大家認可、社會認可,這就是為國盡忠,在家我也努力盡孝。我有錯嗎?有懲治犯罪行為的,有懲治不一致思想的嗎?投機鑽營、男盜女娼、見利忘義,究竟誰的思想乾淨呢?再者,平時領導交給甚麼任務、分配甚麼工作我都認真完成,大力支持。現在我想做一個有骨氣的人有錯嗎,面對無理迫害、肆意踐踏人權、戲謔法律的行為說「不」,這是我錯了嗎?!

在社會上、在單位裏、在家庭中承受各方面的壓力,承受經濟上的損失、精神上一次次的折磨,我卻能變的越來越堅強,這些就喚不醒人的良知嗎?如果執行上級命令也講究原則,如果對上級的不義之舉能予以更正,那不是上級的福、同僚之間的義嗎?這總比他落馬時再去踩一腳強吧!

對我的一切迫害我是堅決不認可的,追求真理的路上我也是堅如磐石、義無反顧的。只希望將來回顧過去經歷時,我能感到欣慰,也能對我人生一些有緣之人由衷的說上一聲:「善哉」!

問:我們也沒辦法,我們也得生活、生存。

答: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法庭審判了一個當年守護柏林牆的士兵,並判他有期徒刑,原因是他槍殺了一個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青年。法官奧德爾在陳述理由的時候做了如下發言:「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每個人都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自主權!這是大家應主動承擔的良知和道義!──要知道,當法律和良知發生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作為一個警察,首先是一個人,具備獨立人格和道德品質的人,然後才是警察。」這就是最高良知準則的範例。現在你為了「生存」在做甚麼呢?打擊良善、斷人生路!更甚者,為虎作倀、助紂為虐,別說「槍口抬高一釐米」,瞄準了還想多開幾槍的那是大有人在,沒有證據就造假證,沒有依據就牽強附會。三百六十行,不存在「迫害善良謀求生存」這一行。守住良知也許擺在眼前的是另一片天地,而多行不義必自斃!如果命都沒了,那些功名利祿又有何用?!

問:這是領導班子會上決定的(或以甚麼名義決定的)。

答: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是人多、有權就能蒙混的。即使是集體做事,該承擔的責任也是要個人承擔的。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人生路上,一人的德行都是有記錄的,你是你,他是他,因果報應,毫釐不爽。

以上與所謂「幫教」人員的對談,我覺的爭鬥的因素還是很多,意在清理自己思想中的一些迷霧,同時拋磚引玉,同修共同切磋、提高,不被邪惡的假善、假理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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