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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兩位善良老太被警察劫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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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深圳報導)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張可輝和六十六歲的劉佩欽,在深圳被綁架、非法關押已經半年多。綁架她們的警察非法構陷,十一月二日被南山檢察院退偵。目前兩位善良老太太仍然被非法關押。

兩位老人被非法羈押在福田看守所後,身體出現各種病症,張可輝因為身體不適,進食很少;劉佩欽心肌炎、腎積水等多種病症復發,血壓高到二百左右。

張可輝老人曾經患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在深圳福田區下沙村兒子家中被天安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張可輝的兒子在雙人床的上鋪休息,張可輝在下鋪睡覺。天安派出所與福田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非法闖入後,一個警察用手槍指著上鋪的張可輝的兒子說,不許動,動就打死你。另外幾個警察就用手掐住張可輝老人脖子,按在床上並銬上手銬,強行抄家,抄走了個人電腦、手機等私人用品,次日被轉移至深圳福田看守所。

劉佩欽老人今年六十六歲,修煉法輪大法前患有心肌炎、腎積水等多種疾病,五十歲不到就頭髮花白,修煉法輪大法後,紅光滿面,不僅幾十年的老胃病不翼而飛,還奇蹟般長出了黑頭髮,整個人越活越年輕。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劉佩欽老人因關心朋友張可輝的近況,去天安派出所去詢問情況,被天安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搜身,進而被非法控制。

當天晚上七點多,十多個警察、便衣以及幾名福田公安分國保大隊的警察,來到劉佩欽女兒的住處,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要求劉的女兒開門並進行非法搜查。劉女沒有開門,要求相關人員出示證件並拍照記錄,警察拒絕提供證件,並用了二十分鐘去派出所開了一個搜查證,搜查證上面沒有嫌疑人沒有案由,只有搜查地點。劉女質疑該搜查證的合法性,拒絕配合,並對當時的場面錄像記錄。

警察拿來撬棍想強行撬門,強行進入劉女的住處後,搶走劉女的手機,對劉女上手銬,過程中劉女不配合,幾個輔警將劉女按倒在地,抓起劉女的頭向地板上撞,致使劉女額頭瘀青。

當天晚上幾個警察非法搶走劉女家的部份財物,將劉佩欽和其女兒綁架至天安派出所。辦案警察對劉佩欽和其女兒疲勞審訊至次日凌晨三點,期間不給她們任何食物。因為證據不足,為了捏造證據,辦案警察盛偉在詢問時,按照自己的思路篡改劉佩欽的筆錄,劉佩欽拒絕簽字,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嚴重程序違法。後來辦案警察林慶明以劉女兒的人身自由威脅劉佩欽認罪簽字。次日將劉佩欽轉移至深圳福田看守所。

兩位老人被非法羈押在福田看守所後,因為精神壓力過大,身體出現各種病症。福田看守所人員不顧兩位老人年邁和虛弱的身體狀況,在兩位老人身體狀況明顯惡化的情況下,依然非法關押兩位老人。張可輝和劉佩欽因為不清楚藥物的成份拒絕服用看守所的藥物,福田看守人員不顧劉佩欽的身體狀況,要求劉佩欽承諾在看守所期間出現任何身體問題都後果自負並簽署承諾書。

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非法拘禁受害人在先,給受害人帶來精神和身體上的巨大傷害後竟然將所有責任推給受害人,實在是荒謬至極。

張可輝和劉佩欽在二零一八年七月初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八月案子被移交至福田檢察院,二零一八年九月底案子被移交至南山檢察院,兩人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前後從福田看守所轉移至南山看守所。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天安派出所:
地址:深圳福田區天安數碼城9棟 郵編:518040
電話:0755-83400110 /83899110
所長:冉雲峰 副所長:張亞青 副所長:葉海濤
辦案警察:盛偉,警號057785,手機:13923893319
辦案警察(做材料):黃振峰,警號07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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