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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勉縣肖榮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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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漢中市勉縣六十歲的肖榮女士,被非法關押至今已經十個月,近日面臨非法庭審。在漢中市勉縣舉辦「最美油菜花節」前夕,肖榮女士一月十二日被縣「610」、國保警察入室綁架。

據悉,勉縣天盪山景區出現「法輪大法好」、「天滅中共」的小樹掛後,勉縣當局害怕在舉辦「漢中市油菜花節」時再大量出現真相信息,所以成立所謂「專案組」迫害當地法輪功修煉者。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勉縣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苟新武帶八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肖榮家中,沒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續,非法抄家搶走私有合法物品,並綁架了肖榮,十三日非法拘禁於漢中市漢台區看守所。

一月二十五日,勉縣檢察院三人去非法詢問肖榮;二月八日勉縣武侯派出所出面非法逮捕肖榮,近日欲非法庭審。最近法院通知家人準備庭審,根據法院要求請了律師。

二月十二日,肖榮的母親委託當地律師,去漢中市漢台區看守所會見了肖榮,帶去了家人和朋友的問候,並簽署了律師委託書。

三月二十八日,肖榮正式提出申訴,她說:「今天我為自己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做好人申訴,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據,並在維護著國家法律的尊嚴和人類的普世價值。我的信仰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任何人都是好事。」

肖榮女士二零零八年從商業系統退休。她在一九九九年以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堅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身體健康了,道德昇華。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被警察蹲坑綁架,非法拘留三十四天,後被勒索一萬元後回家,其母當時看到她兩個手腕有被手銬損傷的血痂。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以法律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捏造和非法構陷好人。即使按照中共現在的法律法規和紅頭文件精神,完全應該無罪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國家《憲法》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九條規定了公民有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 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警察法》第二十二條 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檢察官法》第八條規定檢察官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履行職責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執法,不得徇私枉法; (六)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第三十五條規定檢察官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徇私枉法;(四)刑訊逼供;(五)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七)濫用職權,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八)玩忽職守,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 (十)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法官法》第七條規定法官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二)審判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案,不得徇私枉法;(三)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四)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五)清正廉明,忠於職守,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七)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第三十二條規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徇私枉法;(四)刑訊逼供;(五)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七)濫用職權,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八)玩忽職守,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善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請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老天爺在看著你,你身邊的正義人士也在看著你,趕緊行善啊。而且現在江澤民行將就木、其培養的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王立軍等紛紛以腐敗而落馬,給他當替罪羊、陪葬品不值得。

希望勉縣公檢法司人員,立即無罪釋放肖榮女士。


相關人員信息:

陝西省勉縣防範辦:
寧武15891673588
張帆18391606959
何鈞18391652121

勉縣武侯派出所
所長 彭兆興電話15509162687
指導員盧曉東電話 15509162768(構陷肖榮辦案人員)
勉縣檢察院刑事拘捕科科長拘捕科科長:唐自膽,電話:13399160806、13669162195

勉縣政法委 包健全 政法委書記:王義明 政法委副書記 辦0916-3239908
張永忠 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主任辦0916-3239913
陳 飛 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辦0916-3213559
張小宏 政法委副書記 610辦公室 辦0916-3239535
辦 公 室 賀特剛 辦0916-3239519
政 工 股科員 王 佳 辦0916-3239992
執法監督股維穩辦科員 孟 江辦0916-3239925
綜 合 股股長 魏紅波 辦0916-3239935
基 層 股綜治辦科員 黃 濤辦0916-3239935
綜合信息股股長 賀特剛辦0916-3239519
協調督查股股長 金 琪辦0916-3239515
漢中市公安勉縣公安局:
王群智 局長 辦0916-3292818
胡志學 黨委副書記、政委 辦0916-3292888
鄭貴明 副局長 辦0916-3292866
王麗生 副局長 國保工作辦0916-3292838
董 傑 副局長 辦0916-3292812
王桂林 副局長 13630209843、辦0916-3292899
裴新民 副局長 辦0916-3292868
高林 副政委 辦0916-3292899
指揮中心主任 李建軍 辦0916-3292856
政工室主任 秦曉玲 辦0916-3292898
信訪室主任 陳寶新 辦0916-3292815
國保大隊大隊長 劉永有 辦0916-3292806
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 於洪波 辦0916-3292889
看守所所長 王漢文 辦0916-3292881
陝西省勉縣法院
地址:勉縣勉陽鎮武侯北路 郵編:724200
電話:0916-3239318
傳真:0916-3239318、0916-323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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