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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即墨古稀老人宋平年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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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青島市七十一歲法輪功學員宋平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被劫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監獄。

家住青島市即墨區田橫鎮的宋平年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在山會上給群眾講真相時,被田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宋平年被非法關押於即墨普東看守所,國保警察要求老人寫所謂《悔過書》,宋平年斷然拒絕,老人說:「我煉法輪功病全好了,身體健康,按真善忍做好人,叫別人也按真善忍做好人,這不犯任何法!更沒有任何罪!何來(悔過)?!」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宋平年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三個月,被即墨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家屬為宋平年請的北京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高海燕指控的所謂五項罪名被律師一一駁回,律師義正詞嚴地指出:公安提供的所謂證據全部非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宋平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叫別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好事,讓別人也受益,沒有造成任何危害,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更沒有任何罪!宋平年是好人,應立即當庭無罪釋放!

法官韓紅星自知理虧,以公訴人要求補充證據為由宣布休庭,改日再審。

即墨法院違反法律,違背道德良知,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暗箱操作,沒有再公開開庭,秘密誣判善良老人宋平年三年冤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宋平年被劫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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