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來電騷擾的警察講真相 去掉怨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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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九九九年前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曾經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被原學校無理開除公職,失去了公辦教師的身份。從冤獄回家後,我離開家鄉,到A市一所培訓學校打工,做家教。家人不堪被警察多次騷擾,說出了我的電話。

一天午休的時候,A市某派出所警察打來電話,我大概知道是騷擾,想要否定迫害,前兩次沒有接。在第三次時,又想到師父講的:「講真相是萬能的鑰匙。」[1]就用這個機會講真相吧。

對方第一句話就說:你是不是叫某某某(我的名字)。我想到師父在一次講法中告訴弟子:「對於世人我們要儘量的去救度、要善;不但要善,要慈悲的救度眾生。在這場迫害中啊,其實受害最深的是世人。」[2]自己要用善心講真相,反迫害,也要用善的一面對人。

於是,我禮貌的說:「請問你是?」他說是某派出所的警察,叫某警察就是了。我問他:「這是你的私人電話嗎?我要知道你的名字。」他於是說了自己的姓名(後來在網上查到此人)。我說:「看來你還比較直率。作為警察,辦事應該有法律依據,請問你的依據是?」他說:「是公安內部文件,對重點人物(大意是刑滿釋放人員),社區警察受分局領導的安排在A市的家裏沒有找到你,要填信息表」(聽聲音,好像也很無奈的樣子)。為了不引起他反感,我說不在A市,且告訴他,對話內容不能成為任何證據。對方沉默。

我接著說: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違法,更不構成犯罪。法輪功從一九九二年由李大師傳出,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民間說好,與政府也相安無事。一九九八年,以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為首的老幹部帶領國家體育總局調查了約兩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怎麼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就變了?就是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嫉,不顧其他政治局常委的反對,一意孤行發動的這場迫害。我們想一想:法輪功現在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國外許多高端人才都在修煉。為甚麼只有在中國大陸遭到打壓?如果法輪功像中共電視上說的那樣,世界會有那麼多國家歡迎嗎?聯合國教育發展組織在一份聲明中指出了所謂「天安門自焚」是中共嫁禍法輪功偽造的一個案件,意在為迫害找藉口……

我還告訴他,我在監獄見證的(惡警)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善有善報」,聽你聲音還年輕,希望你自己及子女有一個美好未來。我也理解你的工作,但你有「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善待像我這種人(指大法弟子)。他說,謝謝!談話在平和的氣氛中進行,看得出來,他認真聽了真相的。

由於被非法關押過,我對警察產生了強烈的怨恨心。我也在學法,看明慧網上的文章,認識到了無論對誰都不能有怨恨心,但總是去不掉。通過這次的對話,師父幫我去掉了怨恨心,終於明白師父講過的:「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3]。有了想去掉執著心的想法,還要有行動,才能真正提高。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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