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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群無法進入法庭旁聽的親人們

——記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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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袁秀英女士、王雄珍女士被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從家中綁架,非法拘禁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早上九點四十分,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法官劉冬鬱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袁秀英、王雄珍。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交通局法輪功學員曲濤被蘭州市西固區國保大隊藺海燕綁架,西固國保大隊濫用職權,羅織罪證與罪名移交西固檢察院,西固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曾將構陷曲濤的卷宗移交到西固區檢察院,西固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卷一次。後來警察將構陷曲濤的案卷移交到城關區檢察院。一個月後,城關區檢察院檢察官徐東紅將曲濤非法起訴到城關區法院,由法官翟玲玲主辦。近日,得知,翟玲玲因遭遇車禍又將案件更換為劉冬鬱辦理。曲濤也被安排在十一月二日非法庭審。

上午九點多,警車呼嘯著開進城關法院,裏面是袁秀英和王雄珍,還有兩位不知姓名的人。當王雄珍、袁秀英被帶進法庭,兩家的家屬要求進法庭旁聽時,被阻止,說是王雄珍的女兒是證人,袁秀英的丈夫也是證人。可是王雄珍的女婿既沒有給國保做過筆錄,也沒有簽過字,竟然也以是證人不讓進法庭旁聽。袁秀英的哥哥也被以證人的身份拒絕入庭。

在家屬正在為旁聽據理力爭時,法院裏面,律師給家屬敲著大廳玻璃門給旁聽證,家屬跑過去取旁聽證的時候,要求不是證人的家屬拿身份證進,城關國保的警察董金霞和蘇俊東、趙斌等人在門口負責看身份證讓人進出。一位家屬因沒有身份證不讓進。王雄珍的二姐拿身份證進了法庭,大姐和外甥在法庭的過道不讓進;袁秀英的哥哥拿著身份證也進去了,不長時間就被趕出來了。

就在家屬進法庭期間,城關區六一零的王桂蘭帶著一些人大搖大擺的從外面往法庭裏走。還有街道上的一些人也往法庭裏走,其中一個人還打電話說,區政法委讓他們來的。

家屬等到十一點半,不見有人從法庭上出來,到一點之前,前往法庭的街道上的人和國保警察,還有六一零的人,都陸陸續續離開了法院。一個街道上的人還是以前賣菜的。這些不是家屬的人被找來參與旁聽,等不及庭審結束就一個個離開了,法院裏真正的家屬,眼巴巴的望著法院開庭的那個位置,卻被拒絕不讓旁聽。連家屬想和當事人本人近距離接觸都無法如願。

袁秀英的丈夫和哥哥、王雄珍的女兒、女婿,還有姐妹三人,還有二人的親友,都在法院裏等候著,焦急的等待能夠接二人回家的喜訊、揣測著庭審中的進展,就在對親人的牽掛中既焦急又耐心的矛盾中等候法律能夠還好人一個公道。

曲濤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三看守所。曲濤到城關法院的時候,大概是十點左右。由於都是法官劉冬鬱辦理。袁秀英、王雄珍的案件庭審一直繼續,後來法院安排曲濤的案子在一樓開,又換了一個男法官,不知姓名。也以曲濤妻子是證人不能進庭旁聽,曲濤的兒子拿身份證參與旁聽,曲濤的另一個家人拿的身份證,法院工作人員以臨時身份證為由,不讓旁聽。家人說,這也是你們發的,怎麼就不行了呢?後讓曲濤的舅媽拿身份證進庭旁聽。

曲濤,是夏河交通局職工。對曲濤非法庭審的這一天,曲濤家人早早的來到法院,整個院子裏站滿了人,裏面除了曲濤的父母,弟弟、弟媳、兒子,還有曲濤單位的同事,有曲濤的領導,他們和曲濤的同事、朋友,都是一早坐車從夏河趕過來的,準備好參加庭審旁聽,卻被拒絕,只能在法院的院子裏眼巴巴等待著法庭還他們的曲濤一個公道。

曲濤被非法關押後,家人找本地律師諮詢、會見。剛開始律師見完曲濤覺得這個人很可笑,律師並不能理解修煉人的一些想法和說法,以及做法。後來這個本地律師在和曲濤接觸的過程中,跟家人說道:法輪功是值得人尊敬的,對法輪功完完全全是迫害。

在曲濤案子被非法起訴到法院後,家人給曲濤還是請了一位本地律師做辯護,該律師在法庭上從證據不足入手,為曲濤做了無罪辯護,曲濤也做了無罪自辯,時間達一個小時左右。

大概兩點鐘的時候,曲濤的家屬進到一樓法庭外的長椅上坐著等。當法庭的門一開,曲濤戴著手銬從法庭出來,曲濤七十多歲的媽媽衝上去一下子把曲濤抱住了,曲濤的妻子在另一邊也是死死的抱著曲濤,法警怎麼扯也扯不開。曲濤的母親緊緊的挽著自己的兒子不放開,警察一起扯著走下台階,走到警車旁,曲濤被推上了車後,警車飛速地開走了。

在曲濤被媽媽挽著胳膊走出大廳門外時,曲濤的同事們一擁而上,同事們嘴裏喊著:曲濤……有些人的眼淚就在眼眶裏打轉,他們伸出手,試圖拉住曲濤的手!

單位同事聯合寫了一份材料,每個人都簽了字,要求當面交給法院,希望還曲濤公道,無奈無法直接遞送,只好將材料交給律師代轉。

從早上九點,到下午兩點多,曲濤的家人和同事一直靜靜的等候,一點的時候,有人勸曲濤的同事換著到法院外面去吃飯,勸了好幾次,始終沒有人出去吃飯,一直就這樣等著,等著看一眼曲濤,等著將手中的材料能親手交給法官,等著告訴司法經辦人:曲濤是個好人,我們人人都是見證。

當曲濤被警車呼嘯著又拉走後,曲濤的同事、朋友跟家屬道別,又趕著坐車回夏河。夏河到蘭州是三個多小時的路程,那些同事帶著對曲濤的關切,希望進法庭旁聽,卻被阻攔在法院的院子裏,那些不願意認真旁聽的六一零人員、街道人員卻被安排強行旁聽。那些袁秀英、王雄珍、曲濤的家人、親屬和朋友,站在法院院子裏,特別是來自夏河的那群人,站在法院院子裏,也許只是二十多人,可看上去異常的多,那對法庭內親人的關切令人感動,那跑上前喊著曲工,難以抑制的淚眼讓在場的人感動。

曲濤離開後不久,二樓開庭的袁秀英和王雄珍被帶了出來,兩個人都被銬著手銬。這一次,法警吸取了上次的經驗,一出門就讓家屬往兩邊靠,王雄珍的女兒怎麼也走不到媽媽身邊,袁秀英的丈夫也無法靠近妻子。就這樣近在咫尺,卻難以觸及。家屬們圍了一圈,其中一個家屬,在縫隙中一下子握住了袁秀英、王雄珍的手,哭泣不止,無法言語,就這樣一邊走一邊握著,警察使勁拽著袁秀英、王雄珍往警車上走,家人被迫鬆了手。家人們就這樣哭著、喊著、跟著兩個人往警車上走,一個警察死死擋在想沖到媽媽跟前的王雄珍的女兒。兩個人上車後,警車又是很快的開走了。

法院裏面的家人們相互簇擁著,等待著律師出來,急切的想知道這麼長時間的庭審中究竟是怎麼回事。三個律師走出來,家屬迎上去,律師只是一個勁的感歎:太邪了,這個彭維萍太邪了,九輪辯護。從早上一直開到下午三點,中間一點都沒有休息。

作為公訴人彭維萍,和將案件移交檢察院的分局警察一樣,她很清楚,一九九九年至今,中國的現行法律對法輪功沒有定性,更沒有「抓捕、起訴、判決」法輪功學員有罪的法律依據,連最簡單的有效的法律文件都沒有,所有卷宗中的所謂「罪證」全是拼湊,每一份證據都是對警察和檢察官的嘲諷,在法庭上的起訴意見和所謂辯論是實質的栽贓陷害,是對作為司法人員的法律人的羞辱。

作為審判人員的法官,所謂的依法裁決只是又一起跟公安、檢察院配合的徇私枉法案件,將自己置於真正的被告席上。在「依法」傷害法輪功學員的權利之時傷害了自己。濫用法律職權陷害無辜善良,這把雙刃劍真正傷到的人是手中握有司法職權的人。

警察搜集的所謂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罪證」,在警察手裏,在檢察官的手裏,在法官的手裏,一一「依法」過了一遍的這些證據和犯罪細節,每一本法輪功的書籍,每一本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包括《九評共產黨》奇書,以及法輪功學員電話講真相的錄音和給世人散發真相資料的行為,都是所有參與其中的公檢法人員陷害無辜、濫用職權的證據,也是這些司法人員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直接證據,上述所有的書證、物證以及事實行為,在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面前,即使這樣的人不懂法律,都能判斷出這些證據的擁有者是善良的好人,所有有正念的人士,都會發出正義的呼聲和對迫害者的譴責。

司法人員拿著能夠證明法輪功學員無罪的證據,給法輪功學員依照「法律程序」定罪,長達十九年的荒唐做法,究竟是為了甚麼?每一位參與過庭審、參與過法輪功學員案件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和律師,都知道這一事實,為何還在司法系統裏滑稽的人人拿著無罪的證據給法輪功學員判刑,羈押場所明知這些人無罪、判決書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還繼續羈押,並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虐待被監管人罪」,直至虐殺。家屬還上告無門。這究竟是為甚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從早上九點四十分一直到下午三點,城關法院在二樓第四審判庭,對法輪功學員袁秀英、王雄珍非法庭審,期間沒有休庭,也沒有任何休息,法庭上公訴人與三位律師之間展開的九輪辯護,雖沒有在場人的身臨其境,但是其中的唇槍舌劍的激烈程度,在這長達五、六個小時的庭審時間上可見一斑。

作為審判方的劉冬鬱,還適時的幫襯公訴人,支持著公訴人的辯論意見。

法庭上三位律師與公訴人針鋒相對的激烈辯論,表面是圍繞著當事人袁秀英、王雄珍罪與非罪的爭論,實質上是對人是否應該守護本性良知善念的辯論。三位律師,通曉法律專業知識的中國普通公民,依照法律還當事人公道,只是在圍繞人性秉承的良知善念,作出的正義的一言,在法庭上以法律給予律師的職責和權限還當事人公道。

身穿制服,肩扛天平的公訴人和審判長,不是讓您偏袒法輪功學員,更不是讓您拿您的職權為法輪功學員爭取甚麼,只是法輪功學員被安排在被告席上,接受所謂的審判時,您究竟在其中做了些甚麼?在一次次辯論中堅持自己意見、定當事人犯罪的言行,在你們脫下制服、放下天平的時候,可否仔細的看看自己的良知善念,在法輪功的案件中究竟還殘留多少。

法輪功學員守護的只是自己內心的良知善念,那不容褻瀆,那是人之所以成為人的根本。也是我們的子孫能夠得以幸福的根源,不是今天法輪大法的傳出,才有了真善忍,而是中國五千年的神傳文化中,自始至終貫穿的就是這三個字。每一個有良知的人,每一個心存善良、希冀幸福的人,都在他們教育子女和以身作則中按照這三個字作為自己行為的標準。

是誰讓公檢法人員穿著制服,打著依法辦案的幌子,在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將公檢法參與辦案的司法人員的良知和善念悄悄偷走,讓依法辦案的法律程序在參與的司法人員麻木、消極中讓中國人在法庭上自相殘殺,在枉法裁判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將參與辦案者推向了被告席,將來用法律制裁和迫害佛弟子的報應使這些人難以承負。

無論有多少個律師在法庭上慷慨激昂的辯護陳詞,對法輪功從頭至尾是一場徹徹底底的迫害;無論有多少頁辯護詞來闡明法輪功學員的無辜;無論有多少場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都無法掩蓋自一九九九年至今利用司法程序將法輪功學員送入監獄等羈押場所,以管理教育為名被虐殺致死的人數;更無法掩蓋對法輪功學員「依法」制裁的黑社會性質的迫害,無法掩蓋公檢法人員在其中充當打手和殺人的角色。

一個毫無權力和金錢實力的律師,尚且面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在大是大非之前能夠仗義敢言;所謂人民的公僕,操控司法機器運轉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們,對從頭至尾沒有犯罪事實、沒有犯罪證據,更沒有犯罪意識的法輪功學員,在他們被無理的侵害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時候,反被誣告的冤假錯案,為何不能依法履行職責,依法還這些人法律上的公道,讓這些人堅守的信仰和內心的平和幸福感染我們身處的環境,使我們大家都能在真善忍的佛光中找回我們內心最珍貴的良知和善念,那是我們生命能夠得到真正幸福的根本。

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抓捕,從一九九九年最初開始,都是警察所為。至今長達十九年的抓捕,這十九年,一個新生兒都已經長成了成人,參與其中的警察,即使迫害初期不懂法律、不明真相,十九年的親身見證,足以見證每一位被關進監獄等羈押場所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被人民警察用流氓方式綁架,借法律程序送進去的,檢察院、法院充當了幫兇,司法系統成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條龍犯罪機構。

不要說這是政法委的命令,還是受六一零的指示,作為中國司法系統的公檢法人員,難道在自己的職位上會長期的尷尬和難堪,充當傷害自己同胞的打手,充當蒙著正義司法畫皮的魔鬼?無論這樣的事情已經經歷多少年,無論我們親自主辦多少例,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未停止之前,作為公檢法的司法人員,為自己想一想,真正的為自己想一想,留住自己本性那善良的一面,不要用陰沉的臉來抵抗外面施加給你、讓你放棄自我本性良知的壓力。所有行為的背後都是我們自己在承受,沒有人替我們買單,更沒有人會尊重我們的人權,有時候連人格尊嚴都沒有,只是被人利用的沒有感情的打手。

作為城關法院的法官劉冬鬱,一個年輕的人民法官,相信從本性上來講,你無心置法輪功學員於死地,更不會去想虐殺這些人,你只是因為法官這個職業,讓你在做書記員的時候,就開始參與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當你是審判員後,竟然審理主辦多起這樣的案件。你跟律師吵過,被家屬罵過,還被以濫用職權控告過。法輪功學員及家人與你無冤無仇,所有的行為只為了自己被傷害的家人能夠得到自由,所有的言行並不是將法官置於對立。可是,你的參與,你曾經的當事人王有江已經被虐殺,王有江的父親不能見到兒子的遺容,無法知曉兒子被虐殺的真相,在極度悲傷下離世,王有江癱瘓的八十歲老母由剛剛失去丈夫的嫂嫂贍養。

修煉法輪功的每一位中國同胞,他們只為了強身健體,有一個幸福的生活。對法輪功無理的迫害導致一個個家庭變成王有江這樣的家庭,不是個例。當你想起王有江的父母,你難道沒有一絲的後悔?不要說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就單說給王有江冤判六年,你也沒有將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監獄這樣的羈押場所就能使無數個王有江以各種理由死亡,你覺得這樣的死亡和你真無絲毫關係嗎?

沒有訴,就沒有判;沒有判,就沒有關;沒有抓,就沒有訴。這幾個環節都是一環套一環,公檢法人都在其中,在迫害法輪功的案件上,幾個環節中認真「履行職責」的人,都被這樣的司法程序在迫害善良無辜中傷害;如果人人都能依法維護自己的辦案權利,那麼這幾個環節下就不會再出現濫用職權,枉法裁判,那才是對自己真正的保護。

不是希望公檢法人能夠修煉法輪大法,只是希望了解真相後,不要被繼續傷害。生命是無價的,也是獨立的。為甚麼要被利用賭上自己與家人的性命呢?

法院院子裏,那一群無法進入法庭旁聽的親人們,那些站滿了法院院子的普通百姓,很多人只是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的朋友、同事,那關切的眼神,那生怕吃飯離開的剎那和法輪功學員錯失一見的固執,在蘭州冬季的陽光裏,洒滿了善的力量,原來對善良無辜者發自內心的聲援和呵護,即使是無聲的,也能聽到人性良知的鏗鏘力量,原來幸福的感受如此簡單、如此平常。只要心底純善,即使鐵門相隔、獄牆相阻,仍相知、信任;即使被誣陷、誣告,仍信任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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