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顯示:京山人郭華為首的2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覆滅,其背後的保護傘──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刑偵支隊原支隊長羅芝林、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陽勇,三人浮出水面。
鄒平等三名公安系統涉黑涉惡官員,均被「雙開」後送司法機關處理。
鄒平今天的報應,不僅僅是涉黑涉惡的結果,更鮮為人知的罪惡,就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下面僅舉幾例鄒平任荊門市公安局副局長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荊門市法輪功學員孟祥龍,高級經濟師,曾是荊門地稅局公務員,因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江澤民集團嚴酷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在家中突然被捕,於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三日被荊門市東寶區法院秘密判處五年冤刑,整個起訴過程、法院開庭審理過程,除辦案的檢察官、法官外,司法機關不通知任何相關人員到庭(包括孟祥龍的親屬及單位領導),其家屬是在孟祥龍被審判一星期後才從小道消息聽到結果的。他被劫持到范家台監獄受盡酷刑和摧殘。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上午,孟祥龍在去自己公司上班的路途中,再次被荊門掇刀公安分局國保、網安等警察綁架。同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批捕。在荊門虎牙關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被荊門市法院以「破壞公用電信設備」的所謂罪名冤判四年半刑期,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前後,被秘密劫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
二零一六三月十三日,荊門石化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張光傑、何時鳳(女,70歲)、付傳英(女,70歲)四人到荊門市沙洋縣沈集鎮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現在被關押在沙洋行政拘留所。三月十五日,荊門市公安局、沙洋縣公安局、沈集鎮派出所、荊門石化月亮湖公安分局以及荊門石化維穩辦的人員共計十多人,分別搜查了何時鳳、張光傑、彭亞新的家,搜走的私人物品。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張光傑(女、5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三年,彭亞新(男、40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兩年,二人各被勒索五千元。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有不少公檢法司媒體界人員因參與迫害污衊法輪功而遭到各種形式的厄運。
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