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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來福建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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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報導,近一年來,福建省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情況:至少有8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南平市胡愛嬌、陳喜妹分別被冤判八年和七年重刑;福州市張晶一審被冤判五年半,目前正在上訴;在福建被綁架的廣州法輪功學員呂春夏被冤判二年;廈門市李麗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後上訴。福州市閩侯縣吳鶯香被秘密開庭。

另外,福州左福生結束六年冤獄再遭經濟迫害;仙遊縣李芹英老人遭近十年冤獄,仍不得安寧。還有幾十人因各種原因被綁架非法關押;多人被騷擾、被非法抄家。泉州市袁冬英曾遭三次勞教,含冤離世。

由於中共迫害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沒能及時報導出來,所以以上統計為不完全統計。

一、被非法庭審、判刑案例

1、福州市閩侯縣吳鶯香被秘密開庭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法輪功女學員吳鶯香今年五月二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開庭。

吳鶯香今年四十四歲,家住福州閩侯縣上街大學城附近。今年五月二日下午,吳英香在一大學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和保安誣告,後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天傍晚,荷塘派出所警察挾持吳鶯香到她家中,未出示搜查證,搶走法輪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及5000元現金等個人財物。

五月三日,吳鶯香被非法關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九月二十六日,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吳鶯香被秘密開庭。據悉,在開庭過程中,審判長沒有依法訊問吳鶯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辯護。

吳鶯香的家屬為她聘請了律師。九月二十九日,律師向閩侯縣法院遞交了《請求貴院依法作出吳鶯香不歸司法機關管轄不預審理決定》的文書,「要求閩侯法院依據『政教分離、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則,依法決定本案公訴機關指控事實不屬於司法管轄範圍,不應審理並立即釋放吳鶯香。」

同時,律師依法要求閩侯縣檢察院撤訴。

2、福建南平市胡愛嬌、陳喜妹被分別非法判刑八年和七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十一點左右於家中被南平國保人員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陳喜妹、胡愛嬌,目前關押在福州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現經核實,陳喜妹被非法判重刑七年,胡愛嬌被非法判重刑八年。

陳喜妹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胡愛嬌於一九九九年之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曾被非法送入監獄迫害過三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南平市、延平區、光澤縣三地國保聯合非法抄家並綁架的四名法輪功學員近況:吳玉釵於當月十六日回到家,王穎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後被放回。胡麗玉被非法關押到二零一七年九月初,以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監外執行的迫害形式放回,現兩位都還處於被惡人不斷騷擾中。

同日被非法抓捕的光澤縣法輪功學員毛冬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被送入福建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非法抄家時毛冬蘭家被搶走的東西主要有:現金一萬七千九百二十五元(含真相幣三千元),沒有開收據;2G的 MP3一個、4G的MP4一個、500G的移動硬盤一個、五個U盤、十二個內存卡、DVD視頻播放器一台、平板電腦一台、手機三部、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二台,還有一些耗材等等。家裏還有四個祖輩傳給她的四塊銀元、兩個鈕絲的銀手鐲、一個扁形的銀手鐲,以及幾個髮夾都被抄走。因為毛冬蘭是單身一人,也沒甚麼家人,所以以上東西至今下落不明。當時在場抄家迫害的人員有南平市國保支隊副支隊長姚輝,南平市國保人員陳君,還有光澤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錢立民等人。

3、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晶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

福州法輪功學員張晶,男,四十幾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被非法判五年半刑期。今年四月三十號,張晶在福州城門發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後被城門派出所劫持到本市第二看守所,張晶絕食反迫害,十幾天後,被釋放回到家中。

後張晶去倉山國保大隊要被查抄的物品時,被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

父母和親戚為他請了律師,但仍被判了五年半重刑。八十多歲的老父憂憤交加,病倒在床。目前張晶正在上訴。

4、在福建被綁架,廣州呂春夏被冤判二年

廣州善良女士呂春夏與其不到二歲的女兒董芊妤,2016年7月20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石獅市永寧村公婆家中,遭廣州白雲區黃石街綜治辦章光明、李蓮生等人跨省綁架。母女倆先被非法拘禁在黃石街道私設暗室長達六天。六天後,呂春夏被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迫害。七個月後,呂春夏被劫入佛山市順德區看守所。

2017年11月20日,呂春夏被第三次非法庭審。2018年3月被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罰款兩千元,呂春夏被洗腦班非法關押的七個月卻不計入刑期。呂春夏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8年6月,佛山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5、廈門市李麗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後上訴

2015年11月13日,福建省廈門市李麗芳、蔣雪梅、黃雅萍、黃雅潔四人因傳播大法真相被邪惡綁架關押,一審邪黨法庭分別對四人做出五年、四年六個月、四年三個月、四年刑期的冤判,四人提出上訴。2018年3月21日二審開庭,目前情況待查。

二、被綁架、抄家、騷擾案例

◆福建省浦城縣法輪功學員張兆利、姚素娟、楊水鳳、陳坤蘭2017年8月16日出門講真相救度眾生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松溪縣拘留所。

◆2017年8月16日,福建省浦城和松溪又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兩個男的三個女的,他們在一小車上被攔下,全部被帶走,三個女的被帶到武夷山非法關押,其中一人是張趙麗。兩個男的關押在浦城。

◆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張福華,女,六十多歲,在2017年5月份期間,因散發真相傳單,被舉報,綁架,構陷她的所謂案件已移至法院,據悉已開庭。

◆江西省共青市大法學員王天真,60多歲,男,已退休,住德安縣城,自2017年8月31日坐車從德安火車站出發,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老家探親,8月31日到晉江後,與家人失聯18天。後據王天真家人講福建省晉江市那邊公安打電話告至家人才知。家屬去探視,福建晉江市當地公安告之:說王天真今年元月、三月曾去發過真相資料,這是第三次了。是監控天眼系統自能達到百分之八十面部識別系統,這個系統就會自動鎖定被監控人員,王天真這次被迫害就是依據所謂的天眼系統被非法抓捕迫害,公安告之:全國在上海、廣州、福建三省作為試點都裝有這種邪惡的天眼識別系統。

◆福建省仙遊縣度尾鎮中岳村現年69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芹英(又名李瓊英),1997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1999年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芹英被兩次非法判刑,遭受九年九個月的迫害。李芹英老人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當地中共不法人員不斷的上門騷擾。2017年10月27日,第三次被當地中共不法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仙遊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詳情請見【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報導的《遭近十年冤獄 福建仙遊縣李芹英老人仍不得安寧》一文。

◆2018年1月16日下午3時許,福建省建甌市幾名惡警闖入法輪功學員曹榮秀家中,將正在集體煉功的張水英、楊燦英、葉國華,曹希榮、吳桂英等六人綁架至當地派出所,刑訊逼供,搶走大法書一百餘本,師父法像、《明慧週刊》等。至凌晨一點,五名學員返回家中。惡警威脅她們不許煉功,不許看書,隨時傳喚。惡警到葉國華家中搶走大法書、《明慧週刊》等,葉國華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董雪鳳(安徽人)正月十五晚在溫泉公園發資料被溫泉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溫泉派出所:0591-87824213

◆2018年1月28日早晨,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朱子玉、姚文秀去南山鎮洋敦鄉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富嶺派出所警察綁架、扣留一天。警察審問她們拿多少資料,逼她兩人簽字,下午4點鐘被弄到洋墩測血壓。朱子玉血壓高達200多,警察叫人送她回家,又逼她開家門圖謀不軌,朱子玉不開,警察直到天黑了才回去。福建省浦城縣富嶺派出所:0599-2793110

◆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晶被綁架經過:2018年4月29日中午,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晶在福州市倉山城門某小區發真相光盤時遭人惡告,後被城門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關押到福州市治安拘留所。當時張晶身上所帶的物品如手機、真相光盤、工作資料及數百元現金等被非法搜走。當晚,倉山區國保還派人非法抄搜了張晶的家,搶走了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及數個硬盤和一些光盤及私人物品。法輪功學員張晶被綁架後,經過6天絕食的反迫害及講真相,於5月5日晚回到家中。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法輪功女學員吳鶯香2018年5月2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法輪功學員李秋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福建省廈門市湖裏區,被湖裏區禾山派出所突然綁架。在當地打工的李秋玲丈夫詢問廈門警察綁架他妻子的原因時,他們說是河南太康縣朱口鎮派出所讓他們幹的。

◆福建省龍岩市長汀縣法輪功學員胡觀音被非法抄家:2018年6月1號,一群人(8人)以要租房為名,騙開法輪功學員胡觀音的家門,進去就抄家,抄走大法書和資料。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范水生,長汀縣河田鎮蘆竹村,書記電話:13515914158

◆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警察2018年6月份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說是5、6月份都要每年一次的所謂家訪法輪功學員,了解法輪功學員生活、工作、「思想動態」。南平市建陽區將口派出所廖所長:15080501750

◆2018年7月26日早上8點多,福建省浦城縣81歲的法輪功學員朱子玉剛出家門就被蹲坑的浦城縣國保大隊警察劉強等綁架,至今沒回家。

◆福州一女法輪功學員劉金妹(音)前幾個月在租住所被一群警察綁架,具體情況不詳。

◆永泰縣大法弟子林鼎光、范娟平夫妻經常遭到本縣國保、派出所、段警、社區等騷擾並索取相關信息,尤其2018年4月25日上午,城關派出所指導員曾錦文帶領倆個警察其中一個是段警劉華,另一個警察肩膀掛著微型錄像機,竄入家中進行非法錄像、錄音,曾錦文還說了誹謗大法的言辭;他們的女兒林鳳(已出嫁)在高壓下早已放棄修煉,於4月28日晚,也遭到四個警察騷擾,當時因本人不在家,又通過她的丈夫索取了本人電話,通過電話聯繫在外面對林鳳進行非法錄像。

永泰縣大法弟子何雅貞曾兩次遭到本地段警敲門騷擾,一個段警出示工作證,自報姓名王葉煒,另一個段警不報姓名,肩膀掛著微型錄像機;第一次於2017年7月24日上午,他們手中拿著何雅貞 照片向街坊鄰居打聽何的住所,然後在鄰居帶領下,由她婆婆開了門,竄入家中進行非法錄像、錄音,王葉煒說了一些對大法不敬的話。第二次於今年5月2日上午,何雅貞忽然聽到樓下有急促的敲門聲,然後她來到二樓陽台與他們對話,正念抵制他們的違法行為,他們很快就走了。

◆2018年6月6日,福建省連江縣公安局及國保大隊好幾個惡警去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莊香金,把她綁架到當地公安局,說監控錄像裏看到她去發真相資料,又到她家裏翻箱倒櫃的找真相資料,結果甚麼也沒有找到,後來在公安局大廳發現法輪功學員身體狀態不對,急忙送她到當地醫院檢查,發現血壓高達240,惡警怕承擔責任,急忙叫家人接回家。

2018年6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城關派出所的林世新、陳少鋒(工號:180101)、陳升鑾、李炳靈四人到法輪功學員莊香金女兒開的店鋪對她女兒說,等你媽媽身體好些自己過去做一下筆錄,如果自己不過去的話就會派十幾個人來把莊香金綁架到福建省福州市的某某醫院去。

2018年6月19日,連江縣城關派出所6個警察到了莊香金的兒子莊飛鵡家。其中一位是所長,問他媳婦,丈夫和婆婆在哪裏,然後說要在莊飛鵡家門口安裝監控。留下兩個手機號碼:18046011111(所長),18950320736。

法輪功學員莊香金在修煉前,身體狀況非常差,有嚴重的神經衰弱、抑鬱症、腿抽筋及高血壓等。通過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正常,這兩年公安局及國保大隊惡警還經常去干擾她正常修煉,造成血壓上升到240,如果身體出現甚麼問題,將追究公安局國保大隊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目前正在搜查這些惡警的個人資料,搜查到再繼續曝光。

三、前期遭迫害案例補充

◎福建省永安市法輪功學員左秀雲遭迫害補充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左秀雲被抓捕入獄,是由610指使惡人黃禎(當地居委會主任)作偽證陷害而遭受迫害的。隨後,左秀雲被永安市法院冤判了五年。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左秀雲先後被抓捕冤判四次,共計非法刑期十七年六個月。

◎結束六年冤獄 福州左福生再遭經濟迫害

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左福生,原是福州鐵路房管生活段的一名幹部,遭受了六年冤獄折磨,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期滿回家。

出獄後,原工作單位(鐵路)解除了勞動合同,左福生沒有了經濟收入,生活陷入了困境。到二零一七按規定左福生原本有四十一年的工齡,原單位卻只計算有繳交「社保費」的九年六個月時間(福建省社保中心提供的數子),按現行政策規定當事人「保費」要繳交滿十五年每月才能領取八百元的退休金,而且不能補交只能再逐年繳交。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說今年繳費標準在六千多元,也就說左福生要想領到每月八百元退休金,從今年起要每年至少要繳交六千多元至二零二二年滿六十四歲。

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怎麼辦呢?有社區好心人建議左福生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低保」(社會最低保障),但是當地段警黃某某知道後跑到左福生家問:「你是不是在辦申請『低保』?」當得到肯定回答後他說:「你不能辦低保。」並且威脅說:「你再宣傳法輪功我會來找你的。」

近日,居住在福州市「盛景苑」一號樓的法輪功學員左福生家過道的牆上,被人裝了一個攝像頭直對著左福生家大門,當問小區物業時,他們說不是他們裝的,與物業沒關係。後有知情者說,這個攝像頭是由當地段警黃某某叫人安裝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

◎遭近十年冤獄 福建仙遊縣李芹英老人仍不得安寧

福建省仙遊縣度尾鎮中岳村現年69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芹英(又名李瓊英),1997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1999年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芹英被兩次非法判刑,遭受九年九個月的迫害。

李芹英老人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當地中共不法人員不斷的上門騷擾。2017年10月27日,第三次被當地中共不法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仙遊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出來後,還繼續派人找李瓊英兒女威脅施壓,兒女擔心她的安危,又怕連累他們孩子以後前程,一直處於惶恐不安中。詳情請見【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報導的《遭近十年冤獄 福建仙遊縣李芹英老人仍不得安寧》一文。

四、被迫害離世案例

●遭三次勞教 福建泉州市46歲袁冬英含冤去世

泉州市46歲的法輪功學員袁冬英女士,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第七工程處從事會計工作,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中共迫害大法後,她曾三次被非法勞教,受盡各種迫害,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不幸離世。她丈夫因為害怕中共迫害與她離婚。

袁冬英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九年被勞教迫害二年,在福建女子勞教所受盡各種迫害。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專管隊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組織,成員包括以陳曉東為首的十幾人,她們用盡損招迫害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比如,不准購買任何食品,只准買日用品。甚至不讓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在房間裏排泄,二十四小時監控和專人看管。還包括:往法輪功學員的飯裏放藥,摧殘人的神經,扒光衣服說是安檢。每天採取種種卑鄙的手段輪番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天天逼迫看邪黨的片子洗腦,寫觀後感。

對袁冬英,專管隊的迫害還包括:中午不讓午睡,晚上有時坐小板凳到下半夜兩點,不讓她上廁所、不讓她洗漱、換衣褲。連續四天四夜不讓她睡覺,袁冬英一閉眼,包夾犯人就用手撐開,一看袁冬英睡著就把她搖醒。就這樣一通宵撐著她的眼皮,或深夜十二點後去找她談話至凌晨四五點。

二零零六年四月袁冬英從勞教所出來。在她與父親電話聯繫時,她父親在聽到女兒聲音的一瞬間突發腦溢血(由於長期承受女兒被抓被勞教,無法與家裏聯繫),袁冬英向單位請假回江西老家看望老父親。泉州豐澤國保叫袁冬英單位派一部車和惡警陳玉麟「美其名曰」送她回家。半年後,袁冬英的父親在悲傷中離世。

之後,袁冬英每年回家過年都遭到當地派出所上門騷擾,致使其母承受巨大的壓力,導致袁冬英有家難回。豐澤區國保大隊陳玉麟還經常到單位騷擾袁冬英。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袁冬英在上班時遭泉州國保惡警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泉州看守所;十月份被泉州「610」非法勞教二年,被劫持到福州女子勞教所。袁冬英被面壁折磨,不讓睡覺,兩個「連保」:在惡警的指使下,包夾人員林寶英、劉鬱晴不讓袁冬英將眼睛閉上,一閉上就用雙手將她的眼皮扒開,還打她的臉,好幾次不讓上廁所尿在褲子上。

二零一一年九月從勞教所出來後,袁冬英工資待遇受限制,並經常遭國保人員上門騷擾。泉州國保警察陳玉麟指使單位黃和平長期監視袁冬英的行蹤,每天幾點出門幾點回來登記上報。

二零一二年七月,陳玉麟與袁冬英所在單位合謀,以談安排工作的理由叫廠長郭光謀用車把袁冬英拉到公司陳國平書記辦公室,隨後陳玉麟帶著兩個人在袁冬英的電動車上偷偷安裝了一個GPS和私自撬開袁冬英的宿舍尋找所謂的證據,一無所獲後,才叫通知陳國平談話結束把袁冬英送回。二零一三年兩會期間,陳玉麟帶著兩人在袁冬英宿舍門口蹲坑跟蹤。

二零一五年五月,袁冬英秉持正義,依法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陳玉麟又帶著兩人以「關心有何困難」為由去袁冬英單位,中途,其中一人偷偷給袁冬英拍了照。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陳玉麟帶著一夥人以泉州東海路上探頭裏有出現袁冬英和丁雅范的影像為由綁架了她倆,同時非法抄家搶走了私人電腦、法輪大法書籍、光盤、手機等物品及袁冬英上班用的電腦主機。九月二十四日袁冬英被劫持到泉州看守所,體檢時身體不合格拒收,取保候審由單位監控。

歷經各種迫害後,袁冬英的身體健康狀況不斷惡化,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不幸離世。

五、迫害法輪功 惡報連連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長荊福生被判處無期徒刑

荊福生,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曾任中共寧德市兩任市委書記,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荊福生自一九九五年起任寧德地委書記。二零零零年末,寧德撤地設市,荊福生改任寧德市委書記,再於二零零二年升任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福建福州市兩法官遭惡報被查

據福建省福州市八月二十六日消息,台江區法院執行局長陳書東和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謝時中,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書東,男,一九六三年四月生,福建省長樂人,在江澤民反人類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時期,陳書東任福州市台江區法院刑庭副庭長,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後,任台江區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庭長、執行局負責人、執行局長,二零一八年八月被查。

陳書東任刑庭副庭長期間,聽命於中共,與「六一零」邪惡組織(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機構)、公安、檢察院等互相勾結,違反正常法律,採用不通知法輪功學員家人秘密開庭等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陳華貝、江森、盧慧珠等多人非法判刑,其中,陳華貝被誣判四年,江森被誣判四年、盧慧珠被誣判三年。給他們及其家人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和損失。儘管陳書東後來離開了刑事審判崗位,但他不思悔過,最終還是受到了天理報應。

與陳書東同時被查的還有該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謝時中。

謝時中,一九六一年七月生,福州市人,歷任法警、書記員、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民事一庭副庭長,二零一二年後又轉任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至二零一八年八月被查。

法院審判監督庭負有對本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等進行審查、提起再審、糾正錯案的職責。謝時中由於受中共惡黨對法輪功誹謗宣傳的毒害,忠實執行上級及「六一零」邪惡組織對法輪功迫害的邪惡政策,違反法律規定,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申訴案件採取不受理、不審查、不回覆等手段阻礙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件進行再審。其行為與直接迫害者同罪。受到了天理報應,被查落馬。

人無論做甚麼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善事得善報,作惡事得惡報,凡是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大法的必遭惡報,這已經一再被證實,這就是在警示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員,停止迫害,立功補過,免受惡報,才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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