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法伴隨我走過艱難的歲月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我於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那時母親同修告訴我,你在正法結束前得法了,你是很幸運的。我真的感到很幸福,在興奮、激動、歡喜的同時,感到了時間的緊迫。我還沒時間看各地講法,只是從母親那裏聽說:師父叫大法弟子必須做好三件事,我把這三件事牢牢記在心裏,決定抓緊時間做好三件事。

當時我有一個想法,正法可能快結束了,我想多當幾天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哪怕時間不多了,我要盡我的全部力量做好三件事。

那時我還在上班,但我的工作比較清閒,我就每天抄一段法,在上班時間反覆的背法。一年下來,我背熟了《洪吟》、《洪吟二》和《轉法輪》第一講的前四個小標題的內容(從第一頁到第十九頁)。為了抓緊時間,從那時起就養成了一個習慣:走路、乘車,只要有空就背法、發正念。在我的意識裏,我背法僅僅是為了抓緊時間而已,並沒有多想。幾年以後,正是我背熟的這些法幫助我闖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難關。

背法伴隨我走過艱難的歲月

我由於沒有修好心性,被邪惡鑽了空子,在二零一零年,被綁架到當地看守所,當時看守所內已有七名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我們八名大法弟子有一本《轉法輪》,由一名同修一講一講的抄下之後,再想辦法一講一講的傳給另一監室的同修,又由這一監室的同修抄一遍後,傳給下一監室的同修。這樣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能順利學到法。

一個月以後,惡警以搜監為藉口,強行搶走了我們的《轉法輪》和手抄的《轉法輪》及經文,沒有大法書是不行的,於是我就把我能背下的部份《轉法輪》抄給大家,不久又被惡警搜走,我又把能背的寫下來,分給同修,加上同修都背《洪吟》、《洪吟二》,所以無論邪惡再猖狂,我們心中都有法。

一年以後,我是最後一個被送進監獄的,一進去,就被強制轉化,三天三夜不許睡覺,只能站軍姿、被吊、穿束縛衣,被打甚至脫光衣服侮辱等等。頭兩天我一直在背法,到第三天,頭昏沉沉的,背不了法了。不背法就感到沒有了支柱,意志力也退了。在我極度睏乏的情況下,邪惡利用「幫教」趁機讓我抄了一遍她們寫的幾頁東西,就讓我睡了幾個小時。

醒來後,感到不對勁,但心裏沒底,怕心也上來了,不知道該怎麼做,這時那個「幫教」進來對我說:「你上午抄的那個不算,你也知道是在那種情況下抄寫的,還有幾個小時才睡覺,你好好想一下,明天一早警察找你談話,你重新寫。」她這一說,我反而清醒了,上面抄寫的可能就是罪惡的「三書」吧,當然不算,當然不能寫,我不能配合邪惡,還有幾個小時,我抓緊時間背法。

當時有一種強烈的意識:如果我大腦裏沒有法,我很可能會迷失,我不知道明天將面臨怎樣的迫害,但我在心裏下定了決心:跟師父走,永不迷失,正念一下起來了,怕心也沒了。

第二天,還沒等警察開口,我就先說:「昨天寫的那個不是我的意願,是被迫的,不算。」之後,她們對我展開攻勢,對我軟硬兼施,企圖讓那些邪悟的東西迷惑我。我就不停的背法,甚至打我的時候,我都在背法。有一天,我想,如果我哪一天腦袋不清醒了,我一定要記住師父,一定要知道只有師父說的話才是真理。

有一次,她們為了「轉化」我,用那一套歪理邪說解釋「四二五」,並叫我寫對「四二五」的認識,因為我得法晚,對「四二五」了解不多,心裏真有些迷惑,但很快想起了,師父對「四二五」是肯定的,只要師父肯定的事情,就一定是對的,我從正面寫了對「四二五」的認識,雖然寫了那認識之後被狠狠的罵了一頓,罰站兩小時不准睡覺,但我為自己又增添了一份正念而高興。

在監獄的大部份時間裏,安排一至二人,每天企圖「轉化」我,看我實在不「轉化」,甚麼辦法都用了,還是不「轉化」,就強迫我看書。即使在常人眼中再好的書,對我們來說都是污染,我就借看書來背法,眼睛盯著書,心裏背著法。有一天,那「幫教」盯著我說,我看你眼睛盯著書,心裏在想別的,從今天起,你要談看書的體會。我就隨便看了一個小故事,談體會時,又談到真善忍上去了,讓我談了兩次,就沒再讓我談了。

有一段時間,叫我上車間勞動剪鞋幫,我仍然邊剪邊背法、發正念,她們剪鞋幫都是一邊剪一邊數數,五十放一疊,我要這樣數的話就不能背法、發正念,我就剪了再數,那包夾見狀,強迫我邊剪邊數,我說我做不了,包夾對我破口大罵,幾次都想打我,見人多沒下手。我心裏知道是舊勢力不讓我背法,我不能向邪惡妥協。心裏不停的背:「在任何艱難的環境下,大家都穩住心。一個不動就制萬動!」[1]那包夾在我面前咆哮一陣,又去找警察想治我,警察到我旁邊看著,我頭都不抬,我心裏非常平靜,警察甚麼話沒說,走了。

那幾天,包夾天天為這事罵我,無論她怎麼鬧,我都不動心,有時聽到有人勸她不要罵了。這事過去之後,又要我完成任務,包夾說:你不轉化,勞動任務總該完成吧。我想甚麼任務與我無關,我沒有甚麼勞動任務,只有做好三件事的使命,我只是儘量跟上質量(如果質量不過關,會影響下道工序,會讓眾生反感,影響眾生得救),有一個月,天天晚上讓我罰站兩小時。後來就沒跟我提任務了。

有一段時間,我有機會接觸到同修,就請同修把能背的法一段一段的寫給我背,背完一段,再寫一段,剛背完《路》和《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兩篇經文,又把我和同修分開了。

我在監獄的一年半時間,天天叫我寫心得,我想,我讓警察知道我們修煉人是怎麼修煉的,會對她們有好處,我就把我在那裏修心性的過程寫出來,天天修、天天寫。在我剛到監獄不久,那時對我的迫害還比較嚴重,有一天早晨,要我與監室的人一起打掃室內衛生,那次打掃衛生是在她們的辱罵聲中完成的。當時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師父講的:「雲遊是相當苦的,在社會中走,要飯吃,遇到各種人,譏笑他,辱罵他,欺侮他,甚麼樣的事情都能遇到。」[2]她們對我的態度,與監獄的環境比雲遊苦多了,複雜多了,我想我何不把眾生對我的態度當作雲遊呢?(我理解只能侷限在某些事情上,如掌握不好,就可能配合了邪惡)。

大概過了幾天的一個星期天的中午,監室的人上床午休了,包夾叫住我,叫我鑽到床下去擦貼腳線,分明是想侮辱我,我想這是一個去自我的好機會,我把它當作去自我吧,我去做了,後來又做了一次。之後,我問包夾還擦貼腳線嗎?她說以後都不用擦了,這以後她們對我態度好多了,有對我豎大拇指的,有給我做「加油」、「堅持」手勢的(因不允許我與她們談話)。

因天天背法,天天發正念,頭腦也比較清醒,我想我必須寫嚴正聲明,把我剛進監獄抄寫的「三書」作廢。這事必須在出去之前做。過了幾天,叫我與同修一起去參加她們的鞏固點學習。開始不允許我說話,兩個月以後,在一次人人過關的發言中,叫我也發言,那次發言的題目是「某某主義道德」。我的發言是圍繞「真善忍是最高的道德標準」這一主題講的,剛一說完,所謂的「幫教」就過來又拍桌子,又大罵。警察過來說,「轉化」了怎麼還說這樣的話(那警察不認識我),我大聲說:我沒轉化,我不轉化,轉化是錯的。我反覆大聲的說這十三個字。發言沒進行完就散了,三十幾個人向大門外走去,我在下樓時,還在喊。

回到監區,「幫教」、包夾都來罵我、威脅我,連同修都嚇壞了,來勸我。我鐵了心,就是死也不能背著寫過「三書」的污點出去,就是死,我也要做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我不答應她們的任何條件,結果她們沒有加重對我的迫害。晚上,做噩夢,我的喊叫聲把監室的人都嚇醒了,我知道是師父又為弟子承擔了,之後我連續寫了三次聲明:表明「三書」作廢。

在黑窩的三年因為心中有法,有師父的保護,我才得以走了過來。

背法、修心並不難

從監獄出來,環境寬鬆了,放鬆了修煉,很多執著心老也去不掉,尤其是急躁心,同修經常說我:「我看你這個人,從裏到外都是急躁」,我也下了很大的決心,想要去掉這些執著,可總是收效甚微。

今年二月中旬的一天,我想下決心背法,如不行的話,就一邊讀一邊背。第二天就開始背法,開始有的段落要一個小時才能背下來,後來半小時背一段,逐漸快了起來,第一遍用了兩個半月背完,現在越背越想背,常常在背法時,都是流著眼淚背的,感覺這個法好真實,法太好了,師父太好了,我想好好的聽師尊的話,我太幸運了。背法時,好像身體的細胞都在震動,讓我具體說我悟到甚麼法理了,我也說不出來,就是覺的大法好。

我背完第一遍法後,有一天到同修那去,把換的一元零錢給同修送去,同修有些不耐煩,再加上我把一千元一捆的錢弄散了,同修就更不耐煩了,我說我來把它理好,同修可能意識到甚麼,馬上改變了態度,與我一同把錢理好了。

兩天後,我又去同修那裏,同修說,你那天回去後,是不是心裏過不去?我說沒有,我真的沒有,此話一出,我也奇怪,我以前不是這樣的,我是個很急的人,怎麼我就沒急了呢?哦,想起來了,我不是開始背法了嗎?我這才知道,原來背法這麼好啊!

背法使我們母女都得到了提高

我母親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弟子,現已八十一歲了,病業三年,從未進過醫院,從未吃過一粒藥,也從不殺生,但有很多執著老也放不下。

有一次,母親對我說,過去有同修勸她找一下執著,母親說:我沒有執著。當我看到母親的執著,給其指出來時,母親說那是生活小事,不是執著。我為母親著急,一遇到母親執著的時候,我的常人心也出來了,可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從法理上,我也知道我該怎麼做,遇到她為自己的執著辯護時,我的執著也上來了。我也找到了我的問題,就是改不了,幾年了都是這樣。

今年初我開始背法後,情況開始好轉。這裏僅舉一例,母親病業後,視力、聽力都相當弱,加上腿痛、腰痛,嚴重時生活不能自理,為了照顧母親,同時方便我們倆的修煉,我大部份時間和母親住在一起。母親要求我每天攙扶她出去走一個半小時,我因為怕浪費時間,雖然我也照做了,但心裏不樂意,心想你也是大法弟子,應該知道時間的緊迫。

今年背法後的一天,我想:母親目前的修煉狀態還達不到替別人著想和改變自己習慣(母親有逛街的習慣)的程度,我把我的意志強加於母親,用師父的法來針對別人是不在法上的,這事讓我遇到了,就有我該修的心,關鍵不在同修怎麼表現,關鍵在我應該怎樣對待。

我為甚麼不願意攙扶母親逛街呢?一、我有不願多付出的私心;二、妒嫉心,覺的母親圖享受,只想自己,不想別人;三、沒有慈悲心。我找到了這些心之後,很慚愧,覺的自己連有些常人都不如。於是我就利用攙扶母親逛街的機會,做一點證實法的事,有時還可以背法。我的觀念轉變了,母親也變了,有時母親看我有事,就主動提出不出去了。

我現在看到母親的執著,都不會像以前那樣,馬上指出來。我要先修自己的心,把自己的怨恨心、妒嫉心修去之後,再帶著為母親好的心去給母親指出來,母親自然就樂意接受了。母親現在也會向內找,修心性了,身體狀況也好了很多。

背法使我受益頗多,修煉沒有捷徑,如真有捷徑,那就是認真的背法,同化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