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在押人員每天六點左右跑早操,之後吃早飯,然後開始幹活。每天分配的定額很高,甚麼時候幹完甚麼時候休息,一般都是從早上幹到下午的兩點左右。看守所的早飯就是稀飯,中午是吃饅頭喝水。
寧夏固原市看守所地址在固原市隆德縣神林鄉,是由原來的固原看守所和隆德看守所合併而成的。合併前,隆德看守所的關押人員不用幹奴工。
目前,寧夏固原市原州區法輪功學員張彩虹被關押在固原市看守所,並每天被迫幹奴工打錫紙。張彩虹是二零一七年六月被綁架關押在此的,非法關押時間已經超過半年了。
張彩紅女士,三十多歲。修煉法輪功前患有經常性頭疼、婦科病等,時常頭暈目眩、四肢乏力。一九九八年秋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這些毛病都沒有了,感覺身體很輕,走起路來健步如飛,性格也開朗了。她按真、善、忍做好人,遇事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向內找,在行為上按照法輪大法的標準規範自己。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張彩虹依法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兩院簽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下旬,固原市國保大隊兩個警察到她家,說她控告江澤民違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初,四個警察(三男一女)再次到她家,將她劫持到國保大隊。一個姓馬的把她拽到禁閉室,警察王一飛夥同一個年輕警察,強行給她按了手印,採了血。固原市國保大隊的楊富春問張彩虹為甚麼起訴江澤民並說訴江違法。張彩虹回答說:江澤民出賣國土、迫害法輪大法、下令活摘大法弟子器官,根據憲法每個公民都有權利起訴他。楊富春聽後大發雷霆,逼迫張彩虹簽字、按手印之後才放回家。
寧夏固原市國保大隊的楊富春多年來直接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閆蘭江、范國富、張淑琴、張慧芳、張國賢、張君琴、張利芳、馬平儒、王俊蕊、張蓮花、張彩虹等多人。
相關信息:
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國保大隊隊長楊富春:18295342880
警察:王一飛、馬某
警察:1820969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