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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聊城市劉慶雷被非法判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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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濟南市平陰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慶雷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誣判有期徒刑兩年,劉慶雷不服判決,正在上訴中。

堅持信仰 遭綁架關押

劉慶雷,男,四十二歲,家住聊城東阿縣顧官屯鎮扒劉村。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劉慶雷去濟南市平陰縣某小區串門時,遭人惡告,車上有大法資料,而被平陰縣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綁架,將劉慶雷非法拘留一個多月後,劉慶雷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七年春天,劉慶雷又接到平陰辦案派出所的電話要求去一趟,去派出所後警察要他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劉慶雷不寫,警察就將他構陷到平陰縣檢察院,檢察院將他非法起訴到平陰縣法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六點多,聊城市東阿縣顧官屯鎮派出所警察崔德強等六人闖入劉慶雷家中,把他綁架,雙手戴手銬,企圖將劉慶雷非法拘留,說是因為二零一五年他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後因無法查體,劉慶雷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平陰縣法院人員到劉慶雷家中騷擾,送達傳票,要求劉慶雷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到平陰縣法院刑事審判庭。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傍晚,聊城市開發區古官屯鎮派出所兩個警察將劉慶雷綁架到派出所後,送往平陰看守所非法關押。

兩次非法開庭 冤判兩年

濟南市平陰法院原通知家人定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對劉慶雷開庭。家人為抵制迫害,為劉慶雷聘請了律師,二零一七十一月十七日,律師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平陰縣看守所會見劉慶雷時,沒想到,看守所人員告訴他們,劉慶雷已經被平陰縣法院的相關人員帶走,開庭審理了。

他們急忙追趕至法院,當時劉慶雷正在正念抵制非法的審判,他說:「我的代理律師不來,這個庭開不了。」

劉慶雷的家人正告主審的法官,讓他正視自己的責任,依法行事,他卻說是家屬威脅他。劉慶雷的家屬質問:讓你為審判負責,怎麼就威脅到你這個法官了呢?!

劉慶雷的律師依法告知主審法官和在場的所有參與人員說:「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法輪功是合法的,我的當事人無罪。」法官說:「我按照《刑法》條例……辦他……」律師又大聲說:「中國的法律規定的十四中邪教中沒有法輪功,這是違法審判!」主審的法官啞口無言,甚麼話也說不出來。

最後,他們不得不停止非法行為,告訴家人定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開庭。但是兩天前,法院再一次通知家人,改期審理,日期另行通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濟南市平陰縣法院再次對劉慶雷非法庭審,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今年一月十六日,劉慶雷被誣判有期徒刑兩年,正在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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