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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郭秀雲被密雲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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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密雲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郭秀雲秘密判刑五年。

郭秀雲家住密雲區不老屯鎮雁洛村,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中共開「兩會」期間,郭秀雲去親友家路上,被不老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真相幣等物品。郭秀雲被劫持到密雲看守所,遭迫害後,身體很不好。在第一次非法庭審中,昏倒在地。家人多次要求放人無果。

十二月二十八日,密雲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郭秀雲秘密判刑五年。

自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八年,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郭秀雲堅信大法、拒絕轉化,堅決不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郭秀雲從山西省女子勞教所嚴管組釋放回到家中,一直被田世剛(音)等人作為本地的重點「攻堅」對像,遭受當地大隊、610、派出所、司法部門的上門騷擾、威脅、逼迫寫「保證」,多次稱:「你寫不寫?寫了,我就幫你找工作。不寫,我就讓他們把你抓起來!」郭秀雲一家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家人感到巨大的壓力和恐懼。

一直以來,密雲縣不老屯鎮雁洛大隊負責人田世剛、高大偉偕同當地610辦公室(中共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派出所等一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持續騷擾、迫害,使用各種方法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田世剛等人還利用各種機會對郭秀雲的家人迫害。郭秀雲的兒子因為沒有住房,按照大隊規定申請房基地時,再次被田世剛等人以「你媽修煉法輪功、不寫保證」為由拒絕了申請。

610、派出所以金錢獎勵刺激當地大隊「治保」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造成當地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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