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德仙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到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境內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華坪縣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華坪縣公安局將構陷她的案子移送華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華坪縣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第一次退偵(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第二次退偵。根據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法輪功案件集中管轄的通知,華坪縣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將此案移送到玉龍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玉龍縣檢察院審查結果,針對法輪功學員石德仙的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四款規定,決定對石德仙不起訴。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述迫害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能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當前明白真相的公檢法人員很多了,儘管表面上迫害還沒有被停止,但基層公檢法人員的態度卻發生了變化。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公安人員、華坪縣檢察院、玉龍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當事人和氣,文明禮貌。善待法輪功學員,一定會有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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