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明知是好人 濟南市法院仍枉判魯守祿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一月初,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法院枉法判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魯守祿四年刑。一月十一日左右,魯守祿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章丘區法院對魯守祿非法開庭。庭上,兩位律師為魯守祿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未宣判結果。庭審後,法官也承認他們去村裏調查,村裏人都說魯守祿是好人。

此前,抓魯守祿的派出所所長也說:據我們了解,老魯是個好人,村裏、街坊都說他人品好,是個好人,是上級讓抓的。

魯守祿老人,家住濟南市章丘區繡惠鎮西南隅村,前些年老伴因病去世,兒子在外地上班,家中就他一個人。他家中清貧,但整潔乾淨,他穿著乾淨利索,面色白裏透紅,說話謙卑禮貌,誰家有困難主動幫,紅白喜事他都參加。據知情人講,村裏紅白喜事人們最不願幹的事就是洗盤子,每次老魯都是主動去洗盤子。

見過他的人都會從他身上感到從裏到外的發自內心的那種愉悅,很難想像他曾多次被非法關押,二次被勞教迫害共四年,多次遭受吊銬、鞋底打頭、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下午三點多,五、六個警察闖進魯守祿的家中,非法抄走了十五個衛星接收天線、大法書籍三十多本、能用的打印機二台、不能用的打印機四台、刻錄機、手提電腦等私人物品,並把魯守祿綁架到繡惠城關派出所。當天晚上十點,魯守祿就被送到章丘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九日被非法批捕。

六月十三日,當律師見到當地派出所所長時,問他,老魯傷害誰了?他沒害人,只是做好人。所長也說:據我們了解,老魯是個好人,村裏、街坊都說他人品好,是個好人,是上級讓抓的。當律師見到檢察院辦案人員時,問到是否知道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時,他們表示:不知道啊!領導讓我們這樣辦的。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九點,章丘區法院非法對魯守祿開庭。魯守祿的家人經過交涉只爭取到兩個旁聽的名額,村裏去了一人,鎮上去了兩人,其餘座位全被公檢法的人坐滿,約三十多人參加了旁聽。

兩位律師為魯守祿做了無罪辯護。法庭上,律師的話沒有被打斷,他們都在靜靜地聽。庭審進行了約兩個多小時。庭審後,律師跟法官說:「老魯的老母親九十四歲了,老盼著兒子回去,老魯又沒犯法,你就讓他回去吧。」法官說:「我們去他村調查了,村裏人都說他是好人。紅白喜事他都參加,誰家有困難主動幫,都說他人很好。」

可就是這樣的好人,卻被枉判四年刑,近日被轉送至山東省監獄繼續非法關押。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公正執法,不要繼續為他人的違法行為擔責。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