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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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我是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雖然在修煉路上走的磕磕絆絆,但遇事基本都能用大法法理嚴格要求自己。

下面我就說說,我是如何按照大法的要求,對待生活中出現的矛盾的。

我家住農村,丈夫是教師,家裏有十五畝地,兩個孩子正在上學。為了貼補家用我在家開了一個食雜店。二零零七年開春時,因為沒有精力種地,就想把地轉給別人種。中國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就是把使用權賣給別人。事前我跟孩子二叔說,我要賣烤煙地(烤煙地賣的錢多),他說不行,只能賣玉米地,說完就走了。

我家的房子相當於在小叔子家的院裏,要想到我家,必須得經過小叔子的院(給我們留的一條小道),小叔子家的後院就是小學校。賣地之前,學生和其他的顧客很多,生意還算紅火。

就因為我要賣烤煙地,小叔子不高興了,因為他想讓我把烤煙地按玉米地的價賣給他種。他一不高興,就把通向我家的小道給堵上了。

我知道後,心裏特不平衡,覺的他沒良心,這麼幫你們還對我們這樣。我家開食雜店有點餘錢,有時他家用錢時,我都幫他湊。趕上上貨他沒還我,我就得去鄰居家借錢也不朝他要。他家不管啥事只要有人吃飯,我都得去做飯。有一回,孩子二嬸只說讓我過去給她家做飯,自己就下地幹活去了,卻不說做啥菜,你就自己掂量做吧,如果他家沒有我就得去我家拿。就這樣他們都不領情。我的心裏七上八下,憤憤不平:「真是不識好歹,沒良心!」

屯子裏的人也知道我們倆家的事,說甚麼的都有,就往起勾我的心。

這時我腦子裏出現了師父,師父就讓我從法上看問題:你是修煉人,你不能和常人一樣,你要放下名利情;我們修煉人的理和常人是反的。是呀,我們修煉人得放下所有的名和利,放下不等於失去。用大法的法理衡量一下,我心裏平衡多了。我就和孩子二叔心平氣和的說:現在兩孩子都上學,正用錢,你哥掙點錢,去了自己花的,人情往來的也不剩啥了,等倆個孩子念完書,地就給你們種,給多少錢隨你,哥倆不幫誰幫啊。

兩天後,我就聽小叔子家院子吵吵嚷嚷人很多,不知甚麼事,我就扒杖子看,才知道他家在打井。以前有事總是找我去做飯,這回也沒告訴我。我想,我是修煉人啊,不能和他們一樣,你罵我,我罵你,你打我,我就打你,那就不是修煉人。我得去幫忙做飯,這是修煉人該做的。我一進院子,十多個人都看著我,大家都知道小叔子把道堵上了,就是把財路給斷了。

晚上我和丈夫說這事,丈夫說:你可真行啊,他把財路都給你斷了,你還去幫他做飯。我說,我不是學大法了嗎?得按師父說的做。要不咱們就讓孩子二叔種地吧,給多少錢就是多少吧。開始丈夫不同意,經我再三說服才同意。可孩子二叔到地裏一看,說地翻的不好又不種了。

兒子上高中我得去縣城陪讀,就得賣了家裏的房子在縣城買房。我和丈夫說咱這房子還得賣給孩子二叔,丈夫說不賣他。他好壞不分,他家大事小事都離不開你,你甚至比咱自己的家事都上心的幫忙,他還給咱家的財路堵上了,沒人味,賣誰也不賣給他。我說,雖然你不學大法,但你也知道大法的一些法理,不修煉的人就是為了名利情而活著,但大法弟子得看淡這些,不能和他們一樣啊。最後丈夫也同意了。賣房子得估價,連開食雜店的東西帶著,估價四萬元,孩子二叔一聽不同意,給三萬五千元還得白種一年地。

這下我的心可被觸動了,賣給別人他不同意,就得賣給他,賣他還給這麼低的價,還要白種地,這不熊人嗎?我們也太好欺負了吧?心裏翻江倒海的,甚麼心都上來了。突然想起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有關「失與得」的法:「在修煉界經常談到失與得的關係,常人中也在談失與得的關係。我們煉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的好,過的舒服。我們煉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1]如果自己想修煉,這些心就得放!最後就按照小叔子的意思,房子賣給他了,地白種一年。

其實過程中,自己不是沒想法,但最終自己都是按照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在法的指導下,自己的想法都能改變,因為大法要求我們遇事要為他人著想,先他後我,也就是「退一步海闊天空」[1]。那你說如果人人要都能這樣,社會不就穩定了,家庭也不會有紛爭了,多好啊!希望世人都能來了解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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