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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真善忍做好人 南京市肖武群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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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南京市秦淮區法院於2017年年底,非法判處法輪功學員肖武群四年徒刑,勒索罰款兩萬元;同時,對法輪功學員陳同非法判刑兩年。南京市鼓樓區法院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王兆珠八年,勒索罰款五萬。

肖武群修煉法輪功才幾年時間,深感法輪大法的博大精深,能在這個時候修煉大法感到無比幸運,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在妻子眼中,他是個好丈夫;在兒子眼中,他是個好父親;在岳父、岳母眼中,他是個挑不出毛病的好女婿;在他工作單位的同事眼中,他為人正派,工作能力強,是個好人,大好人。就連辦案的警察也都說,肖武群是個好人、才子。

2016年10月20日,肖武群被瑞金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看守所。秦淮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黃水成等於當日下午到肖武群家非法抄家,搶劫走計算機、打印機、《九評》光盤等私人財物,之後非法把肖武群關押在南京市秦淮區看守所。2016年11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非法批捕。

2017年3月30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刑二庭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肖武群進行庭審。律師和肖武群本人都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法官理屈詞窮。

之後案件被退回秦淮區檢察院,秦淮區檢察院又把案件送到法院,既不判決,又拒不放人。在非法關押了一年多之後的2017年年底,在不通知家人,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突然宣判肖武群四年徒刑,罰款兩萬元。

肖武群的家人在得到宣判結果的第一時間就向南京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南京市中級法院既不進行法律審查、也不進行事實審查,就作了維持原判的判決。

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卻被南京市中級法院枉法判了四年徒刑。南京市中級法院鑽法律的空子,利用它終極審判的權利,與區級法院上下串通,和610、政法委相互勾結,坑瀣一氣, 枉法、亂法,不開庭審理,維持原判。

南京市中級法院不僅是對肖武群一案,同期非法判決的陳同案、管秀蘭案也是如此。2016年南京中級法院對謝麗華、唐淨梅(已被迫害致死)、潘筱琴、潘慶寧、籍建霞、熊桂珍、張超美、潘漢玉、王惠蘭、岳金蘭、伏玉榮等案一律採用不開庭審理,枉法維持原判。


迫害單位和責任人: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廣州路35號 郵編 : 210008 電話:025-83522404 025-83782114
院長:胡道才
副院長:王明新
審判委員會委員:王靜
立案庭庭長: 薛楓
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沈亞峰
審監二庭:陳海波,沈曉蓓
刑二庭庭長:周建飛
副庭長:張松濤,韓亮
審判員:卞國棟汪、波 、王瑞瓊、劉明世、劉天虹
南京市公安局
高洪華: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 電話: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六一零頭目、原南京市公安局偵查處處長)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
地址:南京大明路129-1號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局長:嵇豔霞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政委:唐長寶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梁衛國、陸俊斌、張蔚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監察室主任:陳軍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維穩辦副主任:吳歧、呂祥
秦淮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秦淮區太平路太平巷18號,郵編:210002
電話:025-83355888-17212、025-86016041
錢麗:秦淮國保大隊長 電話:18913866030
劉建春:秦淮區國保大隊原隊長電話:18913866201
黃水成:秦淮區國保大隊警察 電話:18913866052、025-86016052
程國富:秦淮區國保大隊 電話 18913839695
秦淮區瑞金路派出所 地址:瑞金北村50號 郵編:210016
電話:025-84604801、025-84427268、025-84421268
方明# 瑞金路派出所所長 電話:18913866571。
惠東# 瑞金路派出所教導員 電話:18913833228。
徐政# 瑞金路辦(肖武群)案警察:電話:18913866738。
秦淮區法院
地址:光華路41號,郵編210007(原白下區法院地址)
秦淮法院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025-8523117
諮詢電話:025-83523292
投訴電話:025-84582715
南京市秦淮法院:
院長:張敏
副院長:金丹捷 、陳春 、王金海、侯慶豐、劉斌 、採飛 、沈小軍
紀檢組長: 徐有勤
黨組成員: 劉春保
政治處主任: 王迎新
機關黨委書記: 郭磊
專委:孫偉、莊奕、方建國、羅海暉
劉娟 於惠玉案主審法官(刑二庭) 025─83529153 (女 小青年)
王金海 管秀蘭案審判長(刑二庭) 83529152 (副院長 男 40多歲)
周可荃 管秀蘭案主審法官(刑二庭) 83529152 (女 小青年)
劉娟 肖武群案審判長(刑二庭) 83529153 (女 小青年)
周可荃 肖武群案主審法官(刑二庭) 83529152 (女 小青年)
王曉春 伏玉榮案審判長(刑二庭) 13770521188 退休
劉娟 伏玉榮案主審法官(刑二庭) 83529153 (女 小青年)
王龍芹 伏玉榮案人民陪審員
苗天 玉榮案見習書記員
朱世珍 秦淮區法院主審法官
陳秋分 秦淮區法院陪審員
秦淮區檢察院
地址:南京市秦淮區大明路105-7號,郵編:210022
電話:025-86622000、025-84402832
陸寧平 秦淮區檢察院檢察長(新)
朱赫 秦淮區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原)
翟雲峰 秦淮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王俊 秦淮區檢察院檢察長
汪睿 政治部主任
貢小康 政治部主任
孫越 秦淮區檢察院公訴人(謝麗華4人)
王婷(女)秦淮區檢察院公訴人(管秀蘭案) 025-52851317
劉勛(女)秦淮區檢察院公訴人(肖武群案 ) 025-52851331
孫持明 秦淮區檢察院公訴人(於惠玉案) 025-52821331 (女40歲左右)
范惠娘 秦淮區檢察院檢察官
南京市秦淮區「610」

地址:南京市秦淮區秦虹路1號,郵編:210022
電話:025-84556610
雷主任 秦淮區「610」頭目 電話:13611510033
車衛東 秦淮區「610」副頭目 電話:13851701582
李軍 秦淮區「610」副頭目 電話:18105168513、18105168365
袁祖輝 秦淮區「610」副頭目 電話:025-84556613
徐建平 秦淮區「610」人員 電話:025-84556613
吳勇 秦淮區「610」人員 電話:13815856412
馮新國 秦淮區「610」人員, 電話:13072563099、025-80889570
林相國 秦淮區「610」人員
任玉萍 秦淮區「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
地址:南京大明路129-1號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局長: 嵇豔霞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政委 :唐長寶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副長:梁衛國 陸俊斌 張蔚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監察室主長任」陳軍
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維穩辦副主任:吳歧 呂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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