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刻喊師父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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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我今年六十七歲了,以前身體多病,冠心病、頸椎病、腎結石、月子落下的病等,甚麼藥也治不好,病魔纏身實在太難熬了;一九九七年我喜得大法,修煉不到一個月,一身病全好了。我太感恩師父和大法了,是師父幫我淨化了身體,把我從絕境中救回來了。

我也沒有多少文化,心裏就想,我就記住法輪大法好,就聽師父話,師父叫做啥我就去做。師父讓弟子多救人,這麼多年,我就和同修們配合發真相資料、發光盤和《九評》、掛條幅、貼膠貼、發台曆、掛曆等,我們都是面對面發放。

二零一七年正月大年三十晚上,我和另一個同修八、九點鐘出門,每人帶上約六、七十個塑封真相大掛牌,掛牌做的非常精美,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辦江澤民」、「天滅中共、三退保命」等,我們想讓眾生新年初始一出門,抬眼就看到這些信息,讓他們選擇美好的未來。我們看到大商場前方不遠處有大樹,是個好地方,我倆就開始掛。當時太大意了,沒有注意路上的巡警。

由於集中在一個地方時間太長了,當掛有二十來個掛牌時,就被執勤的巡警看見了,他們開來警車,把我和同修直接拉到本市公安局,詢問了一宿,大年初一就把我倆送到外地看守所,告知我們被非法拘留十天。拘留所逼迫我倆穿號服,我們說:我們沒犯罪,我們不穿號服。第二天,我們倆配合著給犯人講真相,又煉功,背法、背師父的《論語》。

該做的都做了,我們商議得回家,就絕食抗議。警察問我們啥時吃飯,我們說回家吃,他們抱怨說我們使他們過不好年,我倆就給他們講真相。

到初三那天,拘留所的警察和我倆商量:叫我們吃飯,我們一口咬定我們不是罪犯,這裏不是我們呆的地方,我們回家吃。大約下午一點來鐘,警察又來了,說讓我們配合簽字、按上手印就回家,並說:這是手續,不辦是不能放的。記得同修說簽字就是害了他們、害了眾生,心想就是不能讓他們犯錯。他們把單子給我,說:快簽字吧。我想起師父,大聲高喊:師父啊,我不想簽。我真的不能簽,我簽了就害了他們了。我反覆喊了幾遍後,他們說:起來吧,不簽了,收拾收拾回去吧。

這樣在師父的保護下,我們順利的回到了家。到家後老伴氣的夠嗆,心臟病,高血壓也犯了,兩個女兒和女婿都來抱怨我,孩子們給我規定三條:一、不允許和別人來往;二、不許出門講甚麼真相,說現在家裏一切都被邪惡掌握了,他們還會蹲坑等等;第三條就是:別整天發這掛那的,為我們著想一點等。問我聽沒聽見?我說我不能答應你們,因為我的命是師父給的,師父叫我救人,我不能不做。我和他(她)們說:對不起。這次是我自己沒做好,讓你們擔驚受怕了,你們放心以後我會做好,不會讓你們再為我操心了。

第二天我該做甚麼還做甚麼,老伴知道管不了也就不管了,孩子看他爸不管,她們也就不吱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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