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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倉埠街道人員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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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1、金保明(音),男,五十歲左右,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倉埠街道中共官員。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協助新洲區610抄法輪功學員的家,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金保明一心想利用迫害法輪功撈起政績向上爬,卻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陰曆四月初八)遭到惡報入獄。那天晚八點左右,剛喝完晉升酒的金保明因酒後駕車,將一位做縫紉下班途中的女士撞死!金保明為了逃脫罪行,動用七、八個親友做偽證(包括讓哥哥冒充自己抽血,想證明自己不是酒駕)。並揚言他家的錢可壓死人。結果凡是參加做偽證的都被查處,金保明本人已遭報入獄。

2、陶細福,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倉埠街道中共官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抄法輪功學員的家,不到六十就因癌症身亡。

3、王柏壽,倉埠派出所工作人員,因迫害法輪功而成為植物人。

善惡有報是天理。法輪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全國上下因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事例比比皆是,願天下所有人明真相、得福報,棄惡揚善,為自己及家人選擇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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