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凌源市王豔秋被二審開庭構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凌源市法輪功學員王豔秋被冤判四年後上訴,八月二十九日二審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二審法庭依然採用一審捏造的所謂「證據」,八個所謂的「證人」,無一到場,其中有兩個「證人」是涉案警察,違背了刑事訴訟法中的迴避原則。

王豔秋在個人陳述中,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希望朝陽中級法院的各位辦案人員及檢察院秉公執法,不要包庇一審所有涉案公檢法人員,要求無罪釋放。

王豔秋今年四十二歲,家住凌源市大王杖子鄉馮杖子村。她命運坎坷,年輕時就疾病纏身:尿血、腰痛、頭痛、婦科病等。家境貧寒,與丈夫不合,兒子患有自閉症。一九九八年六月,王豔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沒過十天,渾身的病痛不翼而飛,一身輕鬆。

王豔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遇事忍讓,寬容,家裏沒有了往日的爭吵,歡聲笑語多了,法輪大法給這個家庭帶來希望和幸福。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王豔秋在凌源市市區講真相,被人誣告,遭北街派出所張軍等警察綁架、構陷,被凌源國保大隊、檢察院非法刑拘、批捕。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凌源法院非法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院冤判王豔秋四年。王豔秋提出上訴。

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王豔秋因不放棄信仰,曾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行政拘留、非法判刑三年。此次又被凌源法院冤判四年。

王豔秋再次被非法關押十個多月,患自閉症的兒子失去唯一的依靠。


非法抓捕遼寧省凌源市王豔秋責任單位信息:

北街派出所:
所長於連泉 0421-6883228、13591856660
指導員李廣東 0421-6883229、13704916898
副所長張軍 0421-6883230、13842166555
副所長郭剛 15142173131
警察胡廣達 15142198444
武廣雨 18404250303
趙竑博 18742108456
陳大勇 15754223033
范玉哲 18742215157
曹麗楠 18742176065
張景栗 15724325729
張鴻瑤 15042147703
杜文超 13591856633
李立海 18742111422
楊曉青 13591856611
白曉旭 18242124345
趙文琪 1504216518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