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連市李春曉、李燕被非法抓捕、抄家、拘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李春曉、李燕於9月4日晚在路邊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沙河口區巡警將她們倆綁架到甘井子區辛寨子派出所。

倆人向事件責任人派出所副所長喬韶平(電話15502637813)及其他警察講真相要求放人,他們推脫責任,不肯放人。

第二天,社區民警張洪春(電話13236929110)帶領一男二女三個二十多歲的警察給李春曉戴上手銬到她住處抄家,掠走很多私人物品。警號W05151的年輕男警察對李春曉用力推搡,使勁掐她脖子;兩個年輕女警察又喊又叫,推推搡搡,態度粗暴。在抄家過程中,張洪春等人十分賣力,連家用油漆都不放過。張洪春還打電話招來兩個社區工作人員過來錄像、搬東西,之後又將李春曉帶回派出所。

李春曉、李燕的家屬及李春曉的單位領導先後到派出所說明兩人是好人,沒有違法,要求放人。派出所不肯放人,要把她們送進大連市第二拘留所(金南路拘留所)。

在送往拘留所的過程中,李春曉、李燕盡力抵制,不上警車,上來五六個男警察又拽又推。其中警號為DL8047的那個把李燕用力往樓梯下推,李燕差點兒摔倒。李燕追問其姓名,DL8047心虛不敢說。

張洪春帶領三四個警察把李春曉、李燕綁架到大連市第二拘留所,並強行給兩人照像、按手印,還問拘留所有甚麼要他們幫忙的,直至把兩人送進去才離開。

李燕被非法關押十天,李春曉被非法關押十五天,現都已回家。

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適逢9.18紀念日,拘留所副所長劉××給在押人員上政治課,其中有污衊法輪功的內容,繼續以謊言騙人。


迫害責任單位、責任人:

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辛寨子派出所
地址:辛寨子街道大辛村
郵編:116039
電話:0411-86301735

乘車路線:532 興工街-大東溝/革鎮堡/富華廣場
717 建設街-大黑石
701 火車站-夏家河子 遼無二廠下車

大連市甘井子區辛寨子派出所警察名單:

所長:康 冰 15330820777,0411-86301735
教導員:潘軒凱 13998464008
副所長:喬韶平 15502637813(迫害責任人)
副所長:金 華 13941166811
副所長:張家良 13998617917
副所長:陳世國 13234065230
副所長:成 躍 15566406040
副所長:王天蛟 15502637831
社區民警:張洪春 13236929110(迫害責任人)
社區民警:袁德軍 13500778221
社區民警:鞠復龍 15542369571
社區民警:馮 羽 15541199050
社區民警:王 軍 15541199061
社區民警:吳世軍 15541199036
社區民警:劉俊偉 13332296927
社區民警:王德化 13309865899
社區民警:李向武 15541199053
社區民警:張德珠 15541199231
社區民警:顧洋 15841195779
社區民警:楊惠文 15998400458
刑警:趙振華 13190135831
刑警:趙繼光 15504115900
刑警:王成鑫 15841118810
刑警:許國賢 13591145703
巡警:王長友 13941176800
巡警:孫義良 15541199065
治安民警:宋彥妮 15566406011
治安民警:閆忠平 15541199230
戶籍民警:李賾玉 13591177725
戶籍民警:曲曉飛 15566407696
文職警員:馮世豪 15941111270
文職警員:石旭東 15842664804
文職警員:小曲 13795149105
勤務指揮室主任:劉岩 13998410818
勤務指揮室副主任:成躍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