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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蘭西縣黃立成等七人被突然開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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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綏化市蘭西縣黃立成等七名法輪功學員,6月13日被突然傳喚、開庭迫害,黃立誠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罰金五千元,其餘六人被判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執行、罰金一千元。

黃立誠已向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書。8月11號律師去綏化中級法院,沒見著審判長。

2017年1月5日,蘭西縣黃立成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去長江鄉派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長江鄉派出所綁架。黃立誠被非法關押在蘭西縣看守所,其餘七名學員相繼取保候審回家,但多次被非法傳喚。在一次非法傳喚中,張亞傑離開公安局,從此不再配合非法傳喚。

4月10日,蘭西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史曉東將構陷幾位法輪功學員所謂「案件」轉檢察院公訴科。黃立誠家屬委託律師做無罪辯護。

不法人員懼怕律師出庭,公然違法,6月13日上午突然傳喚幾名法輪功學員,並在下午兩點非法開庭,黃立誠、律師及家屬沒有接到任何通知。黃立誠家屬聽到消息後馬上起草了一份延期開庭申請書遞交到法院,但法院人員無視法律,沒延期。家屬質問辦案人員為甚麼不提前通知律師和家屬?審判長楊海濤說「我們沒有義務通知」。

下午非法開庭時,黃立誠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被不法人員幾次阻止。公訴人提及建議對包括黃立誠等七名法輪功學員都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內,十天左右宣判。

6月26日中午,幾位在家的法輪功學員突然接到法院的電話,讓下午去法院取判決書,正巧律師在蘭西,上午去看守所見的黃立誠,下午開庭前及時的趕到了法院,結果不法人員沒讓黃立誠出庭,律師也被攔截在庭外。法官質問出庭的法輪功學員是誰通知的律師,當得知律師是碰巧趕上才算完事。

結果 黃立誠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半,罰金五千元,張亞傑另案處理,其餘六人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執行,罰金一千元。

中級法院審判長:張文泉 辦公室電話:0455─8316869

蘭西法院刑庭副庭長楊海濤18697082853
蘭西法院刑庭副庭長楊志峰13089937000
法院審判監督副庭長 張喜風

蘭西縣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李洪波13836461880
起訴科科長史曉東13284052222、15344557755
蘭西縣公安局:
副局長孫曉明15845567777
國保大隊長張玉鐵13945537707、13945577707、18346411333
法制科科長孫立春1362455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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