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保定市滿城區各鄉鎮派出所「敲門」騷擾法輪功學員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七年八月份,保定市滿城區各鄉鎮派出所、以正副所長牽頭,夥同村負責人、或鄉鎮政府人員到法輪功學員家進行所謂的「見面」(實際是騷擾、恐嚇), 大面積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這些人員大多不報姓名、職務、工作證,有的出示一下工作證,以執行命令為由,私闖民宅,就連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嚇的不敢煉的、或早已不學不煉的、甚至已經離世的,他們都敲門騷擾。

每到一家,他們有的拿手機、有的胸前掛著微型攝像機、有的拿著攝像機,不容分說,對著法輪功學員家的院落、房間及法輪功學員本人就照相、錄像。有的照完就走,有的問是否還煉功,唬弄又是嚇唬。也有的到學員家甚麼也不說,甚麼也不問,真的是只是「見見面」,讓坐下也不坐下,打個照面兒就走人。這些警察也再不像前些年那樣在法輪功學員家為所欲為的行惡,多數都歉意的解釋說他們只是上支下派,走走過程,完成「工作」。可是,擅自對法輪功學員照相的行為已經侵犯公民的肖像權。

下面是滿城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情況:

一、白龍鄉

(一)李家莊村9人被騷擾並非法拍照

8月份的一天,白龍鄉派出所一個賈姓警察和一名女子突然到法輪功學員景秀英家,進門就開始照相,並且詢問她是不是黨員。景秀英質問他們為甚麼連續來我家三次。他們謊稱說是登記戶口。

8月10日,大隊幹部喬博超領著倆人到周鳳琴家,進門就拍照,把整個院落也照上了,說是因為地基。

8月18日上午11點左右,白龍鄉一賈姓、劉姓和一張姓三個男子到法輪功學員陳珍家裏,劉姓問姓名,賈姓給她照相,然後把家裏整個都照上了。本村法輪功學員邢海晴、邢海麗、郭來啟、邢玉良、趙福琴、趙玉芝等人也被騷擾照相。

(二)大坎下村11人被騷擾拍照

8月份,村書記王橋、副書記張紅良、村委員殷群領著鄉派出所的劉東、鄉政府的王立新等人騙大坎下村法輪功學員,以照地基為由,分別騷擾法輪功學員范國田、范國花、鄭秋明、王毅、殷書芬、連鳳珍、劉蘭、殷書珍、殷鳳蘭、年玲等,並趁他們不注意,給他們拍照。殷鳳琴家裏沒人,有人見這夥人慌裏慌張的對著她家的大門攝像後,趕緊開車跑了。其中去了殷書芬家兩次。她當即識破他們在搞矇騙、唬弄人的把戲,強烈阻止他們犯罪。

(三)東峪村2人、白堡村1人被騷擾拍照

8月份的一天,侯龍領著白龍鄉派出所的兩個人,到法輪功學員郭鳳蘭、許秀梅家中,進門就給拍照,說是查戶口。

8月份一天的上午,村幹部王成根領著派出所警察雷達以合作醫療的名義騷擾田玉玲強行照相,索要電話號碼。

二、神星鎮

南峪村3人被騷擾拍照。8月12日中午,神星鎮派出所、鄉政府有兩人到法輪功學員嚴貴娟家後直接進屋,給嚴貴娟照相,還給了她一張查槍支彈藥的單子。之後又到法輪功學員夏貴亭家,她不在家,給了她孩子一張單子。一位已不修煉的老太太他們也到她家騷擾。

8月份一天,東峪村嚴二新被騷擾;寺角村法輪功學員劉文平被騷擾。

8月10日,魏莊村村幹部趙樹林領著兩個派出所的人到法輪功學員嚴淑蘭家騷擾,以查戶口為名,並偷偷拍照,問了嚴淑蘭的名字後,又明知故問的問她丈夫呢,還問、她大女兒結婚了沒有(幾年前她丈夫因救人發真相被白龍鄉派出所綁架到看守所,又劫持到勞教所,勞教所的警察見他是殘疾人拒收了。回家後又被神星鎮派出所、鄉政府的人多次騷擾,逼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他精神壓力太大,不敢正常學法煉功,導致身體出現嚴重病態,時間不長含冤離世。她未修煉的大女兒也不幸離世。)。之後他們前仰後合的哈哈大笑著出了大門。他們三人出來後,就去了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也是詢問戶口,偷偷拍照。

三、大冊營鎮

8月份,派出所人員到下紫口村郭蘭家,進門就開始照相,進到屋裏後又用手機給郭蘭拍照。派出所人員到下紫口村徐以英家,當時徐以英不在家,派出所人員進屋就照相,之後又找到她打工的工廠給她拍照,還說好好上班吧,哪裏也別去。

8月份,派出所人員在村幹部帶領下兩次去馬場村法輪功學員牛國森家騷擾。第一次去他家,他沒在家,派出所人員要給屋裏拍照,被他母親嚴詞拒絕了。第二次又去他家,牛國森在村裏幫忙,派出所人員就找到他給他拍照,還說快開十九大了,哪也別去之類的話。

8月份一天,派出所給西村在外地做生意的范鳳革打電話進行騷擾。

四、要莊鄉

(一)兩漁村10人被騷擾

7月底到8月25日,村公安員史俊紅帶領鄉政府和要莊鄉派出所人員馬佔營等三人到法輪功學員史春來、康豔梅、趙寶玲、劉會蘭、史文平、史玉華、姜秀雲、樊書花、張鳳蓮、共十人家中偷偷拍照。其中,康豔梅發現他們拍照,強烈的制止他們非法照相,讓他們把拍的照刪掉。康豔梅義正詞嚴地說:「我沒犯法,你們為甚麼給我拍照,我的模樣是叫你們隨便照的嗎?」並給他們講大法真相和善惡有報的道理。他們歉意的說:「大嫂,你快回家做飯去吧。」等話。

張桂榮,六十七歲,在滿城開旅店,遭到兩次騷擾。第一次是城關派出所倆人到她店裏,進門就給她用手機拍照。她說:「你給我照相哪?為甚麼給我照相?你不能給我照,照也照不上。」那人轉身往外跑了。隔了一星期要莊鄉兩個派出所的人到張桂榮的旅館。她問:「你們住店嗎?」一個人問:「你叫甚麼?」她說:「我叫張桂榮。」另一個人拿著照相機就非法給她照相。張桂榮急力阻攔非法給她照相,並用祥和的心態勸他們別再對法輪功犯罪,對你們有害。

(二)南宋村2人被騷擾

8月份的一天晚上九點左右,村幹部領著要莊鄉政府兩人到法輪功學員苟福珍家,謊稱給苟福珍商量天然氣的事,並偷偷拍照,其丈夫在一旁義正詞嚴的質問他們:「為天然氣的事你們不跟我說,跟她說甚麼?!」他們被問到啞口無言,蔫蔫的走了。

當日還去了法輪功學員黃靈敏家,也給她非法拍照,還詢問她是否還煉法輪功,黃靈敏就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千萬別再幹迫害法輪功的事了,對自己不好。

(三)賈莊村4人被騷擾

8月份一天傍晚,派出所和鄉政府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殷書梅,敲她家的大門她沒給開。後來他們,連聲叫嬸兒,殷書梅當時以為是鄰居,打開門後這些人一擁而入,問她是否煉法輪功,並偷偷拍照。

八月份一天上午,村書記李寶花領著鄉里一個人和派出所的兩個人到法輪功學員範文霞家,派出所的人帶著一個小照相機照了門口照房子,然後一人問她以前是否煉法輪功,她就給他們講煉功的受益真相,在這期間有人偷偷給她照相,之後他們岔開話題,問她家種了多少棵桃樹,就走了。

他們從範文霞家出來後就去了王紅家的桃樹地裏找王紅,他們見到王紅就給照相,王紅也拿出手機給他們照相,他們要求王紅刪掉,王紅義正詞嚴的說:「你們給我刪了我就給你們刪。」後因王紅丈夫害怕,奪走她的手機扔掉,被派出所人員找到,刪除王紅給他們照的相。他們還偽善的勸其丈夫別鬧了的話。這些人不去桃樹地裏騷擾拍照她丈夫能動手扔她的手機、出言不遜嗎?這就叫正邪不分隨便擾民。

八月份某天他們還到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

九月五日,村幹部李寶花、王進生、王金鎖帶鄉政府的人到一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

五、韓村鎮

8月10日左右,韓村鎮派出所人員到市莊村法輪功學員董大川、田淑珍、吝貴雲三家騷擾拍照。

8月10日左右,韓村鎮派出所到孫村法輪功學員張鳳祥、賈鳳英夫妻家中拍照騷擾。

8月10日左右,韓村鎮派出所到西原村法輪功學員張秀榮、韓淑敏家中,拍照騷擾。

8月10日左右,韓村鎮派出所到大固店村法輪功學員吉豔芬家中進行騷擾,當時只有其兒子在家。

9月初,法輪功學員吝大春被電話騷擾。

8月10左右,韓村鎮派出所人員到段旺村法輪功學員朱東菊、田銀素家拍照騷擾。

8月10日左右,村幹部領著鎮派出所人員在大賈村轉了兩三天,把被非法打壓後而不修煉的人和已離世的人都到家裏騷擾了一遍。其中有4名法輪功學員也被騷擾。

8月份,派出所人員三次去西低北村法輪功學員梁大水家騷擾。前兩次家中無人,第三次又去其家中找到了梁大水,梁大水問他們幹甚麼,他們說:「到你家看看。」梁大水有所警覺,問:「誰家都看嗎?」他們說:「是,看看有沒有炮。」期間偷偷照相。

東村3人(其中一位已離世)被騷擾。8月份一天,韓村鎮派出所兩人到法輪功學員趙秀田、陳蘭鎖家中騷擾,偷偷拍照。

六、滿城鎮

8月5日左右,城關派出所一名四十來歲的警察領著兩名二十多歲的男子到韓家佐村法輪功學員韓連生家,當時韓連生並未在家,那三人進門就把家裏照了一圈,還詢問家裏人還有誰煉(法輪功)。

8月份一天,城關派出所到城北村法輪功學員楊志玲家,給其拍照騷擾。

8月16日,村幹部韓佔良帶著派出所兩人,穿便衣來到韓莊村法輪功學員韓佔路家,當時韓佔路正在院中,就給其照相,一個留平頭的人叫韓佔路回屋坐,還讓他坐在自己身邊,問他是否還煉法輪功,韓佔路就給他們講真相和做好人的道理。他們就起身走,到大門口還突然回頭問了句:「你還上訪嗎?」同天,還去了法輪功學員韓龍兒等三人家中,還要了韓龍兒的手機號碼,給其拍照騷擾。

8月16號上午,滿城鎮城東村大隊婦女主任康平爾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馬娟家,進屋就說糧食補貼沒有她家的電話號碼,以此為藉口索要馬娟的手機號碼,同時還藉機向她索要她妹妹馬麗傑的手機號碼。之後,問她:「你一個人在家嗎?」說著拿起馬娟放在沙發上的一本《轉法輪》說:「這本書我拿走了。」康平爾邊往外走邊恐嚇馬娟說:「罰錢、罰錢!」馬娟在2010年8月16號曾被迫害,致使精神壓力過大,血壓升高,住院兩次,身體至今尚未恢復(明慧網有詳細報導)。馬麗傑和她母親得知後,去找康平爾要書,並告訴她千萬不要幹迫害大法的事,那對自己非常不好。康平爾說,是公安局打來了電話,不定甚麼時候他們還來呢。8月20號上午八九點鐘,緊跟康平爾的一輛黑色小轎車在馬娟家牆外停下,康平爾沒有停下,直接離開。車上下來倆五十多歲的男子,推馬娟家的大門說:「有人,插著門呢。」

8月20號中午一點半左右,城東村大隊人員王滿剛領倆男子,大聲敲法輪功學員馬麗傑家的大門,此二人自稱是鎮政府的,五六十歲,中等身材,偏胖,膚色偏黑,其中一人說自己叫賈志剛。邊敲邊大聲喊:「開門來,開門來!」當時,馬麗傑沒開門,問他們幹甚麼,其中一人騙她說:「我們是鎮上的,搞民生調查,進去看看你們家的生活質量怎麼樣。」王滿剛騙她說:「我們從村北挨家調查走到你們家。」被拒絕後,馬麗傑看見他們拿手機在大門前拍照。馬麗傑追出去問他們到底是幹甚麼的,去過誰家,為甚麼照相。王滿剛改變話語說:「這不,我們先去的你家。」那二人甚麼也不說拿出手機對著她就拍照。

8月20日上午九點左右,城東村大隊人員王滿剛領倆自稱是鎮政府的男子(此二人五六十歲,中等身材,偏胖,膚色偏黑),開一輛黑色小轎車,到法輪功學員郝滿倉家。當時郝滿倉不在家,那倆人對他妻子說來看看他家的生活情況。王滿剛說誰家都看。那倆人進到他家屋裏,轉了一圈才出來。其中一人手裏拿著本子,還在上面寫甚麼,最後,要郝滿倉妻子留下手機號。下午,王滿剛和王衛子領那二人再次闖進郝滿倉家。

東馬村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非法拍照有的索要電話號碼。

七、其它

城區有蘇文玉、孫連香、李振祥、豔芬、范珍琪、王兵義、還有另三名被騷擾非法拍照。

8月份一天,石井鄉派出所在村幹部王金磚的帶領下來到西於河村法輪功學員劉鳳蘭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家裏進行拍照騷擾,索要電話號碼,王金磚說:「注意小偷,還有法輪功,別受騙了。」

陀南鄉派出所人員到嶺西村兩名法輪功學員家裏進行拍照騷擾。

八、「敲門行動」 違反的法律法規

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所謂「敲門行動」,針對參與者所違反的法律法規,現告知如下:

(一)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以下幾種情況違反的就是中國刑法第245條法律:

在沒有得到主人允許,沒有出示搜查令、沒出示身份證件的情況下闖入、並搜查了住宅,包括秘密錄像、照相等;包括偷偷斷水、斷電誘騙主人出門查看、謊稱物業人員騙開門後非法侵入的行徑。

中國刑法第245條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司法人員濫用職權,犯此罪的需從重處罰。包括黨政幹部、公安司法警察和安全官員等人。

(二)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

以下幾種情況,違反的就是刑法第397條:

隨意沒收財產、敲詐錢財、欺騙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或脅迫他們轉化、放棄信仰,逼迫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違心供認或提供敏感的信息,包括私家車、電話、QQ號和微信號、個人信仰等私人敏感信息。

換句話說,對於個人敏感話題,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有權不回答。如果用強迫或欺騙的手段,就是犯法。

刑法第397條禁止「國家機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講明了:對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否則自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理,誰幹了甚麼都得償還!年紀大一點的都知道中共歷次搞政治運動難以為繼時都要找替罪羊。如文革後期,中央文革領導小組主要幹將王力、關峰、戚本禹與各大紅衛兵造反派頭頭紛紛成為階下囚;文革後,為了平民憤清理「三種人」,紅極一時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自殺,迫害老幹部的警察、軍管人員793名被秘密槍決,家人得到一張因公犧牲的通知書。

人要想得到更多利益不算錯,但不能昧著良心害人。你們也知道,幾乎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迫害命令,包括非法抓捕、拘留、勞教、判刑等等,都直接來自各級的「610」。而 「610」對下面傳達迫害政策、命令時,常常只用口頭傳達、不留文字。這很顯然是為了不留下犯罪證據,在關鍵時刻好逃脫責任。你執行這樣的命令、指示時,不能沒有後顧之憂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