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火車站非法搜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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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近日看到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火車站安檢人員抓捕、搶劫守法乘客」,想起前段時間我自己也曾遭遇過類似的情況,所以憑著記憶寫出來,算是給同修一個佐證吧。

因我母親重病住院,我需要趕回老家,當時已經買好了從南京到黃山的軟臥票。2017年上半年一天我正在候車室候車,一個警察模樣的男子走到我跟前,叫我把身份證給他看一下,我邊說「甚麼事啊」,邊把身份證遞給他,他說:「找一個人」。他接過身份證看了一眼,說:就是找你。我說:為甚麼找我?甚麼事啊?他說要查我的行李,我問他為甚麼?他說:為甚麼?你想想你是不是煉過甚麼功?我說是不是因為我煉法輪功?是因為我煉法輪功要搜查我的東西?他說:你配合一下。

我開始警覺,馬上意識到他要幹的是違法的事。我第一個反應是,嚴正地和他說:把身份證給我,不要影響我上車。他略為遲疑,把身份證還給我。我繼續說:你知不知道你們這麼幹是在給現政權挖坑?你執行的是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李東生這些人的命令,這些人現在都在秦城監獄裏。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幹是違法的?你執行了明顯是違法的命令,你自己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你明白嗎?你告訴我你的單位和警號?具體是誰派你來搜查的?他說是鐵路派出所的,並說了他的警號(我有記錄,必要時可提供)。具體誰派的他不肯說。

我嚴正地告訴他:我不會配合你犯罪,你要查那是你強行查的。

說白了,我並沒有任何東西怕他查,甚至按中共現行法律規定都是合法出版的法輪功書籍如《轉法輪》(見附注)我都沒有帶在身上,更沒有他們經常用於枉法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但是我意識到,我不能配合他做犯法的事,那也是對他不負責任,至少我得讓他知道他幹的是犯國法更犯天法的事,希望他有所收斂,不至於在不久即將到來的大淘汰中被淘汰。

他仍然反覆說:你配合一下,就是看一下有沒有危險品。我說這些安檢都查過了,你如果把這裏所有的乘客都重新查一遍,我就讓你查。我記不得他說的原話,大意是說安檢設備查不出來這些(危險品)。我說:既然查不出來,買它幹甚麼?那都是我們納稅人的錢。

我感覺他好像不搜查一下他自己過不了關似的,最後他把我帶的行李都翻了一下,自然是一無所獲。過程中,我安靜地正視著他,周圍有不少圍觀的旅客。

最後離開時,他背朝著我,邊走邊說:謝謝你配合。我不知道他在跟誰說,但我認真地說:我沒有配合你,是你自己強行搜查的。應該是很多人都聽到了。我發了一會正念,就上火車了。

事後,我感覺自己沒能把真相給他說清楚,那種環境下也沒能救了他,真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希望他以後還有機會更多地了解到真相。當時考慮:他那天的行為不算太惡劣,如果曝光這件事情但又慈悲心不夠或者詞不達意的話,怕他們產生負面想法,影響到他們今後的得救,所以當時沒有曝光此事。

其實這之後我因為母親病危、病逝、安葬等又往返了幾次,倒是沒有再受到鐵路派出所人員的騷擾。

希望法律專業的同修能給予專業的指導,讓大家都清楚這些發生在火車站、地鐵等處的非例行的檢查,這些責任人都違反了哪些法律條款,讓大家心中有底,也不失機會地挽救眾生。

附註﹕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出版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目前這個文件還完好保存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政府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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