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只想救人 三十天正念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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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在今年的四月二十日,我被本地區六一零、國保、公安、派出所人員共五人從工作單位綁架到派出所,而後他們又非法抄了我的家。

在派出所,我給看著我的協警講大法真相,當時有一名退出了邪惡的組織,也有明真相的。當晚,我被送到看守所,在送人的車上,我給一名同車送走的網逃犯講了真相,給他退出了邪黨。

在這個過程中,我向內找,看哪裏有漏,用大法衡量著自己。一點一點的,我的思路清晰了,想起在過去我被迫害非法關押時,人心被當成了「英雄」,使自己陷在無奈之中,加重了對我的迫害,等於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沒有聽師父的話,結果被迫害了四年半。

思想清晰了,當我一進號房,有一個犯人背起了《洪吟二》<正念正行>:「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跟著一個犯人背著《洪吟》中「苦其心志」的經文。我一下就明白了,是師父借用他們在鼓勵著我,使我放下了各種人心,從開始被非法關押到後來的非法提審,沒有按過手印和簽字,不配合邪惡,不能讓眾生犯罪。

在看守所監室裏,我從犯人頭做起,給他們講真相,勸他們三退,使監室裏的環境發生了變化。每天放風時,整個屋裏的人能跟我一起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帶動著別的監室的人跟著一起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離出來的前一天,有個姓徐的說,你要出去後,我帶著喊法輪大法好!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中,我每天堅持煉功,四個整點發正念。在被強迫「坐板」時,背《洪吟》,有機會就講真相,勸三退。在惡人對我迫害的一個月中,四十多犯人退出邪黨的組織。

在師父的加持和同修們的幫助下,三十天,我走出了看守所。

從看守所出來,我坐在警察接我的車上,開始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我沒有罪,內心想著還必須回單位工作,更能證實法,他們沒有回答。兩個警察,其中一個看守所預審都說:好,就在家煉。

回家第三天,我到單位,單位老闆娘說按規定應除名,說研究研究。我開上我的代步車去了派出所,當時還下著大雨。我心裏想著,我的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到派出所,見了片警。跟他說:我要工作,我沒罪,你們必須負責給安排。我心裏坦坦蕩蕩,沒有怕。

片警很客氣,他說:我給你說說。我發著正念,解體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與因素,片警開車去了單位。第二天上午,我去了人才市場找工作,給有緣的兩個人做了三退,又去了同修家,同修鼓勵我去找警察,否定舊勢力對我經濟的迫害。

大約九點,我給片警打了電話。他說:「去單位,跟你單位副總說了,要研究研究,讓我等話。」我想明天還去派出所。我和同修都發正念,否定舊勢力在經濟上對我的迫害。第三天早上學完法,發完八點正念,我騎著電瓶車去了派出所。路上遇上同修母子,他們還幫我發正念。

到了派出所,說,管片的沒有上班。我說:找所長。門衛說:去值班室。我到了值班室,值班警察問:「你找誰?」我說:「找所長」。他又問:「跟所長預約了嗎?」我說:「所長是誰我都不認識,怎麼預約?」又問:甚麼事?我大聲說:我煉法輪功的,沒有罪,被你們從單位給弄走了一個月,工作沒了,沒有飯吃。這時大約圍了七~八個警察,其中一個四十多歲的說:刑法三百條。我大聲說:憲法三十六條是怎樣寫的?人大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你們在知法犯法。有兩個警察很兇,說我擾亂公共秩序。兩個人一架把我給關到審訊室,把我按在審訊椅子裏。

我當時心裏很平靜,目光直視著他們說:我反映情況,還要綁架我,有困難不是找政府嗎?他們說:這裏不是人才市場。我說,我沒罪,是你們把我工作弄沒了。不找你們找誰?我心裏發著正念。這時他們語氣平和了很多,接著說:明天你來找管片的,他明天來,你先回去。

這樣,我心裏信師信法,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派出所,心裏無法用語言形容師父的慈悲、偉大,謝謝師父,使我又去掉了一層「怕」。

出了派出所,我去人才市場。大約走了四、五十米,我手機響了,是片警打的。他說:我跟你單位說好了,你去找領導,看甚麼時候上班。一會功夫,我又勸退了人。單位管事的領導以前做過三退,說讓我寫證明,我說我沒有罪,有罪能回來嗎?她說,你六月一日上班。這樣經過前後四十天,我回單位上班了。

在六月一日那天,我送老闆娘回家。她態度已經發生了大的變化,說要我去告公安局,讓公安彌補我的經濟損失,還準備給我出證明材料,給我打證明。我謝了她!內心特別感動,一個生命又離大法更近了一步。

這樣在師尊的保護下,平穩的走過了這場舊勢力強加的邪惡迫害,在證實法的路上,信師信法沒有闖不過去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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