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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山白志英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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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河北平山縣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山西省盂縣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白志英、緱彥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劉文書被判刑一年半。

石家莊平山縣法輪功學員白志英、緱彥英、劉文書三人,年前一同驅車去山西盂縣仙人鄉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當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盂縣國保大隊及仙人鄉派出所不法人員非法抓捕,隨後又被劫持到陽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山西省盂縣法院非法庭審白智英、侯彥英和劉文書。三人的家屬一大早就從河北省平山縣驅車上百公里趕到盂縣法院,十多名家屬在法院門口烈日下苦等兩個多小時已到上午十點多也沒通知開庭,家屬找人問了一下才被告知庭審早已開始,是不公開審理,不准家屬參加旁聽,但可以在庭審結束後見他們一面。

家屬一直等到下午二點多庭審結束,才匆匆見了家人一面。

庭審開始時,律師質問法官此案不符合不公開審理的條件,屬程序違法。法官說是上邊的指示。

庭審過程中,一名律師就公訴人提供的明慧年曆是所謂「犯罪證據」質問公訴人:年曆上邊只是印有法輪大法好幾個字怎麼能算違法呢,任何一個人說一聲「法輪大法好」就是違法嗎?一人很邪的說在這裏你要注意你在說甚麼。另一名律師馬上制止說:你沒有說話的權利,公訴人只能是一個,書記員是沒有發言權的。律師要求法官制止了書記員的發言。

庭審過程一直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三名律師為三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相關信息:

盂縣法院院長:楊玉春
盂縣檢察院公訴人:尹蘭芳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盂縣國保大隊隊長:李珍 手機18835191000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盂縣法院審判長:郭樹祥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法官:王瑞卿 山西省盂縣金龍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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