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省酒泉市淘月娥、方萍被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淘月娥、方萍被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法院冤判,淘月娥四年、方萍三年,二人上訴至中級法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家人去看守所詢問,才得知中院維持冤判、改變刑期為淘月娥三年、方萍二年。

淘月娥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八個月後,被秘密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家人去監獄看望,獄警說是沒轉化不許接見。

淘月娥、方萍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遭酒泉國保大隊張俊武、陳建華等人綁架、抄家,關押至酒泉肅州區看守所迫害。

之後她們被構陷到酒泉肅州區檢察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公安局國保大隊。

當地610人員、國保人員搜集黑材料,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又一次將方萍、淘月娥、關振林(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待查)的卷宗送至肅州區檢察院。

二十八日早上,方萍要去上班,一出門時,就被已經守在家門口的國保大隊人員綁架,闖入家中抄走了電腦、打印機等東西,連孩子的電腦都抄走了。

緊接著,國保大隊人員程忠、張銘、全秀紅、張俊武等五人闖入方萍的母親(80多歲)家裏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早上九點多,國保大隊五人闖入淘月娥家,要進行非法抄家,淘月娥抗議質問,他們大打出手,淘月娥的兒子上前去保護媽媽,他們將孩子打翻在地,將孩子戴上手銬拘留了六個小時。抄走了家中的電腦等所有物品。

當天他們還綁架了方宏夫婦並實施抄家(迫害詳情待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